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程技术职称评审标准

山东省工程技术职称评审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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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拥护中国 *** 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责任意识强,作风端正,遵守建设行业规范标准。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

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山东省]山东省职称政策最新,山东省职称评审新规

山东省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一般是什么?

申报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评审条件

1、山东省已完成标准条件修订的职称系列,按照新的标准条件执行,标准条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发布。未完成修订的,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各行业人才主管部门要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职称标准条件制定修订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307号)要求,加快推进现行各系列(专业)标准条件的修订工作。

2、按照《 *** 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 *** 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技术工人待遇的通知》(鲁办发〔2019〕9号)有关规定,在职称评审中,取得高级工、预备 *** 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或 *** 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和本科毕业生对待;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普通中专毕业生对待。

3、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4、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有关要求,按照《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执行。

5、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提供近五年以来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二)材料要求

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以及近五年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淡化论文、奖项数量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填报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申报范围

1、凡在山东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城市无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从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2、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3、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参考资料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2022年山东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2022年山东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山东省职称政策最新: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山东省职称政策最新,考察参评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并形成考察材料。突出教育教学实绩,要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将中小学教师达到规定课时量要求作为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突出评价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成效,把学生全面发展情况作为评价教师的重要依据。幼儿园教师突出评价保教实践成效,中小学教师评价突出教育教学效果,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评价突出实践技能和专业教学能力。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倾向。正高级教师要体现培养教育家型教师政策导向,严格按照在县(市、区)或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等申报条件。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数量原则上应在2021年度基础上适当调整。评审通过的正高级教师(含基层系列)中,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正副职)的不得超过30%。

山东省职称晋升政策

山东省职称晋升政策如下:

1、凡在山东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山东省职称政策最新,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山东省职称政策最新,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在山东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山东省职称政策最新,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外省专业技术人才委托山东省职称政策最新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综合管理部门开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鲁单位和外省国有驻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山东省申报评审的,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开具委托函。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