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人事处怎样处理违规造假中晋高级职称的

《关于报送2005年度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文件规定:“对违反规定程序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意见》(人事部令第3号)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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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人职[1994]9号文件可从网页下载,地址如下:

另2007年还有一个关于处理违规造假职称评审的文件,如下:

[山东省]山东晋职称弄虚作假,评职称造假怎么处理山东

山东德州:教师晋职称先得修满学分

12月8日,记者从山东省德州市教育局了解到,为增强教师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德州市教育局和市人事局近日联合下发文件,将教师培训学分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依据,确定在教师培训工作中实行学分登记制度。今后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凡未按规定完成年度学分的教师,所在学校下一年度不得推荐其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据了解,近日市教育局专门制定印发了《德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参加各种形式培训的成绩,按照有关规定折算成学分在《教师培训学分证书》上进行登记,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中小学教师培训实行5年一个周期的学分管理制度,中小学教师5年内累计接受不少于100学分的培训,其中每学年不少于20学分。

《办法》还规定,凡未完成年度学分的教师,所在学校不得推荐其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各学校要将教师培训学分完成情况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评先树优的依据,未按规定完成年度学分的教师不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并不得推荐其参加乡级及以上各种表彰奖励的评选。

据介绍,实施教师培训学分登记制度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集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彰奖励等有机结合的一种有效管理手段。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及学校认真做好教师培训规划,结合实际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培训;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对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视其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某教师在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怎么办

某教师在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解决 *** 如下:

教师职称材料造假处理办法为在教师职称评审过程中存在材料造假问题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已经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由审核部门予以取消,自查实之日起没有满五年的,不准再次申请晋升相关专业技术职务,情节严重的相关部门可以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一、教师职称材料造假处理办法

对于在教师职称评审过程中存在材料造假者,相关部门有权立即撤消其参评资格。对于已经骗取了教师职称者,需要立即取消其教师职称,以及相关的福利待遇。自查实之日起没有满五年者,不得再次参与职称评审,情节严重者,还将受到相关部门给予的行政处分。

二、教师职称评审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政治思想方面

1、出具单位给予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职业道德方面的考核报告。

2、破格晋升人员还要提供相应的年度考核资料。

3、优秀教师以及优秀教育工作者,还要提供受综合表彰的相关材料。

(二)、学历、资历方面

1、必备证件:必须要出提供毕业证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另外还有聘任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最后还要提交继续教育证。

①毕业证;

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任职资格批文);

③聘任证书;

④教师资格证;

⑤继续教。

2、其他材料:还要提供相应的培训证书,以及支教证明,又或者是转岗申请者所在单位的转岗原因说明材料等。

3、所有的证件必须要提供相应的原始证件,如果毕业证已经遗失,需要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又或者是从档案中去复印有效的材料,并且到当地的教育局加盖档案管理印章。

教师职称材料造假处理办法每一个省份又有着不同的决定,所以,具体的处理办法要以实际情况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