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新型职业农民报名时间
2022新型职业农民报名时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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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乡村人才振兴,加强我市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根据漯河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市乡村振兴局出台的《关于印发〈漯河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漯人社〔2021〕35号),现就2022年度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申报专业包括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对象主要是我市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骨干人员(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无生产和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诚信记录,无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掌握一定的现代农业技术,实践经验丰富,推广、示范、带动能力强,生产经营或指导服务达到一定的产业规模和经济效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粮食作物类。小麦、玉米、大豆等作物种植面积500亩以上。
2. 经济作物类。花生、烟叶等作物种植面积200亩以上;辣椒、蔬菜等作物种植面积100亩以上;桃、梨、葡萄等瓜果种植面积50亩以上;药材等种植面积50亩以上;食用菌种植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
3. 经济园林类。林业苗圃、经济林种植面积100亩以上。
4.畜禽养殖类。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近3年无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情况且达到以下规模:生猪年出栏量500头以上;奶牛存栏量100头以上;肉鸡或肉鸭年出栏量50000只以上;蛋鸡或蛋鸭存栏量10000只以上;肉牛、肉驴年出栏量100头以上;羊年出栏量500只以上;兔年存栏量3000只以上;鹌鹑、鸽子等其它畜禽品种养殖达到一定生产规模。
5.水产养殖类。池塘养殖面积5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面积500平方米以上。
6.农产品加工类。创办或参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农产品初加工,能带领一定数量的农户进入产业链条增产增收。
7.农业社会化服务类。创办或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能为生产主体提供生产、销售等服务。
(三)申报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职称的,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连续从事相应农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2.积极参加农业相关业务学习培训;
3.具备相关农业科技知识和技艺,在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中,能传授农业科技知识和技艺,进行一定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四)申报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的,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连续从事相应农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注重农业知识更新,积极参加农业相关业务学习培训;
3.能结合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组织或参与农业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解决技术难题。所从事的生产经营具有一定规模,技术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近3年年均生产经营收入超过农林牧渔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
(五)符合条件且已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人员,可优先参加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市级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示范家庭农场农场主、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的农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已参加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的人员,可优先推荐参加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
符合条件的农业类技能人员可直接申报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其中取得 *** 以上资格的可直接申报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
对确有特殊专长,示范带动能力强,业绩贡献突出,获得县级以上 *** 或市级以上部门“创业之星”、“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与农业相关的荣誉称号人员,不受资历等条件限制,可直接申报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
三、推荐评审程序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漯河市新型职业农民初级(中级)职称评审表》(A3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并提供反映本人业绩的有关证明材料(如表彰奖励证书等)。
(二)推荐。初级推荐程序:推荐人选申报材料须经乡镇(街道)党委 *** (办事处)审核。乡镇(街道)党委 *** (办事处)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择优提出推荐人选。由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当地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初定(初级初定人员总量需控制在各县区分配名额内)。
中级推荐程序:推荐人选申报材料须经乡镇(街道)党委 *** (办事处)、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乡镇(街道)党委 *** (办事处)和县(区)级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择优提出推荐人选(中级推荐人数需控制在各县区分配名额内)。后呈报市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三)评审。市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坚持业绩能力导向,对各县区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通过人选。
(四)公示。对拟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公布。公示无异议的中级职称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文公布并颁发职称证书。符合初定条件的初级职称人员名单,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文公布并颁发职称证书,并将初定情况按程序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型职业农民评审工作是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大举措,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与组织部门、农业农村、畜牧、乡村振兴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切实做好申报推荐及初级职称组织实施工作。
(二)搞好宣传发动。要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和解答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农村人才积极申报。
(三)确保推荐质量。各级各部门要将推荐质量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推荐条件和推荐程序,突出业绩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品德表现、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主要衡量标准,推荐的人员要具有专业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四)严肃工作纪律。推荐工作要坚持民主公平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对在申报推荐工作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严肃问责。
各县区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县区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好本县区评审工作。初级职业农民职称评定结果于11月15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中级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推荐材料于10月28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办公室。
全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要于2022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
山东东营乡镇竞骋正高级农艺师条件
申报职业农民高级职称的条件如下:
1、取得职业农民中级职称4年以上。
2、能系统掌握本专业生产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理念、新 *** 的现状,引进和推广省内外先进技术。
3、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能够分析解决当地生产及业务工作中的复杂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较强的授课能力,在对农民开展技能培训以及参与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4、获得中级职称以来,推广的新模式、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 *** 等得到一定规模的应用,能够产生较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2022年农业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证书打印时间
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16 来源: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人社字[2022]6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地址
(一)高级职称申报材料
农业技术副高级(含基层农业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8月1日-8月15日。工程技术副高(含基层工程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8月22日-9月15日。中小学教师高级(含基层中小学高级)、中专教师高级、卫生技术副高(含基层卫生正、副高级)、新型职业农民高级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另行通知。经济副高级和基层统计高级职称的申报时间待国家公布考试成绩和分数线后确定,申报通知请关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其他系列申报材料时间由省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确定,请及时登陆互联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实行“考评结合”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大数据、档案等职称申报评审时间,按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有关通知执行。
申报人员的资格证书、聘书(聘任文件)、继续教育证书、年度考核、论文著作、表彰奖励、业绩表现等材料均提供复印件,不再提供原件。
农业技术副高级(含基层农业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代表性成果,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超期的不予受理;工程技术副高(含基层工程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代表性成果,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5日,超期的不予受理;卫生技术副高(含基层卫生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代表性成果,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5日,超期的不予受理。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
报送地址:工程技术、农业技术、经济专业、大数据副高级以及基层工程、基层农业、基层统计正、副高级职称材料受理地址为: 市 *** 办公楼B107房间,联系 *** :5513165。
以上所有相关申报材料由各呈报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
(二)中级职称申报材料
申报时间:11月1日-11月19日;
报送地点:市 *** 办公楼B107房间;
联系 *** :5513165。
(三)初级职称申报材料
报送时间:10月9日-10月20日;
序号 初级评审委员会名称 呈报部门 联系 ***
1 滕州市工程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住建局 5583229
2 滕州市农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农业农村局 5523171
3 滕州市药品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 5593069
4 滕州市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教体局 5514029
5 滕州市新闻专业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融媒体中心 5516032
6 滕州市图文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局 5514925
7 滕州市艺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8 其他 人社局 5513165
(四)初、中级定职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认定模块填报。
报送时间:10月21日-29日;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市 *** 办公楼B107房间;
联系 *** :5513165。
(五)根据市人社局《关于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滕人社发[2019]29号)要求,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机械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定职和高级职称的审核申报工作。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市直部门(单位)下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通过各市直部门(单位)申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员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所属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自由职业者、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镇街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4.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 *** 援青人才、扶贫协作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部分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见附件1)。
(二)申报评审条件
1.各系列(专业)评审标准条件请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查询。
2.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 *** ( *** )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现贯通的职称系列,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流程与专业技术人员一致。
3.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
4.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5.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 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等8个职称系列和我省统一“以考代评”的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 *** 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8个职称系列(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对国家或我省统一实行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的会计、统计、审计、经济、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物流工程等9 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须参加国家或我省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6.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重要参考。
7.对经省级相关部门认定,作出突出贡献的卓越工程师,按照有关规定直接纳入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通道。
8.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 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字〔2022〕27号),在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已完成规定学时的,数据将进行自动对接。
三、审核要求
(一)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申报人员、单位、主管部门均需进行注册、登录,填报个人申报材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逐级进行审核。各系列级别职称申报材料的 *** 数据申报与纸质材料报送同步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淡化论文奖项数量,填报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课题、专利及奖项数量分别不超过3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总数不超过15件。
2001年以后取得的学历需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认证后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需提供原件;2001年以前取得的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丢失的人员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应在“诚信承诺书”栏目签署本人姓名及日期,禁止他人代签,承诺网上提报的材料真实有效,同时提交由系统导出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原件。申报人员应及时登陆职称评审系统个人账户查看网上申报进度,如需修改应按照要求及时修改上传,逾期不再受理。
(二)单位审核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按规定公开专业技术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等情况。要严格程序,严密组织,按要求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 *** ,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所在单位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如发现实际情况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对申报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 *** 和线下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签字盖章,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
四、公示及发文发证
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及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组建单位官方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按程序确认或核准备案,及时行文公布,职称取得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五、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部门(单位)申报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受理 *** 主要由用人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
农把式评职称的做法加以评析申论
给“农把式”评职称山东新型职业农民申报职称,有助于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留下来,在乡村形成人才汇聚山东新型职业农民申报职称的良性循环。为此,需要“专向”评价群体,“专设”专业称号,“专定”评价标准,“专列”组织评审,“专享”职称待遇。
比如,吉林省为乡村人才“量身定制”农经师、农 *** 、农艺师等9个职称专业山东新型职业农民申报职称;山东省从2018年起试点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制度,目前已面向全省全面推开;浙江省为农民打开正高职称的大门,除涉农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人员外,职业农民也可参评……
打开职称参评通道,给乡土人才带来山东新型职业农民申报职称了职业荣誉感。获得职称的农民,有的每年享受相应 *** 补贴,有的可以享受技术服务、项目合作、银行贷款等政策倾斜,有的可以享受国情研修培训、专家休假疗养等政策服务。
一系列政策举措,在农村树起鲜明导向,带动更多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者、致富带头人投身乡村振兴。
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必答题
进一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需要打好产业基础,让乡村人才有地方施展才能。一些地方的农村对人才吸引力不足,原因之一是产业基础较弱,人才发挥作用空间有限。在打赢脱贫攻坚战过程中,一批乡村特色产业成长起来,成为留住人才的重要基础。
比如,河南确山县支持返乡创业,鼓励开办提琴作坊,从无到有发展制琴产业。60余名确山籍制琴师陆续回乡,带动更多农民一边种地,一边做琴。全县迄今开办制琴及相关企业150多家,年产提琴40余万把,带动2600多人就业。
同时,要做优平台服务,加快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建设一站式服务窗口、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实训基地等,为创业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帮山东新型职业农民申报职称他们制定规划,解决创业中的融资难、技术难、用工难等难题,让乡村人才有创业保障。
乡村振兴,需要更多“土专家”“田秀才”大显身手。为此,必须提供政策保障,营造良好环境,让乡村人才有发展空间,激励各类人才到农村一线干事创业。
长远看,还需在福利待遇、创业扶持、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等方面下功夫。让身在基层的乡村人才工作更有干头、生活更有奔头,才能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的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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