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农业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证书打印时间

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微信号:jy002002007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时间山东省枣庄市职称年限:2022-09-16 来源: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人社字[2022]6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地址

(一)高级职称申报材料

农业技术副高级(含基层农业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8月1日-8月15日。工程技术副高(含基层工程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8月22日-9月15日。中小学教师高级(含基层中小学高级)、中专教师高级、卫生技术副高(含基层卫生正、副高级)、新型职业农民高级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另行通知。经济副高级和基层统计高级职称的申报时间待国家公布考试成绩和分数线后确定,申报通知请关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其他系列申报材料时间由省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确定,请及时登陆互联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实行“考评结合”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大数据、档案等职称申报评审时间,按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有关通知执行。

申报人员的资格证书、聘书(聘任文件)、继续教育证书、年度考核、论文著作、表彰奖励、业绩表现等材料均提供复印件,不再提供原件。

农业技术副高级(含基层农业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代表性成果,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超期的不予受理山东省枣庄市职称年限;工程技术副高(含基层工程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代表性成果,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5日,超期的不予受理山东省枣庄市职称年限;卫生技术副高(含基层卫生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代表性成果,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5日,超期的不予受理。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

报送地址:工程技术、农业技术、经济专业、大数据副高级以及基层工程、基层农业、基层统计正、副高级职称材料受理地址为: 市 *** 办公楼B107房间,联系 *** :5513165。

以上所有相关申报材料由各呈报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

(二)中级职称申报材料

申报时间:11月1日-11月19日;

报送地点:市 *** 办公楼B107房间;

联系 *** :5513165。

(三)初级职称申报材料

报送时间:10月9日-10月20日;

序号 初级评审委员会名称 呈报部门 联系 ***

1 滕州市工程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住建局 5583229

2 滕州市农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农业农村局 5523171

3 滕州市药品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 5593069

4 滕州市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教体局 5514029

5 滕州市新闻专业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融媒体中心 5516032

6 滕州市图文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局 5514925

7 滕州市艺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8 其他 人社局 5513165

(四)初、中级定职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认定模块填报。  

报送时间:10月21日-29日;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市 *** 办公楼B107房间;

联系 *** :5513165。

(五)根据市人社局《关于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滕人社发[2019]29号)要求,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机械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定职和高级职称的审核申报工作。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市直部门(单位)下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通过各市直部门(单位)申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员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所属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自由职业者、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镇街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4.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 *** 援青人才、扶贫协作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部分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见附件1)。

(二)申报评审条件

1.各系列(专业)评审标准条件请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查询。

2.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 *** ( *** )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现贯通的职称系列,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流程与专业技术人员一致。

3.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

4.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5.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 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等8个职称系列和我省统一“以考代评”的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 *** 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8个职称系列(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对国家或我省统一实行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的会计、统计、审计、经济、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物流工程等9 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须参加国家或我省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6.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重要参考。

7.对经省级相关部门认定,作出突出贡献的卓越工程师,按照有关规定直接纳入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通道。

8.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 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字〔2022〕27号),在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已完成规定学时的,数据将进行自动对接。

三、审核要求

(一)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申报人员、单位、主管部门均需进行注册、登录,填报个人申报材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逐级进行审核。各系列级别职称申报材料的 *** 数据申报与纸质材料报送同步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淡化论文奖项数量,填报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课题、专利及奖项数量分别不超过3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总数不超过15件。

2001年以后取得的学历需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认证后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需提供原件;2001年以前取得的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丢失的人员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应在“诚信承诺书”栏目签署本人姓名及日期,禁止他人代签,承诺网上提报的材料真实有效,同时提交由系统导出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原件。申报人员应及时登陆职称评审系统个人账户查看网上申报进度,如需修改应按照要求及时修改上传,逾期不再受理。

(二)单位审核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按规定公开专业技术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等情况。要严格程序,严密组织,按要求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 *** ,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所在单位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如发现实际情况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对申报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 *** 和线下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签字盖章,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

四、公示及发文发证

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及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组建单位官方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按程序确认或核准备案,及时行文公布,职称取得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五、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部门(单位)申报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受理 *** 主要由用人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

[山东省]山东省枣庄市职称年限,枣庄市职称评定条件

09年枣庄教师晋升高级职称的条件及要求

枣庄市教育局文件

枣教发〔2008〕29号

关于深化枣庄市中专中小学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多元化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高新区社会局、枣庄矿业集团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学校(单位):

自2006年以来,我市在中专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实行了多元化评价,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为更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引导广大教师专业化发展,经研究,决定对枣庄市中专、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多元化评价考核进一步完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从2008年开始,晋升中专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多元化评价。各区(市)、各单位在向评委会呈报材料之前要认真做好前期工作。具体有六项变化:一是参加多元化评审的人员范围扩大。以前只有晋升中级人员参加多元化评审,从今年起要在初级评审和推荐评审高级职称人员中全面推开。二是增加多元化考核在量化总分中的比重。提高多元化考核的量化分值,讲课、教学实绩等在评审中起的作用更突出。三是强化多元化考核的分量。参评当年出现课堂教学能力"差"、考试不及格、教学实绩D级、学生满意度测评D级的参评人员可实行一票否决。四是规范申报材料。对非正常渠道获取的论文发表、论文获奖、实验课题不予认定,引导教师集中精力搞教学。五是教学实绩考核更加细化,并由去年提交三年考核结果改为提交四年考核结果。六是强化对多元化评审过程的监管。业务考试由11月份提前到暑假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成绩直接纳入学校推荐要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和满意度测评由区(市)制订详细方案,8月底之前完成,结果在全体教师中公开并在学校推荐过程中使用,市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抽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二、多元化评价工作的具体内容

(一)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及其应用考试

1.考试内容

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理论应用,各占50分,共100分。

2.考试形式:开卷考试。

3.考试时间:8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收费:报名费及考务费35元(鲁价费发〔1999〕53号)。

5.参考书目:《教育新理念》(袁振国著,教育科学出版社,优惠价每本15元);《心理学、教育学问题与探索》(曲中林、孙悦亮主编,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优惠价每本23元)。需要参考教材请分别以区(市)为单位(市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将征订数(请以书面提交,并盖章)和书款于4月15日前交市教育局人事科。

6.考试报名与实施

材料呈报单位组织参评人员填写准考证及存根(见附件一)的基本内容并粘贴照片,呈报单位汇总花名册(见附件二)并于6月30日前上报,同时缴纳报名费。考试前一周呈报单位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并下发参评人员。

7.考试成绩直接纳入各单位推荐评审量化。

(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1.考核内容与形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自定内容,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借班上课。

2.评课标准:枣庄市教育局统一提供,仅供参考。

3.组织与管理

(1)各区(市)、高新区、枣矿集团分别组织所辖范围内参评人员考核。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学校的参评人员考核。

(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分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率不超20%,良好率不超过60%,中差率不低于20%。

(3)各区(市)、高新区、枣矿集团务必将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组织方案于7月15日之前上报。考核方案应具体列清讲课人员、讲课时间、讲课地点、评委组成等。市直学校应于7月15日前将申请讲课人员名单汇总两份分别报市教育局教研室、人事科。凡不上报方案或人员名单的区(市)或单位一律认为未组织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4)各区(市)、高新区、枣矿集团、市直各学校应在8月底之前结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三)上报。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成绩通知单(附件四)随个人职评材料一同上报。

(5)考核成绩直接纳入各单位推荐评审量化。

(三)教学实绩考核

1.各学校应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对全市教师教学工作实绩进行考核的实施意见》(枣教发〔2008〕28号)对本校教师进行实绩考核。考核结果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省重点高中、市级以上教学工作示范校,优秀率不超过30%,良好率不超过50%,中率不超过15%,差率不低于5%;其余学校,优秀率不超过25%,良好率不超过50%,中率不超过20%,差率不低于5%。

2.各区(市)、学校应于每年8月底前完成对全体任课教师的实绩考核。9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审核表和统计表(见枣教发〔2008〕28号文件附件)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3.从2008年开始,参加中级评审人员应提交近四年教学实绩考核。

(四)学生满意度测评

1.测评对象:晋升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教师(任教小学三年级及其以下年级的教师免测,由所在单位认定)。

2.测评范围、方式:对申报对象所教一个班的全体学生(具体班级由学校确定)采用随机测评方式,测评至少要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2名测评人员到场。

3.组织:各区(市)、高新区、枣矿集团分别组织所辖范围内参评人员测评。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学校的参评人员测评。

4.学生满意度测评表及汇总表样表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附件五、附件六),汇总表随个人职评材料一同上报。

三、几点要求

1.自2008年开始,晋升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多元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初、中级职务评审和高级职务人员推荐的依据。

2.各(区)市、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应加强对多元化考核的组织领导,凡出现弄虚作假、不认真组织多元化考核的区(市)、单位,一律不受理参评材料。

3.各呈报单位务必按时间要求将教材征订数、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方案及汇总表、教学实绩考核结果审核汇总表和统计表等上报,并按时领取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理论应用考试准考证。

4.申报中、高级职称个人评审材料的时间及具体要求另文下达。

附件:1.枣庄市2008年申报教师职称人员考试准考证及存根

2.枣庄市2008年申报教师职称考试人员花名册

3.枣庄市中专中小学拟晋升教师职称人员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结果汇总表

4.枣庄市中专中小学拟晋升教师职称人员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通知

枣庄市峄城区2022年教师职称评审结束时间

6月底结束。山东省枣庄市职称年限我们山东省2022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2年1月至3月山东省枣庄市职称年限,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教师职称评定是指我国教师职称山东省枣庄市职称年限的评定 *** 。我国现行山东省枣庄市职称年限的以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

枣庄三十一年工龄中学高级教师退休工资多少?

正式在编教师的退休金有固定的计算 *** ,涉及到教师的职称教龄任职年限等因素。根据枣庄市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看,31年工龄的高级教师在职工资应该在7000左右,退休金应该在5000左右。仅供参考。

枣庄市教育局不支教就不能评中级职称吗

申报者应根据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山东省枣庄市职称年限,分类规范整理,每类材料应由“材料标签”和目录。各类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有学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涂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评审资格。

一、政治思想方面

1、单位出具山东省枣庄市职称年限的申报者思想政治表现及职业道德方面的考核报告;

2、破格晋升人员的年度考核材料。

3、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受综合表彰的证书或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并在证书上注明表彰文件编号)。

二、学历、资历方面

1、必备证件:①毕业证;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任职资格批文);③聘任证书;④教师资格证;⑤继续教育证。

2、其他材料:①校长岗位(提高)培训证书;②职称晋升计算机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文件要求必备者提供);③支教证明(中学高级申报者);④转岗申报者所在单位说明转岗原因的证明材料及报告;⑤破格申报的专题报告(县教育、人事部门出具)。

3、说明:有关证件均需提供原始证件;若毕业证遗失,应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从档案中复印有效材料,加盖县市区教育局档案管理印章。

三、教育教学类

1、教学设计(教案)。上一学年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并从中选出2—3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可做出标记或单独抽出。教学设计要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有课例分析,有教学反思;必须经学校负责人签字验印并证明由本人撰写的原始教学设计。

2、教育教学经验材料。申报中学高级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行动研究报告或教育叙事一篇,内容应结合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贯彻素质教育思想,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不少于2000字。申报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撰写教育教学经验总结一篇,内容应结合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贯彻素质教育思想,有一定的见解,不少于1500字。以上材料必须经学校验印证明其真实性。

3、教学工作量及出勤材料。教学工作量饱满,出勤率正常,教学工作时间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周课时不少于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凡一个基本任期内工作量不满或有旷课现象或从事教学时间不满一个基本任期的不予评审。由学校或学校教务部门提供验印的一个任期内的原始材料:授课表、授课计划和出勤证明。

4、典型课例教学或新课程研究演讲材料。申报2007年1月1日后组织的业务考核方为有效。提供本人撰写的教学设计或讲稿,不少于3人的听课记录及综合评价意见和评价等次,组织单位要证明听课专家的身份,由听课专家签名后密封,组织单位验印。

5、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负责人、学校中层以上领导的工作材料。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必须是任教以来担任上述一种职务3年以上,申报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担任上述一种职务1年以上。提供本人的经验介绍材料(不少于1500字)、学校证明其承担和胜任该项工作情况和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证书原件。

6、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材料。经学校验证的原始的近三年每学期不少于8次的听课记录及校本研究活动记录。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还应由学校提供是本学科骨干教师的证明;经学校和组织单位验印证明的近三年每学期不少于1次的校内公开课和任现职以来不少于2次的校际公开示范课的开课通知、备课笔记、评价意见。

7、教育教学成绩材料。中小学高、中级职务应分别具备省教育厅、人事厅教人[2005]6号文件规定教育教学成绩要求的9项之一,并附相应的证书、手续完备的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证明及其他经学校证实的原始材料。

8、支教材料。支教文件、支教学校的证明课程表、授课计划和出勤证明等。

四、教科研材料类

中小学高、中级职务应分别具备省教育厅、人事厅[2005]6号文件规定的教科研方面的相应条件,应提供文件规定的手续完备的有效材料(所有材料须附原件,如证书原件、论文原文、刊物原件、原始会议通知及有关证明材料等)。

五、表格类

1、评审表:高级职务一式三份,中、初级职务一式二份。

2、申报材料审查表一式一份。

六、整理规范要求

1、“评审表”、“档案袋”统一印制,以保持材料的规范统一。

2、材料分类填写“材料标签”及目录,装订整齐美观;整理装卷时,可将教案、听课记录、评审表另放于后。

3、档案袋表面填写规范,保持整洁;袋口及两侧、底部的接缝处适当用透明胶衬托,以防档案袋破损遗失材料。

2021年山东枣庄市市中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第二批次公告

一、认定范围和资格种类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山东省枣庄市职称年限,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枣庄市市中区的中国公民山东省枣庄市职称年限,可在枣庄市市中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枣庄市市中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人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他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一致。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受理范围山东省枣庄市职称年限:符合申请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之一批次认定的往届毕业生。

网报时间:2021年6月15日8:00—6月29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和现场审核确认点。

②择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

②选择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选择枣庄市市中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选择枣庄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③本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地为市中区的选择现场确认点为市中区教师进修学校。

④根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信息,上传照片资料,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二)体格检查

1、体检医院:枣庄市市中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地址:市中区解放北路156号,联系 *** 3211887)。

2、体格检查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2021年6月25日为体检时间(抽血时间为早上十点三十之前,下午可以进行除抽血之外的其他体检)。

3、申请人自行在非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结果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依据。

4.个人体检结束后需前往指定体检医院领取个人体格检查表,现场资格认定时需携带原件(请妥善保管,丢失结果自负)。个人有伪造、涂改体格检查表等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其认定资格。

体检注意事项:

(1)请先打印体检表(附后,自行下载),填写个人资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并在体检表上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正规证件相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填写,不能遗漏,在个人签名处签名确认。体检进院时请佩戴口罩,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表,出示电子健康码,否则无法进行体检项目。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不要饮酒,限食高脂、高蛋白食物。采血当日不要吃早餐、饮水,请在受检前禁饮食8-12小时。

(3)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最后体检结果。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凭医院妊娠检查证明可免于X光检查、申请幼师资格的已婚女性请选择时间避开月经期(需在现场确认结束前完成体检)。

(4)查体中您有任何困难请与导检人员联系。体检结论出来以后,没有特殊情况,不再 *** 通知。

(5)合格受限者会 *** 通知复查或进一步检查。体检咨询 *** :3211887.

(6)若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或拒绝检查某一项目造成漏检的,责任自负。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28日-7月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市中区教师进修学校(市中区北马路2号)。

确认时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上述材料,应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当次有效,见附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学段、手机号)。

5.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8.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同时提交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特别提示:

1、在认定信息系统无法成功报名的,现场不予受理。

2、申请人现场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

(四)认定结论

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在报名前,务必及时认真查阅发布的认定公告,仔细阅读认定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提交,在学信网无法查询或认证的高等教育学历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

(三)证书领取时间等其他事宜详见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 *** 网站()发布的信息,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时间安排。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申请人到市中区确认点现场办理确认时,必须佩戴口罩,手持健康码。

枣庄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6月10日

附件: 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