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职称工资分档吗
山东省高级职称工资分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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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资:
中学高级教师(副高职称)岗位为七级(930元)。
中教一级岗位(小教高级)为十级(680元)。
中教二级(小教一级)岗位为十二级(590元)。
中教三级(小教二级、员级)岗位为十三级(550元)。
二、薪级工资
注:共65级,61-65级工资标准略。
各专业技术岗位的起点薪级工资为
一级岗位34级
二至四级岗位25级
五至七级岗位16级
八至十级岗位9级
十一至十二级岗位6级
10人编制山东省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级职称比例人数
10人编制山东省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级职称比例为高中低比例1:3:6。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比例山东职称岗设置,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山东职称岗设置,总体控制目标为1:3:6.。也就是说,一个单位有十个专技岗位,中级及以上岗位一般要占4个,也有可能5个。
山东教师职称评定2022新规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措施》(鲁教师字〔2022〕2号),
明确指出:“全面推行教师岗位分层逐级竞聘,岗位竞聘应明确任职年限、能力水平、课时量、教学实绩等要求,突出课时量和教学实绩刚性要求,课时量达不到省定更低标准和教学实绩长期较差的,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得参与竞聘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这个政策出台的好。
教师工作,具有极强的“专业技术性”,因而实行岗位职称制。职称越高,说明教师专业水平越高,对教育教学的贡献越大,与之相对应,工资待遇也就越高。也因此,职称。成为“无数一线教师一生的光荣与梦想”(李镇西语)。
那么新形势下,教师追职称要追什么?答案是一要追岗位,二要追能力,三要追业绩
山东省中级职称八九十档是如何划分的?
中级职称中山东职称岗设置的八九十档次是根据评审时间和聘任时间划分山东职称岗设置的山东职称岗设置,一般刚评上中级职称就是10档,聘任满3年后根据3年内的任职情况确定是否晋升9档,8档也是这个道理。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岗位设置比例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岗位设置比例为:
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岗位。在国家统一规定之前,正高级教师岗位暂按评审通过的实有人数设置;实行聘期管理,人在岗在,人岗合一,首次聘用时,应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一个聘期一般不少于5年,聘用期满,可按有关规定续聘。聘用后,须在一线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脱离教学科研岗位的,不再聘用。正高级教师可在全省中小学流动。
此外,小学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由1%提高到2.5%-3%,中级岗位结构比例也适当提高,重点向农村、偏远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鼓励和引导具有中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到有空缺岗位的小学任教。中小学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暂不设置正高级岗位。
“十四五”期间,正高级教师岗位数量控制在全国中小学教师岗位总量的千分之五以内。近3年,山东全省评聘中小学正高级教师2109人,其中农村教师841人,占40%;评聘副高级教师10.1万人,其中农村教师6.3万人,占62%,有效缓解了教师职称评聘难、农村教师留不住等问题。
县级党校高级职称设岗比例山东
逐步达到教师定编数的20—35%。
县(市、区)委党校高级讲师职务的比例可逐步达到教师定编数的20—35%,讲师职务的比例可逐步达到教师定编数的50—55%。
省委党校教授、副教授职务的比例可逐步达到教师定编数的35—53%,其中教授占教授、副教授总数的比例可逐步达到25—40%;讲师职务的比例可逐步达到教师定编数的40—45%。
副省级市(济南、青岛)党校、省委党校省直分校教授、副教授职务的比例可逐步达到教师定编数的30—40%,其中教授占教授、副教授总数的比例可逐步达到20—30%;讲师职务的比例可逐步达到教师定编数的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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