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学校,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历年来,党中央对我国教育事业高度重视,而教师是教育的主体,怎样能更好地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让教师能安心教书,这是国家非常重视的一个问题。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出现,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可如今,老师们对其是“又爱又恨”,“爱”的是如果职称能升高一级,工资就可以加不少。“恨”的是想升一级职称非常难,不是说你达到该级职称评审条件就能评上的。

微信号:jy002002007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一直是教师们非常关注的热点和难点。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中高级职称指标紧张、评审条件高、教师竞争激烈,教师们对此颇有意见和怨言。近几年来,教育部及各地相继出台了一些改进完善的政策,试图缓解这些矛盾。

如山东省规定:“在农村学校工作符合评审条件的中小学教师,任教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任教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任教30年以上申报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其它的几个省(河南、黑龙江、湖北等)也是类似的规定,只不过是年限或其它条件稍有不同。这类改革还是很受到老师们的欢迎。

浙江省曾下发通知,2020年将在省内部分学校试点,对高级教师及以下职称实行自主评聘制。这个大胆改革可以说超乎人们意料,是浙江省率先进行创新性探索,这一做法勇开国内先河,这种勇气、态度值得点赞!这是一个震撼教育界的重磅消息,也是一个让教师们惊喜的大“礼包”。

看一下这个惊喜的大“礼包”。原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掌握在上级教育管理部门中,像农村评一级职称需要经过学校、镇中心学校、区(县)教育局,最后到市级人事教育管理部门。这样层层筛选,程序复杂,环节又多,中间难免出现各种问题。而浙江省采取将职称评审权力直接下放到学校,减少中间程序环节,赋予学校更大的自 *** 。

权力既然下放到学校,那么学校怎样评审老师呢?与之前的评审条件是不是一样的呢?这些是大家关注的问题。由于是首次进行类似的改革,具体怎样做得公平公正还需要摸索,但大体上还是有些要求的。试点学校在职称评审时注重课堂教学成绩,把课堂教学作为评价教师的主要依据,增加班主任等育人工作的评价权重,不再将论文和课题作为限制性条件。加强对教师考核结果的运用和教育教学过程的精细化评价,避免采用对参评教师一次性听课打分或录像课外送评价等做法,切实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放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

可以说,浙江省的职称改革对老师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当地的某位老师说:职称评审下放到学校,对老师是一种解放,老师可以从经历中做好课堂教学和班级管理工作,也不用挖空心意去搞论文和课题了。自主评聘,学校可以根据学校自身情况制定符合学校发展的评审方案,既有利于学校发展也有利于教师解放,可以说是双赢的事情。

[山东省]山东职称评审权下放,山东省职称评审最新文件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是怎么样的?

职称评审管理权也进一步下放。过去山东职称评审权下放,人社部门组建评委会山东职称评审权下放,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评审。根据《办法》,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除尚不具备组建条件的可以由人社部门兜底组建外,评委会皆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企业、事业单位组建。

人社部门负责核准备案。评委会备案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有效期满应当重新核准备案。经核准备案的评委会,纳入全省评委会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山东职称评审权下放;未纳入目录清单范围的,其评审结果不予认可。

与放权同步,《办法》进一步完善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要求评审专家具有本职称系列(专业)或者相近系列(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在本地区本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

同时评审正高级、副高级职称的高级评委会或者单独组建的正高级评委会评审专家,原则上应当具备正高级职称山东职称评审权下放;单独组建的副高级评委会评审专家,应当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具备正高级职称的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1/3。

职称申报的条件山东职称评审权下放:应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相应层级职称的标准条件,有关标准条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标准条件”栏目进行查询,或在评委会组建单位官方网站查询。

材料要求:应根据各评委会组建单位的通知提出具体要求。

申报程序:个人申报、单位公示推荐,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逐级提交评委会办事机构。

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应进行推荐上报前用人单位内部公示和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进行社会公示。

山东职称评定2021新规是什么?

山东职称评定2021新规是以考试代评。

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应于12月底前完成。实行“考评结合”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评审时间,由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待国家公布考试成绩和分数线后确定。

如遇特殊情况,评委会组建单位确需要延期评审的,应在11月底前向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送书面申请。

除了职称评审标准制定权,职称评审管理权也进一步下放。过去,人社部门组建评委会,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评审。

山东职称评定法律规定:

根据《办法》,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除尚不具备组建条件的可以由人社部门兜底组建外,评委会皆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企业、事业单位组建,人社部门负责核准备案。

评委会备案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有效期满应当重新核准备案。经核准备案的评委会,纳入全省评委会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未纳入目录清单范围的,其评审结果不予认可。

山东曹县的教师副高职称评定现在送到菏泽了吗?

7日,省人社厅发布《2019年度我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关于进一步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有关事项》《山东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卫生技术、工程技术、经济、农业技术等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设区的市,符合一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通过搭乘“直通车”,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实现“一步到位”。

据悉,全省各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原则上为8月至10月。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在职称评审中,取得高级工、预备 *** 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或 *** 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和本科毕业生对待;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普通中专毕业生对待。

除各市的外地调入人员高级职称资格下放至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单位的外地调入人员高级职称资格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确认外,中小学教师、卫生技术、工程技术、经济、农业技术等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设区的市。其他申报人数较少、各市不足以开展评审的系列,仍由省相应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评审。此外,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均可纳入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规定的范围。不仅不受国籍、户口、原职称资格、学历资历、继续教育、申报条件等限制,免于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业务测试和支医支教等基层服务经历,也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教师职称改革,把评聘权下放到学校好不好

交谈中山东职称评审权下放,有山东职称评审权下放的老师快人快语地说山东职称评审权下放:“将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学校山东职称评审权下放,领导当然就当仁不让了!”一句简单却带有愤激的话,虽有失偏颇,却不难窥出部分学校干群关系的不和谐,甚至是紧张。

如此语境下,要走出职称评聘的尴尬,必须重塑校领导与普通教师的平等关系。换一句话表达,就是要在这个特定的群体中打通公平、公正、公开的评比评价通道和用人通道。

职称评审的关键环节主要是三个,之一,评审方案的制定山东职称评审权下放;第二,岗位职数的确定;第三,具体的评审操作。现实状况是,中级和高级职称受职数限制,竞争激烈,初级职称没有限额,只要达到基本条件就可以评聘。如果将需要通过竞争的中级和高级职称岗位职数、竞聘条件、评比过程全部置于阳光下,公开操作,那么,评聘获得成功者皆大欢喜,落选者也会心服口服。

山东的刘炳明老师认为:“即使将职称评聘权下放给学校,也应由第三方专家制定职称评聘方案,不能应由学校领导决定,更要杜绝实施评聘前一分钟由校领导组织教师简单举个手便通过所谓方案的假民主,要确保民主程序不出问题。没有民主,就没有符合人心的方案和有效监督。”事实上的确是这样,如果一所学校没有民主氛围,普通教师很难有话语权,要行使权力就很难。如果一所学校缺乏有效监督,也很容易出现抱团取暖,形成利益小团体。关键是,如果将职称评聘权下放给学校,自己缺乏有效监督,违规现象难以避免,由第三方制定规则并进行监督,依然是较完美的办法。

湖北的王胜林老师进一步说:“职称评聘权如果下放到学校,需要一个完善的省级或地级市的职称评聘细则,细则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硬件类细则,一部分是测评类细则,参评教师在省内或地级市内的官网上公开自己的硬件类情况,如成果证书等的详细信息,包括获奖时间、类别和扫描图片等,所有老师都能看到,都能参与监督,都能公开举报假冒。测评类由学校上传,老师们也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发表评论。”

而南京的罗刚淮老师则认为,评审职称不能一味放低到学校层面操作,因为那会带来更多的矛盾,更多的不公平。应该进行上下联动,分项分块负责的做法。比如对教师教学实绩、教学能力、师德这些,放到学校进行考核;把科研成果等放到学术评审小组进行考核;而这两项考核,都应该有监督机构介入。

其实,上级相关部门也在不断收集民意、不断优化方案。以重庆市为例,不但县级及以下学校全部取消了职称外语这个门槛,而且县级以下学校连职称计算机考试也已经全部取消了。要知道,国家制定的职称评聘方案或指导方案需要考虑的是方方面面的共性因素,不可能考虑到每所学校甚至每位教师的特殊情况。

为了弥补这个不足,地区或学校可以根据上级的指导方案制定切合校情实际的实施细则,这个细则,必须在广泛征求教职员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如此,全体教工需要深入思考的不仅仅是少数人的利益而是多数人利益,以及如何有效监督?如何预防偏差?出现偏差怎样纠正?也就是怎样确保上级指导意见的精神在自己学校细则中不走调,不让职称评审异化为人情评审,而让其回归制度层面的公正与理性。说到底,学校的民主氛围,决定了所制定评审细则代表的广泛性、公正性与公开性。

职称改革怎样激励、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也有教师认为,现行教师职称制度的激励功能并不凸显。初级职称的晋升,只需等待,符合基本条件、满足基本年限就行。于是在这个时间段,有些信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者消极等待。但当晋升中级、高级职称时,就得比一比、赛一赛了,这个时段的工作积极性相对高一些。但一旦晋升成功后,职称的激励因素对他们来讲也基本上就消失了。另外,受岗位设置影响,造成资历、学历、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教师之间收入差距过大。还有,明知努力打拼也上不了更高一级职称的,还会继续拼命打拼吗?于是,观望、等待的消极思想也就应运而生。因此,大家都期待更具吸引力的职称评聘制度,也期待更人性化的激励措施。

江苏王从斌老师建议破除职称终身制,改为职称考核制度,建立多元考核机制,正高级由国家相关部门考核,副高级由省级考核,中级由市县考核等,同时建议成立第三方社会性职称考核评估机构,评估的分数作为相关部门考核的依据。

广东罗学芬老师建议,建立职称能上能下的考核评价机制,避免一劳永逸的终身制引发的惰性,同时建议实行职称评聘政策的制定、执行、监督三权分离,使职称评聘更透明、更民主、更科学。

湖南刘令军老师认为,不能将职称异化为福利,而应该是专业技术实际能力的体现。江苏江大伟老师认为,已经聘用的教师,在任期届满时,要拿出与聘用岗位相符合的教育教学成果,实现能者上庸者下的岗位用人机制。

大家在思考职称杠杆功能发挥作用的同时,也人性化地建议从制度上体现对老年教师的关爱。山东任荣老师告诉我们,他身边的很多老教师,一生辛劳,落得一身毛病,甚至有几位还没到退休的年龄就离世了。他说,应该换位思考,既让年轻人有奔头,又让老年人不心寒。其实,这个问题,只要达成共识,然后以制度的形式进行倾斜,并固定下来,应该是大家都乐意接受的,因为,人人都会经历由年轻到衰老的这个过程。

还原职称本义,让职称评审纯粹些

南京的罗刚淮老师认为,职称是学术层级的认定,不应该跟乡村补贴搅合在一起,应该两条线同时进行,在维护职称评定的层级和规范的同时,把乡村补贴落实到位,这样才能使得职称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发挥作用,不能因为教师在乡村工作,学术水平低一些就可以被认定为高级职称,也不能因为在城区工作,学术水平高,仍然被限定在中级或初级职称岗位上。

现实的职称评聘矛盾,于城区学校而言,主要是岗位没有空缺,很难有指标;于乡村学校而言,又往往开出了“有指标而没有符合基本条件的人选”的空头支票。与其这样浪费着指标,不如调剂使用,这样可以缓解部分符合基本条件但无指标可上的矛盾。更为理想的方式是,建立“只论条件、不限名额”的动态评聘机制,倘能这样,职称评聘这盘大棋或许会真正成为一盘活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