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正高经济师评审由哪个部门评审
由当地的人事厅或人事局山东省正高级职称制度文件,上报资料由高级评审委员会的专家组评审,一般当地人事人才网上会公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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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审批机关由省级人事部门(职称主管部门)进行审批,一般是省人事厅。经济师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山东省正高级职称制度文件: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经济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山东省2022年职称评定新办法
2022职称评审新规定具体如下:
1、在完皮搭善职称评价标准方面,贯彻落实人社部有关精神,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加快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2、在改进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面,完善基层中小学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制度。结合我省基层中小学的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将由省教育厅负责研究制定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价标准,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3、在卫生系列职称评审方面,由省卫健委负责制定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新标准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重点评价业务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把能看病、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临床医务人员职称评价的主要内容,鼓励卫生专技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逐步建立完善符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体系;
4、在优化职称评审委员会布局方面,省人社厅负责组建山西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设在省工信厅的山西省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设在省人社厅的山西省正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和设在省农业农村厅的高级经备握胡济师农业经济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优化整合。
5、在高级职称认定方面,省人社厅明确,从省外、中直驻晋单位流动或军队转业安置到我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省属单位工作的,原评审取得的高级职称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认定;到市属单位工作的,原评审取得的高级职称由各市人社局负责认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原则由各级人社部门负责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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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官网
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官网:
关于开展全省安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科学构建我省安全生产领域工程技术人才评价体系,畅通人才职称晋升渠道,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 *** 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1号),决定开展全省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并通过“以考代评”的方式,实现安全工程职业资格与中、初级职称有效对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 *** 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坚持服务发展、遵循规律、科学评价、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围绕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生产领域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立健全符合人才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和评价标准,做好安全工程职称评审工作,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全省安全生产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保障。
二、健全评价制度
在全省工程系列职称中增设安全工程专业,分设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个层级,名称依次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山东省内从事安全生产相关领域的工程技术工作人员,均可纳入我省安全工程职称评审范围。根据我省安全生产领域工程技术和产业发展需要,安全工程职称评审范围将进行动态调整。
三、完善评价标准
依据国家工程系列职称评价基本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安全行业协会、行业人才培养基地等参与制定安全工程职称评价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放在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人才的职业道德。科学评价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按照不同专业方向、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职责安全工程技术人才的特点和成长规律,合理确定评价重点。对外语和计算机能力不作统一要求。
建立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代表作清单,代表作可包括专利成果、技术报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专业论文、专著编著、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合同等。注重代表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
四、创新评价机制
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创造便利条件,畅通职称申报渠道。适应不同层级安全生产领域工程技术工作职业特点,建立考试、同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安全工程初、中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的方式,通过我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实施,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视为具有初级、中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采取面试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五、规范评审组织
(一)省应急厅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建山东省安全工程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开展评审工作。
(二)各设区的市应将安全工程职称纳入本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范围,也可委托山东省安全工程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三)省应急厅负责组建评审专家库,从高校、科研机构、安全行业协会、企业和相关部门遴选能力业绩突出、声望较高的同行专家和活跃在工作一线的安全生产领域工程技术人才进入评审专家库。
(四)建立健全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加强评价能力建设,建立评审专家动态管理机制,严肃评审纪律,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专家,取消评审专家资格。
六、衔接培养使用
结合安全生产领域工程技术人才需求和职业标准,推动扩大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模。加强继续教育工作,加快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提高教育培养质量。强化协同育人理念,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的重要作用,通过校企合作办学等方式,促进评价标准与培养标准深度融合。推动企事业单位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使用制度和职称制度相衔接,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安全工程技术人才素质与岗位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参加职称评审;不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具有相应职称的安全工程技术人才从事相关岗位工作,增强职称制度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七、有关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开展安全工程职称评审工作,有利于吸引、鼓励、培养更多高层次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对加强安全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建设,补齐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才不足短板,实现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同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抓好组织实施。坚持人才分类评价,聚焦安全工程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开展职称评审,严格标准条件,规范评审程序,确保公平公正。优化工作流程,推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精减申报材料,减少证明事项,减轻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评审负担。
(三)加强宣传动员。强化宣传报道,做好政策解读,引导全省安全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支持和参与职称工作,充分调动安全工程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有利于安全工程技术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氛围。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18日
一、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地址
二、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平台:
三、山东省人事人才互联网服务系统官网地址:
四、山东省人事人才互联网服务系统入口:
五、山东省人事人才互联网服务系统:
六、山东人事人才互联网服务系统入口:
七、当今企业要加强人事管理以防人才流失
八、同志在全区银行人才工作暨组织人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九、人事局长在人才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十、在全市人才工作暨组织人事和老干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地址
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地址:
关于开展全省 *** 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党委网信办、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构建我省 *** 安全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推动我省网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 *** 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省开展 *** 安全工程职称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思想特别是************关于 *** 强国的重要思想,坚持服务发展、遵循规律、科学评价原则,开展 *** 安全工程职称评价工作,畅通 *** 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更大限度激发 *** 安全工程技术人才创新潜能,培养造就讲政治、懂 *** 、敢担当、善创新的 *** 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队伍,为全省网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评价范围
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及自由职业者中,从事 *** 安全技术研发、生产、应用, *** 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 *** 安全技术体系规划、建设、管理, *** 内容建设与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本专业职称评价。具体评审范围详见年度评审公告。
*** 安全工程专业,设 *** 安全技术研发与应用、 *** 生态建设与治理两个子专业。
三、层级设置
*** 安全工程职称设初级、中级和高级,其中,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 *** 安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四、评价方式
适应不同层级 *** 安全工程技术工作职业特点,建立考试、同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对参评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实行全省统一考试方式,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采取评审方式。
五、评价标准
依据国家工程系列职称评价基本标准,结合我省网信工作实际,制定 *** 安全工程职称评价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综合考察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突出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重点评价 *** 安全工程技术人才的工作绩效和创新成果。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建立 *** 安全工程职称评审代表作清单,代表作可包括专利成果、项目(课题)成果、分析报告、技术报告、标准规范、论文著作等,注重代表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
山东省 *** 安全工程初中级职称考试规定和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另行制定。
六、评审组织
省委网信办是 *** 安全工程职称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建山东省 *** 安全工程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开展评审工作。
各设区的市应将 *** 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纳入本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范围,也可委托山东省 *** 安全工程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省委网信办负责组建评审专家库。首次评审从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相关部门中遴选专业水平高、具有相近专业相应层级专业技术职称、法纪观念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专家进入评审专家库。
建立健全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加强评价能力建设。建立评审专家动态管理机制,严肃评审纪律,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专家,取消评审专家资格。
七、培养使用
紧密结合网信领域人才需求和职业标准,推动扩大 *** 安全工程技术人才培养规模。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提高教育培养质量。强化协同育人理念,充分发挥网信领域企事业单位的重要作用,通过校企合作办学等方式,促进评价标准与培养标准深度融合。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 *** 安全工程技术人才素质与岗位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参加高级职称评审;不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自主择优聘任具有相应职称的 *** 安全工程技术人才从事相关岗位工作,增强职称制度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党委网信办、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及用人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 *** 安全工程职称评价的重要性、紧迫性,统筹谋划、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密切合作,确保 *** 安全工程职称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二)稳妥有序实施。按照我省职称管理有关规定和 *** 安全工程职称考试规定、评价标准,精心安排,严格程序,做好报考审核、申报评审、违规处置、经验总结等工作,及时发现研究和妥善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引导网信领域企事业单位支持 *** 安全工程职称评价工作,充分调动 *** 安全工程技术人才参与职称评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有利于 *** 安全工程技术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氛围。
*** 山东省委 *** 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18日 (一)、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平台: (二)、山东省人事人才互联网服务系统官网地址: (三)、山东省人事人才互联网服务系统入口: (四)、山东省人事人才互联网服务系统: (五)、山东人事人才互联网服务系统入口: (六)、当今企业要加强人事管理以防人才流失 (七)、同志在全区银行人才工作暨组织人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八)、人事局长在人才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九)、在全市人才工作暨组织人事和老干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十)、人事人才管理会上市长讲话
山东省2016年医生申报副高和正高职称各需要发表几篇文章
作为之一作者在国内外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山东省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指导意见(试行)
之一条 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在职在岗的卫生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 1、未参加年度考核的,根据未参加考核的年限相应延迟申报年限;年度考核未定等次的,待确定等次后,达到合格以上的可以申报;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须从下年度起,经过《条例》规定的一个任期,连续考核为合格以上,方可申报;
3、在计算机应用能力、职称外语、业务测试等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自通报之日起延迟3年申报;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自查实之日起延迟5年申报;
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或医疗事故等责任者,依据责任轻重,在规定的任职年限上相应延迟1至5年申报;发生医疗纠纷期间,暂缓申报。
第三条 计算机及外语条件
1、计算机条件:
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并取得省人事部门核准的有效证明。
2、外语条件:
取得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达到规定标准的外语考试成绩单;或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取得当年度外语考试成绩单和省人事部门核准的有效证明;或符合免试条件并取得省人事部门核准的有效证明。 第四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省人事厅、卫生厅《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学分并提交有效证明。
第五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
1、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0周以上;
2、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完成较复杂的院内外会诊和抢救工作;
3、参与医疗、预防、护理、教学、科研等业务管理工作,开展本专业必须具备的各项诊疗技术项目;或参与组织、指导本专业的业务技术工作,主持制定本专业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并有效地用于规范技术操作及管理;
4、城省卫生技术人员要按规定完成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工作任务,并提交有效证明;没有被安排的,应提交书面承诺书。 第六条 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2、取得博士学位,任主治医师(含主管医师、主管药师、主管护师、主管 *** 等,下同)职务2年以上;
3、取得硕士学位,任主治医师职务4年以上;
4、取得大学本科(含大普)毕业学历或学士学位,任主治医师职务5年以上;
5、取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任主治医师职务7年以上(临床医学专业,仅限于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可以申报(其中第7条为必备条件):
1、获得1项省、厅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当奖励项目,或者2项县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承担省级项目(课题),并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其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或者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在应用技术推广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科研成果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3、获得两项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其中至少一项发明专利),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任期内年度考核2年优秀(含嘉奖、记功等)。
5、因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县级以上党委、 *** 或省级以上 *** 业务主管部门与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
6、主持完成本专业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应用1项以上,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效果良好(仅限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7、作为之一作者在国内外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对长期在乡镇、海岛、心理康复医院、荣军医院等单位工作的,任现职以来具有 *** 、援疆、援外工作经历的,业绩成果条件可适当放宽,具备以上条件之一即可。 第八条 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含后学历不满3年)任主治医师职务7年以上或具备学士学位任主治医师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且具备下列1、3或2、3条件的人员(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一项计算),可破格申报。其中,获得省 *** 或省级以上 *** 人事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破格申报:
1、承担省级项目(课题),并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其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或者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教学、科研成果在全省或设区的省范围内推广。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省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教学、科研成果获省 *** 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区的省 *** 组织评审的二等奖(或三等奖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两项以上国家专利,其中至少一项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3、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专业报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独立完成或之一作者,3000字以上);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一部以上专著或译著;或者主持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及规范;或者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医学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管理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
第九条 评价导向
副主任医师须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识,较全面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已开展应用的疾病预防、诊疗理论和技术,能将最新技术成果应用于业务实践;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处理本专业较复杂疑难疾病和解决较重大技术问题,工作业绩较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技术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具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技术水平较高,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技术人员的能力;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业务测试成绩居本专业中游以上水平。
评委会推荐评审时,在基本条件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在创新能力评价上,有发明创造和知识产权的优先;在科研成果评价上,已转化为生产力的优先;在业务测试成绩评价上,测试成绩高的优先;在学历水平上,高学历的优先;在所学专业上,与申报资格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优先;在单位性质上,企业单位的优先;在工作层次上,基层单位的优先;在工作岗位上,长期在乡镇、海岛、心理康复医院、荣军医院等单位工作的优先;在工作经历上,任现职以来,具有 *** 、援疆、援外工作经历的优先。
评委会评审工作,贯彻公开、公正、公平、合理和综合评价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评审,保证质量。评审结果由评委会执行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的执行委员总数三分之二的为评审通过。 第十条 附则
本意见有关的词语、概念的特定解释及有关政策规定:
1、著作:指取得1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科普类、手册类、论文汇编、诊疗常规等不在此列。著作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书字数一般要求在30万字以上,个人承担的编著字数一般需在10万字以上。 2、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其内容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材料与 *** 、结果、讨论、参考文献等六方面。论文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文一般不少于3000字。期刊必须有ISSN(国际统一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或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具有内部资料准印证号。
3、学历: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且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疾病控制、卫生执法监督、检验、药剂等非临床医学专业,非医学学历的相关专业学历可视同为合格学历,如微生物专业的评审检验师等。
凡是取得后学历(硕士及以上的除外)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所学专业应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从事该专业工作3年以上(省人事厅鲁人职〔1998〕6号文件规定)。
4、科学技术奖:指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奖励项目;科学技术获奖者: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以证书为准)。
5、本意见中所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等级等概念,均含标识的学历、年限、数量、等级。如,本科以上含本科,5年以上含5年,1项以上含1项,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
6、申报人提交的著作、论文等,不论出自何处,其学术水平和价值均由评委会专家综合评定。
7、本意见所提“省”指设区的省,不含县级省;所提“县”,包括县级省、区。
8、本意见所提的各项专业水平,均由评委会专家综合评定。
9、本意见所涉及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支农、继续教育等要求的有关政策规定,可通过“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职称专家”栏目查阅。
10、本意见所涉及的有关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均需提交原始证件;提交不出原始证件的,需由呈报单位出具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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