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山东正高级岗位设置比例

优化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管理,由具体岗位等级比例标准调整为区间比例管控。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结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对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少、具体等级不能按上述比例核算的事业单位,可结合实际统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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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级职称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53.6%。

山东省高级职称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山东职称岗位结构比例的比例为53.6%山东职称岗位结构比例,符合条件山东职称岗位结构比例的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高级职称。

高级职称是职称中的更高级别山东职称岗位结构比例,分正高级和副高级两类。职称(Professional Title)最初源于职务名称山东职称岗位结构比例,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

县级党校高级职称设岗比例山东

逐步达到教师定编数的20—35%。

县(市、区)委党校高级讲师职务的比例可逐步达到教师定编数的20—35%,讲师职务的比例可逐步达到教师定编数的50—55%。

省委党校教授、副教授职务的比例可逐步达到教师定编数的35—53%,其中教授占教授、副教授总数的比例可逐步达到25—40%;讲师职务的比例可逐步达到教师定编数的40—45%。

副省级市(济南、青岛)党校、省委党校省直分校教授、副教授职务的比例可逐步达到教师定编数的30—40%,其中教授占教授、副教授总数的比例可逐步达到20—30%;讲师职务的比例可逐步达到教师定编数的40—50%。

[山东省]山东职称岗位结构比例,山东省基层职称单位设置比例

事业单位高、中、初级职称的结构比例是多少

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比例为1:3:6。

高,中,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比例:二,三,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六,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九,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承担的主体职能和业务,确定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和辅系列岗位,辅系列岗位的等级和比例原则上低于主系列岗位。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不是职务。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

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事业单位职称结构比例应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