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专技岗副高级职称可以转变为公务员吗?有些什么条件限制?
可以的,我就是事业单位,我同事有直接转成功的。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直接硬指标就一个:高级工程师(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副高)聘用两年以上。
其实这个条件也是很难的,因为晋上高级工程师首先就很难,晋上以后还得"排队",因为没有岗位,正常人如果很优秀很顺利晋上高级工程师也得35岁左右,然后等聘用,真聘上估计得38左右了,奔4的年龄再考虑转公务员,单纯从工资标准考虑,实际已没啥意义了,除非你转完很快可以落实副处,那样还好一些。
重点是,满足转聘资格的人是非常多的,所以想真正转成功的只有卓越的人,要么自己卓越,业务能力非常突出,没你不行!要么别人卓越,你懂的。所以,如果年轻的话,多参加一些大的规划的编写,在上级部门多露露脸,千里马毕竟也得有人知道你是啊!如果觉得自己这条路太难,太累,那就安心走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程师聘用到手的收入也是高于城市平均线的。
我不建议转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的副高职称也是来之不易的,通过考试和职称评审才能得到。在事业单位也是很少的人才能满足评审条件的,工资待遇相对于行政单位副处的待遇了,如果转任很难直接转任到副处的岗位上,因为你尚不具备领导岗位的要求,没谁天生具备当领导的能力绝大部分人都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历练和成长。
专技岗是事业单位的岗位,公务员是行政单位的岗位,不同的两个序列,管理模式和待遇也不同,专技岗副高转任公务员从头再来就不划算了,待遇低到不值;事业单位能拿到副高职称的人基本上到了中年了,年龄上也超过了转任公务员的年龄限制。
事业单位中级职称调任公务员
不一定。
能力是一方面山东职称调任公务员,关系也是一方面。
我是企业高级职称,转去公务员的,如何职级并行
1、现在山东职称调任公务员的企业职称在公务员中是没有这个条例山东职称调任公务员了山东职称调任公务员,不实行职称并行。
2、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山东职称调任公务员,所谓的“并行”,实质上是一种分离,将原先职务与职级对应的单轨制,分离为职务与职级两条并行的晋升通道。公务员即使得不到职务上的提升,也能通过职级的晋升,来提高自己的待遇,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
高级教师能不能直接转为公务员?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办中小学教师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是事业编制;公务员是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编制是行政编制。无论从身份上看,还是从管理体制上看,教师和公务员都是两条线,几乎没有相互转换的可能。公办中小学教师要想成为公务员,基本上只要一条路可以走,就是参加公务员考试,并顺利通过。
“高级教师转变身份为公务员”
那么,“高级教师转变身份为公务员”,是不是一种误传呢?这种可能性肯定有,我们没有必要去探究真伪,但我们很有必要把政策解释清楚。在《公务员调任规定》中,明确提到,“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中小学职称序列由高到低分别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其中高级教师,就是通常所说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教师,就是通常所说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简而言之,原则上,高级教师可以通过调任这个程序直接转为公务员,不过要满足3个条件。
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等情形,满足任意一条,就不得调任。
因为公办中小学高级教师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体制内,他们若犯罪受刑事处罚,基本上就会被开除,不可能有调任的机会,所以失去调任资格的,多为“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
若有部门违反规定调任工作人员,上级不会批准,已经作出决定的宣布无效;并对负有责任的干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其他方面的组织处理。
年龄、学历、工作经历、任职时间等条件符合要求
公务员调任是有年龄限制的。调任县处级领导、县级和乡镇机关乡科级领导职务或者一级至四级调研员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学历这块,如果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凭;工作经历这块,要具有与拟调任职务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
任职时间与拟调任人员的职称等级有关,中学高级教师属于副高职称,需在该职务等级上工作满2年,才有调任进入公务员队伍的资格。
工作能力强且在原单位有很好的口碑
当有关部门根据调任职务的要求,通过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了调任人员之后,会对拟调任人员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这个调查非常重要,能直接影响结果。
倘若在与原单位领导、同事的沟通过程中,发现大家对拟调任对象的评价一般或较差,调查组就会把整理好的材料提交给组织部门,调任的事,大概率就“黄”了。
如果满足以上3个条件,并顺利进入组织考察名单,在通过集体讨论之后,就会按照任前公示制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任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或者备案。
客观地讲,从学校这样的事业单位调任高级教师到机关任职的情况非常少,即便有,也几乎都是兼任行政职务的高级教师。但任何事都不能绝对,特别优秀的高级教师,遇到了贵人,恰好又赶上了好机遇,被调任到机关,身份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变为公务员,是有可能的。这就是集齐了“天时、地利、人和”三要素。
不过话说回来,高级教师转任为公务员,如果转任的岗位是副县级干部或者职级为四级调研员及以上,是可以考虑的;但如果调任的公务员职务是正科级干部、副科级干部,甚至没有行政级别,或职级为主任科员层次,就不要考虑了。
在同一个地区,高级教师的工资待遇与副县级公务员相当,压力还没有副县级公务员大,何必为了身份这个“虚名”而承受更多的工作压力呢?
当然,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职业规划,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兴趣点。倘若一直以从政为目标,有机会转为公务员,肯定就欣然接受了。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