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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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省 *** 综合管理全省建设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综合管理全省的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和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勘察设计咨询业。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职能转变

(一)划转、取消、下放的职责。

1.将按规定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 *** 和开发利用工作职责划入省国土资源厅。

2.将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职责划入省财政厅。

3.取消、下放已由国务院、省 *** 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1.承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放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

2.将省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许可、监管职责划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加强的职责。

1.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

2.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创新城市管理体制,促进城市居住环境改善。

3.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商品房去库存,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改革。

4.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战略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关政策。

(三)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研究拟订全省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省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四)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省城镇体系规划;负责省 *** 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跨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核。

(五)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全省有关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定额;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拟订全省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全省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

(七)拟订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物业公共部分及公用设施交付管理。

(八)指导全省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全省建筑市场,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九)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全省城市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加强对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建设档案等方面工作的指导;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指导;拟订全省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和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十一)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十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十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十四)拟订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察相关政策,监督检查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省 *** 审批的城乡规划执行情况,牵头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组织实施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

(十五)负责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六)承办省委、省 *** 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20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安全、保密、 *** 、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二)城镇化综合协调处。

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山东半岛城市群和城镇密集区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制定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的政策措施;承担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城镇化发展指导处。

指导各设区的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政策措施;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城镇化统计监测;拟订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

(四)综合财务处(挂省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牌子)。

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建设资金管理和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厅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厅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

(五)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牵头拟订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综合调研;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六)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参与拟订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及建设领域信息化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重大项目及试点示范;组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科技研发、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

(七)建筑市场监管处(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牌子)。

参与拟订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承担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市场开拓,负责进出省建筑市场企业的管理工作。

(八)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负责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对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

(九)勘察设计处(挂建设工程抗震处牌子)。

负责全省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 *** 投资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参与概算方案的审批;指导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技术规范;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城乡规划处(挂省城乡规划督察员办公室牌子)。

参与拟订全省城乡规划规章制度,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省城镇体系规划;承担省 *** 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开发区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设计和城市雕塑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负责拟订全省城乡规划督查工作计划,督导违法违规审批行为整改;负责省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国家派驻山东城乡规划督察员的联络、服务工作。

(十一)城市建设处。

参与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指导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等专项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城市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指导海绵城市、综合管廊、轨道交通、慢行交通系统、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承担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有关工作。

(十二)城市管理局(挂城市防汛抗旱工作办公室牌子)。

参与拟订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指导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指导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节水、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地下管线等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承担省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三)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改革;指导全省住房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全省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协助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全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房产信息抽查核实方面的工作。

(十四)住房保障处。

组织编制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国家、省扶持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

(十五)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参与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依法查处公积金管理违规行为;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六)物业管理处。

参与拟订全省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

(十七)村镇建设处。

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指导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督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十八)行政许可处。

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十九)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市场;承办有关涉外事宜。

(二十)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处承担。

四、人员编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行政编制165名(含专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厅长1名、副厅长5名,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副厅级),总规划师1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正处级),正处级领导职数2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4名。

五、部门职责分工

(一)关于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审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对 *** 出资的重大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安排 *** 拨款建设项目和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对 *** 出资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二)关于 *** 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管后期,负责初步设计审批工作,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概算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管前期,牵头组织审查概算方案并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参与初步设计工作。

(三)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 业务的招标 *** 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对省重点项目和 *** 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四)关于城市地铁、轨道交通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五)关于节能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省机关事务局在省 *** 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省级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能耗监测、统计、公布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全省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全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省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六)关于节约用水。省水利厅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节约用水法规、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城市节水工作;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城市规划、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节水制度、办法和具体标准,落实节水工作的要求。

(七)关于不动产登记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制定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协同省国土资源厅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省国土资源厅指导监督全省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八)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省法制办负责统一受理、审理省级行政复议案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依法提交作出原行政行为的相关证据及行政复议答复材料,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六、其他事项

(一)2014年核定的3名建筑工程监察专员(正处级,一次性使用),不计入处级领导职数总量,2019年年底前核销。

(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总队具体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监察相关工作。

七、附则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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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职称评定官方网站是什么?

山东省职称评定官方网站是。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山东省建设厅职称办,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山东省建设厅职称办,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山东省建设厅职称办,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山东省建设厅职称办,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职称可评可考。一般而言,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不用参加全国通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 ***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如果有的人不具备职称评定条件,又想获得职称,那就需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了。所以说,职称可评可考,考评效力同等,全国各地通用。

一般而言,通过评定获得职称证书的人比通过考试获得职称证书的人更容易被社会认可与接受。因为评定职称的人有资格、有经验;而通过考试获得职称证书的人缺少资格、缺少经验。在当今社会,在能力重于学历,水平重于文凭的共识下,越来越多的人踊跃评定职称。

评审专业山东省建设厅职称办:工程师类职称项目认证介绍

一、农牧业: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二、医药工程:工程师(药品、医疗器械、制药机械、药用包装)

三、水产工程: 工程师

四、经济类 :会计 经济 统计 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工资、农业经济、运输经济、财税金融。

五、建筑工程:工程师、建筑师、规划师(城乡规划、建筑、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概(预)算、环卫工程、堤坝护坡、施工安装、建筑装饰、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市政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土木建筑、土建结构、土建监理、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岩土、 土 岩 方、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装、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建筑监理、装修装饰、装饰、测量、工程测量、电力、电子、电子信息、电子系统、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工业自动化、制冷与空调维护、暖通、暖通空调安装、腐蚀与防护、热能动力、机电、机电工程、机电一体化、光电子技术、化工、化工机械、机械、机械制造、机械设计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设备安装、水利、水利水电、水电、水暖、水电安装、水电工程、给排水、锅炉、窑炉、路桥、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计算机技术、计算机及应用、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建筑预决算、概预算、结构、结构设计、通信、安全、造价、统计师等

六、计算工程: 计量工程师、质量工程师

七、交通运输工程: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交通工程)

八、林业工程:工程师

九、轻工工程:工程师(食品发酵工业、造纸工业、日用化工工业、包装印刷业)

进入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后,如何进行个人注册

1、首先山东省建设厅职称办,进入官网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进入首页后山东省建设厅职称办,找到右下角山东省建设厅职称办的注册入口:

3、然后就可以进入系统:

4、之后填写信息就可以进行注册:

5、如果有不明事宜,可以电询注册管理科办公人员。

扩展资料

执业资格是 *** 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山东省建设厅职称办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它通过考试 *** 取得。考试由国家定期举行,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时间。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山东省建设厅职称办

执业资格是 *** 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执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各行各业都有各自的执业证书,有的时候也把从业资格证列入执业资格的范围比如会计从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建造师、造价师、环保师等等。

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定期举行,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经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国家授予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注册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所取得的执业资格经注册后,全国范围有效。超过规定的期限不进行注册登记的话,执业资格证书及考试成绩就不再有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执业资格

山东省建设厅各部门领导分别是谁?

厅长宋军继同志

        主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全面工作。

巡视员万利国同志

协助宋军继同志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城市规划、房地产业、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工作。分管城市规划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住房保障处、公积金监管处、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省建设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集团总公司、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集团青岛公司。

纪检组长李绍增同志

负责纪检监察、离退休干部、建设工会工作。分管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组)、离退休干部处、省建设工会、习习居接待处。

副厅长宋守军同志

负责勘察设计、村镇建设、外事外经、直属企业、燃气热力等工作。分管勘察设计处(标准设计办公室)、村镇建设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燃气热力办公室、省城乡建设勘察院、长岛培训中心。

副厅长耿庆海同志

协助宋军继同志分管办公室。负责城镇化、建设法制、政策调研、城市建设和管理、机关党的工作、建设史志和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分管城镇化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城市建设处、机关党委(建设报社)、史志办、机关服务中心、城建集团、省建设机械总公司、省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副厅长李力同志

负责援疆工作。

副厅长李兴军同志

负责建筑节能、科技教育、工程建设、建筑市场、安全生产、标准定额工作。分管节能科技处、工程建设处、执法监察处、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省建设发展研究院                                                                                                                                                                                                                                                                                                                                                                                                        这是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领导介绍.各部门的领导搜到是2011年的

:       办公室

负责人: 崔秀顺

职能分工: 协助厅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 *** 、政务信息、督办、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组织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综合财务处

负责人: 卢晓栋

职能分工: 组织编制全省建设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计划;负责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各项建设资金的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省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有关协调工作。

政策法规处

负责人: 杨建武

职能分工: 组织拟定全省建设行业政策和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政策的调查研究;负责建设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

科技教育处

负责人: 王润晓

职能分工: 研究拟定建设系统科技教育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组织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创新;组织指导本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工程建设处

负责人: 宋锡庆

职能分工: 拟定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及工程招标投标、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查处建设市场中违法行为;负责建设监理、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指导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指导产品质量认证工作;负责国外企业进鲁承包工程管理工作。

勘察设计处

负责人: 顾发全

职能分工: 拟定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规章制度?L监督执行;拟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改革方案、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管理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审核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格。

城市规划处

负责人: 李力

职能分工: 拟定全省城市发展战略及城市规划、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省城镇体系规划;承办省 *** 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开发区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的审查;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工作;指导全省城市规划执法监察;指导城市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规划单位的资质管理。

城市建设处

负责人: 周善东

职能分工: 拟定全省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和规章制度;指导全省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公共客运、城市雕塑、园林、市容和环卫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对国家和省重点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指导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和城建监察。

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职能分工: 指导规范全省房地产市场;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 *** 、开发利用和房产登记发证工作;拟定全省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的中长期规划、科技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规章,拟定住宅建设、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全省住宅建设和供应政策的实施;组织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资质标准;拟定全省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的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承担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村镇建设处

负责人: 徐启峰

职能分工: 拟定全省县城以下建制镇、集镇、村庄建设的法规、规章;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省村镇中长期规划和重点小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指导村镇建设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指导受灾地区的村镇重建、大型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工作。

外事外经处

负责人: 胡新杰

职能分工: 组织指导全省建设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及对外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市场;承办有关涉外事宜。

追问不太全  有人事处 的没?回答综合科工作人员

张尚杰 主任助理兼综合科科长  0531-87917142(传真) 

张松涛 主任助理   

赵  萍 主任科员 0531-87087269 

张  萍 图书发行部副主任  0531-87087210 

综合科职责

   1、沟通和衔接注册中心各科部之间的分工与合作,负责中心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2、负责注册中心综合性文稿的审定;负责注册中心人事、劳资、保卫、 *** 及日常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注册中心来往文件的收发、送阅、分类、整理、归档及各科部文件、材料( 300份以下)的印刷等工作;

   3、负责注册中心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4、负责注册中心钢印、注册中心公章、党支部印章、工会印章、财务印章、领导小组印章、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及主任印鉴的管理工作;

   5、负责注册中心的对外宣传、联络、接待工作;

   6、负责车辆及司机的管理工作;

   7、负责微机室及人员的管理工作;

   8、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山东省]山东省建设厅职称办,山东省最新职称文件

如果职称证丢了该怎么办?

证书丢失的考生可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自行申请补办合格证明书。

高级工程师职称问题

只有省级以上人事厅发的山东省建设厅职称办,才能通用山东省建设厅职称办

你说的这个貌似不行。

以前山东省建设厅职称办我给我朋友办过,他那个就是我们这人事厅发 的,他现在在外地也一样能用,

你要有这方面需要的话,可以HI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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