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益二类事业中级工资待遇
山东公益二类事业中级工资待遇好。业单位中级岗工资档次分8、9、10三个岗位等级。中10的待遇略高于行政副科,中9总体与正科持平,中8略高于正科。这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中级职称待遇。差额拨款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例如医院、高校,中级职称岗位人员除了领取财政核定的工资外,还有单位按照经营收益和个人业务核定的绩效工资,基本上等同于30天要领两份收入,工资待遇自然要高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中级岗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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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2018修订)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扶持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和义务。第三条 禁止用人单位在就业中歧视残疾人。
残疾人依法享有平等就业、自主择业和平等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残疾人应当积极参加职业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创业能力,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恪守职业道德。第四条 各级人民 *** 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领导,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 *** 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民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第六条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第七条 对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用人单位的责任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逐步建立按照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制度,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
按照规定比例计算应当安排就业的残疾人不足1人的,安排1人。用人单位跨省、市、县(市、区)招用的残疾人,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年之一季度内向当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报告本单位上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职职工人数和本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计划。第十条 *** 和社会依法兴办的盲人 *** 机构、工疗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以下统称“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应当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在招用工作人员时,不得以残疾为由拒绝接收、录用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
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执行按照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和逐步建立按照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制度,新招考公务员、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时,不得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职工,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依法裁减人员,应当优先留用残疾人职工或者其家庭成员;与残疾人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应当报告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备案。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残疾人职工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人职工提供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残疾人劳动。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歧视残疾人职工。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残疾人职工的实际情况,对残疾人职工免费进行上岗、在岗、转岗等培训。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建设和完善规范的无障碍设施,推进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改善残疾人的就业环境。第三章 保障措施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 *** 应当采取措施,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多形式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保障残疾人就业。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捐助和服务。
鼓励用人单位每年为在职残疾人职工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 *** 投资或者扶持开发的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应当按照不低于用工总数10%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各级人民 *** 发展社会 *** 、建立完善社区服务点,应当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
乡镇、县(市、区)人民 *** 应当将残疾人专职干事纳入社会工作者队伍,保障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待遇;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的残疾人专职委员按照规定给予补贴,所需经费由财政负担。
10人编制山东省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级职称比例人数
10人编制山东省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级职称比例为高中低比例1:3:6。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比例,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1:3:6.。也就是说,一个单位有十个专技岗位,中级及以上岗位一般要占4个,也有可能5个。
山东省立医院院长相当于什么职位
山东省立医院院长相当于副厅长,是 *** 主导的公益性质的国有企业单位。
省计生委是市人民 *** 的组成部门,行政级别是正厅级的。
医院是典型的带有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医院的人员走的是专业技术职称路线,也就是职称越高待遇也就越高,从护士、护士长、医生、医师等级分明,工资高低有别,这和公务员编制的行政单位很类似,行政单位是行政级别越高待遇就越高的。
扩展资料:
医院院部有下述职能科室:
办公室、党办、劳动人事处(科)、医务处(科)、护理部、总务处(科)、财务处(科)、器械设备科、药剂科、门诊部。
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党办设主任和副主任、秘书,其它处(科)设处(科)长和副处(科)长,药剂科、门诊部各设主任和副主任。
医院的职能科室负责人没有专门的行政技术职称,都具有业务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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