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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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省 *** 综合管理全省建设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综合管理全省的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和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勘察设计咨询业。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职能转变

(一)划转、取消、下放的职责。

1.将按规定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 *** 和开发利用工作职责划入省国土资源厅。

2.将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职责划入省财政厅。

3.取消、下放已由国务院、省 *** 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1.承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放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

2.将省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许可、监管职责划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加强的职责。

1.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

2.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创新城市管理体制,促进城市居住环境改善。

3.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商品房去库存,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改革。

4.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战略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关政策。

(三)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研究拟订全省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省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四)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省城镇体系规划;负责省 *** 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跨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核。

(五)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全省有关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定额;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拟订全省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全省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

(七)拟订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物业公共部分及公用设施交付管理。

(八)指导全省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全省建筑市场,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九)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全省城市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加强对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建设档案等方面工作的指导;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指导;拟订全省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和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十一)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十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十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十四)拟订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察相关政策,监督检查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省 *** 审批的城乡规划执行情况,牵头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组织实施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

(十五)负责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六)承办省委、省 *** 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20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安全、保密、 *** 、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二)城镇化综合协调处。

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山东半岛城市群和城镇密集区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制定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的政策措施;承担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城镇化发展指导处。

指导各设区的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政策措施;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城镇化统计监测;拟订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

(四)综合财务处(挂省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牌子)。

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建设资金管理和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厅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厅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

(五)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牵头拟订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综合调研;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六)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参与拟订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及建设领域信息化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重大项目及试点示范;组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科技研发、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

(七)建筑市场监管处(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牌子)。

参与拟订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承担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市场开拓,负责进出省建筑市场企业的管理工作。

(八)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负责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对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

(九)勘察设计处(挂建设工程抗震处牌子)。

负责全省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 *** 投资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参与概算方案的审批;指导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技术规范;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城乡规划处(挂省城乡规划督察员办公室牌子)。

参与拟订全省城乡规划规章制度,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省城镇体系规划;承担省 *** 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开发区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设计和城市雕塑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负责拟订全省城乡规划督查工作计划,督导违法违规审批行为整改;负责省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国家派驻山东城乡规划督察员的联络、服务工作。

(十一)城市建设处。

参与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指导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等专项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城市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指导海绵城市、综合管廊、轨道交通、慢行交通系统、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承担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有关工作。

(十二)城市管理局(挂城市防汛抗旱工作办公室牌子)。

参与拟订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指导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指导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节水、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地下管线等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承担省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三)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改革;指导全省住房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全省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协助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全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房产信息抽查核实方面的工作。

(十四)住房保障处。

组织编制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国家、省扶持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

(十五)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参与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依法查处公积金管理违规行为;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六)物业管理处。

参与拟订全省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

(十七)村镇建设处。

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指导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督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十八)行政许可处。

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十九)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市场;承办有关涉外事宜。

(二十)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处承担。

四、人员编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行政编制165名(含专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厅长1名、副厅长5名,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副厅级),总规划师1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正处级),正处级领导职数2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4名。

五、部门职责分工

(一)关于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审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对 *** 出资的重大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安排 *** 拨款建设项目和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对 *** 出资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二)关于 *** 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管后期,负责初步设计审批工作,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概算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管前期,牵头组织审查概算方案并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参与初步设计工作。

(三)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 业务的招标 *** 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对省重点项目和 *** 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四)关于城市地铁、轨道交通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五)关于节能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省机关事务局在省 *** 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省级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能耗监测、统计、公布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全省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全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省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六)关于节约用水。省水利厅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节约用水法规、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城市节水工作;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城市规划、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节水制度、办法和具体标准,落实节水工作的要求。

(七)关于不动产登记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制定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协同省国土资源厅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省国土资源厅指导监督全省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八)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省法制办负责统一受理、审理省级行政复议案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依法提交作出原行政行为的相关证据及行政复议答复材料,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六、其他事项

(一)2014年核定的3名建筑工程监察专员(正处级,一次性使用),不计入处级领导职数总量,2019年年底前核销。

(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总队具体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监察相关工作。

七、附则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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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山东省建设厅高级职称,山东省建设厅高级职称公示

济南大学土木建筑学院的教育教学

现设有土木工程系、建筑系、市政工程系、力学部、实验中心5个教学单位;学院现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3门、校级精品课程10门。 拥有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和建筑与土木工程、项目管理2个专业学位授予权,在结构工程、岩土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建筑节能与设计、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市政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工程力学等8 个二级学科方向(含2 个目录外二级学科)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设有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 4 个本科专业。其中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为山东省品牌专业,结构工程为校级重点学科,土木工程专业为学校品牌专业,2012年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业评估,积极实施“国家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

力争到2015年,申请土木工程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加强建筑学学科建设工作,力争申请获得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力争在1~2个二级学科实现省级重点学科的突破。 坚持人才引进与培养相结合,面向海内外广揽优秀人才,重点引进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加大高层次学历人员培养力度,鼓励和支持在职年轻教师攻读博士学位或到博士后流动站学习,每年选派部分老师到国外著名大学进修或科研合作,提高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近年来,引进培养博士17人,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由30%提高至70%以上;学院现有师资队伍中有教职工85 人,其中高级职称41 人,硕士以上学位61 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名,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3人、国家一级注册规划师1人、中国城镇供排水协会(CWA)工业给水排水委员会委员1名、中国核心期刊《环境科学与技术》理事1名、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13人,学校优秀教学奖获得者3名,学校青年教学能手4名,8名教师具有国内外著名高校访学经历,一支高层次的学术梯队和骨干教师队伍已基本形成。

力争到2015年教师总量达到100名左右,高层次学科带头人达到2名左右,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达到30名左右,具有海外访学背景的教师达到15名左右。

名师简介

于衍真

女,1957年7月出生,1982年毕业于武汉工业大学给水排水专业。1999年获教授任职资格,同年受聘教授职务。现任济南大学土木建筑学院党委书记,全面主持学院党务工作 ,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省三八红旗手,济南大学市政工程、环境工程学科硕士生导师,任济南市饮用水安全研究会常务理事、济南市土木建筑学会常务理事、济南市土木建筑学会绿色建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卫生厅涉水产品评审专家、济南市自主创新产业重大专项评审专家、山东省土木工程学会教育委员会理事、山东省建筑学会教育委员会理事。

在教学方面,任国家精品课程、山东省精品课程——《水力学》课程负责人,山东省省级教学团队——《水力学》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山东省品牌专业——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负责人。济南大学特聘岗——重点岗教师,环境工程学科及市政工程学科的建设中,做出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作为市政工程学科的学科建设负责人,积极承担教学与科研工作,担任了《水力学》、《水质工程学》、《城市市政工程规划》、《给水排水管道系统》等多门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的教学,教学认真、教学质量好,教学效果优秀,得到了广大学生的好评,在2004年济南大学之一届教学工作会议上被评为济南大学之一届优秀教学奖(共10名),多次被评为济南大学优秀教师。在教学中主持了“强化土建类学生创新意识与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与实践”、“适应开放式教学需要的实验教学体系的研究与实践”等多项国家、山东省的教学研究项目,并获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两项,获山东省优秀学士论文指导教师,主持的水力学课程被评为山东省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课程,主编教材《水工艺处理技术与设计》、参编《钢铁工业环保技术手册》,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0余篇。

在科研方面,申请人围绕着环境保护的课题,科研方向明确,积极探索废渣的综合利用与废水处理的研究,其科研成果在环境学科及市政学科领域里有较大的影响,特别是在废渣的综合利用与废水处理的研究中,创新性地提出了以废治废的科研思路,为环境保护领域开辟了一个新的发展前景。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与完成了国家自然基金“氧化聚硅铁协同介孔磁性滤料BAF脱氮除磷机理及生物相原位分析”,国家十一五重大科技专项“高藻引黄水库水常规工艺强化集成技术研究与示范子课题——藻渣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活化沸石曝气生物滤池中生物相分析及净化效能机理研究”等国家、省级研究课题十多项;并完成了多项与企业联合的项目,获得了山东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三等奖及市级科研奖励十多项,获得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在《Bioresource Technology 》、《中国给水排水》等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近20篇学术论文被SCI、EI、ISTP收录。

邱立平

男,教授,济南大学土木建筑学院院长,分管学院学科建设、科研、研究生教育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工程专业,工学博士/博士后,市政工程学科教授、学位点负责人、硕士研究生导师。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工程学科博士生联合指导教师,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工业给水排水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给水排水研究会理事、山东省土木建筑学会市政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审专家、山东省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山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专家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卫生厅涉水产品评审专家,美国Steven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高级访问学者(2009.09-2010.02)。

主要从事给市政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主讲《废水处理理论与工艺》、《水质工程学》、《给排水工程管道系统》、《水处理微生物学》、《水及废水处理工艺系统》、《环境生物化学》等研究生和本科生课程,2008年获山东省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奖,目前主持《水质工程学》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多年来致力于废水生物处理理论与技术、水深度处理及回用技术及水环境生态修复技术的研究,目前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科技专项子课题、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等在研项目,完成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等多项课题研究工作,完成省级鉴定2项,已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SCI 、EI 等收录20余篇,已获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

目前重点关注及感兴趣的领域:1)水及废水的生物过滤处理理论与技术;2)水及废水的物化-生化组合处理技术;3)微污染水源水处理;4)回用水的深度处理技术;5)水环境生态修复技术。

刘增夕

男,硕士学位,济南大学土木建筑学院副教授,副院长。1986年6月毕业于兰州大学数学力学系,1995年6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建筑工程系。主讲《结构力学》,《有限元法》,《高等结构动力学》等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为FRP加固混凝土结构性能研究,近年来在国内外刊物及学术会议发表论文10余篇。参与的省教育厅教学研究项目《强化土建类学生创新意识与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与实践》(已结题,2位),主持济南大学教学研究项目《深入贯彻学分制全面提高学院教学教务管理效率》。近年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完全学分制下高等教育技术问题》,《二级学院教学质量监督、反馈体系的构件》等。济南大学教学成果三等奖一项,2006年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近年来主要从事加固混凝土结构性能研究及设计理论研究工作。主持济南大学科研基金《C/GFRP加固混凝土梁受弯性能试验研究》,第1位;高性能碳纤维复合筋-CFRP 筋的开发及利用(省教委科技攻关项目,第 4 位);唐山市陡江电厂灰坝工程对李家峪村房屋开裂影响原因分析(部级鉴定,第3位);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用于混凝土梁柱节点的抗震加固技术,山东省科技厅鉴定,第2位;高性能碳纤维复合筋-CFRP的开发及利用,山东省科技厅鉴定,第4位。

徐新生

男,1963年3月生,博士,济南大学A4级教授,结构工程、岩土工程学科硕士生导师,济南大学第二、第三届重点岗教师,济南大学第二届优秀教学奖获得者,兼任山东省土木建筑学会鉴定加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混凝土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同时被聘为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专家。主讲土力学、基础工程、结构CAD等课程,参与编写教材2部,主持国家级教学研究项目1项、省级精品课程1门和校级精品课程1门,主要参与3项省级教改项目,获得省级教学三等奖2项。近年来主要从事FRP筋混凝土结构性能及设计理论研究工作,在国内外刊物及学术会议发表论文60余篇,其中,EI收录5篇,ISTP收录5篇,主持省教委科技计划项目1项、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累计投入研究资金120余万元。其中一项获得省级鉴定,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年度科研经费60万元以上。

刘俊岩

男,现任济南大学土木建筑学院土木系副主任、院聘教授,建筑与土木工程硕士研究生导师,济南大学城市环境岩土工程研究所所长。山东省土木建筑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高校施工学科研究会理事。

20多年来一直从事建筑施工、管理以及岩土工程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在教学方面,为本科生、研究生主讲了“土木工程施工技术”、“施工组织学”、“高层建筑施工”、“项目管理”等多门课程,并承担了指导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生产管理实习等教学任务。

在科研方面,刘俊岩教授主要围绕着工程建设标准、现代施工技术等课题,积极探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标准,其科研成果在国内建设工程领域得到广泛应用。特别是在基坑工程的研究方面成果较为丰富,著有《深基坑工程》(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高层建筑施工》(同济大学出版社出版)等学术专著;主编完成的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是我国之一部关于基坑工程监测的专项技术标准,填补了国内空白;目前还担任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的编制组长,推动了我国基坑工程监测技术的应用与发展,为基坑工程安全生产做出了突出贡献。刘俊岩教授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国家建设部专项课题研究项目2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科技发展计划项目1项,厅级科技项目多项。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山东省科技进步奖”、“山东省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奖”等多项奖励。

在社会服务方面,刘俊岩教授利用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和积累的工程实践经验,积极为社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近年来主要在基坑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监测、桩基工程、地基处理与加固、建筑工程施工新技术推广与应用等方面承担了多项工程项目和技术服务,并担任了工程建设标准的咨询专家和宣贯教师,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

彭晓彤

男,1973年10月生,2005年毕业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获博士学位。现为济南大学土木建筑学院副教授,结构工程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钢结构。主要从事钢结构稳定理论、钢-混凝土混合结构抗震性能、设计 *** 、节能方向的研究。主持和参加山东省科技攻关项目、山东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钢结构设计规范组项目、济南大学博士基金等项目研究,在国内外重点期刊上发表论文十多篇,多篇被EI检索。

彭亚萍

女, *** 党员,教授,工学博士,结构工程硕士研究生导师,2005年毕业于天津大学结构工程专业。主要从事土木工程专业的教学工作以及结构工程、抗震减灾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2004年获济南大学首届青年教学能手荣誉称号。目前任土木工程专业校级品牌专业负责人,“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学位点负责人。

燕彬

男,1997年硕士毕业于天津大学结构工程专业,获得硕士学位;2001-2004年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攻读结构工程专业博士学位。2009年晋升教授职称,2005被批准为结构工程专业的硕士生导师。土木工程学科负责人,主讲《高等土力学》、《基础工程》、《土力学》等课程。

胡伟

男,本科,教授,之一批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山东省土木工程学会理事,结构工程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高层混凝土结构设计、结构抗震、建筑结构可靠度分析评估、建筑物改造与加固技术等领域的研究。承担山东省建设厅科技攻关项目数项,获得《后装组合锚具》、《现浇混凝土肋梁楼盖用石膏模板》实用新型专利和《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楼盖开洞改造技术》发明专利。发表论文数十篇。目前主要从事混凝土结构耐久性研究。

杨令强

男,工学博士,1972年9月出生,现为济南大学土木建筑学院副教授,结构工程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结构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破坏分析与安全评价,2003年6月毕业于天津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获博士学位,主讲《有限元及大型程序设计》、《混凝土非线性原理》等研究生课程和《混凝土原理》、《结构抗震设计》和《特种结构》等本科生课程,主持和参加“利用水弹性模型研究小湾拱坝坝踵的破坏”(国家电力公司)、“九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拱坝温控措施优化和横缝开度仿真计算研究”(96-221-05-05-0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拱坝强度裂缝的产状研究和人工缝的理性设置”(5977800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高拱坝系统破坏过程的计算机仿真研究”(5907938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拱坝变协调、变维、非保守系统的随机分析”(59449003)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云南省章鸠河调水、糯扎渡导流洞分析、天津市引滦入津模型试验、地下防渗墙研究、日照水库加固效果研究等省部级研究课题,在国内外重点期刊上发表论文四十多篇,多篇被SCI、EI检索。

付英

女,1970年生,辽宁开原人,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山东大学博士后。现任济南大学副教授,市政工程系主任,水处理技术研究所所长,市政工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美国UMBC高级访问学者。民革山东省优秀党员。德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顾问,山东土木工程学会会员。主要从事市政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主讲《水工艺设备基础》、《专业导论》、《水工艺与工程新技术》、《城市市政工程规划》及《专业外语》等本科生及研究生课程。在科研上始终致力于混凝剂制备及应用技术、水的深度处理与回用技术及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应用技术的研究。主持参与了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获得4项国家发明专利的授权,在国内外主要学术期刊物和国际会议上发表论文近60篇,其中近30余篇被SCI、EI收录。

段琪庆

男,1964年出生,1986年7月毕业于武汉测绘科技大学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后在山东省测绘局工作,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局长业务助理等职。1997年7月在济南大学工作,任建筑系系主任,高级工程师。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厅专家组成员,山东测绘学会理事,山东省测绘学会教育分会副主任委员。主讲测量学、测量实习、地理信息系统、摄影与航空、城市规划系统工程学、电力电讯规划等多门课程。

刘寒芳

女,1969年出生,1987年就读于沈阳建筑大学建筑学专业,1991年分配至山东省纺织设计院,1993年被派往上海,与香港A1建筑事务所合作,2002年调至济南大学土建学院任教。担任的主要课程有:建筑设计原理、建筑设计、中国古典园林等。现为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学教研室主任。

谢群

男,1979年2月出生,山东聊城人,副教授,同济大学工学博士,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结构教研室主任,主要从事建筑物鉴定加固改造以及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抗震研究,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参编“十一五”精品规划教材一部,发表教研论文两篇。主讲《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高层建筑结构》等专业课程,并指导土木工程专业高层建筑框剪结构毕业设计。

刘燕

女, 1978年4月生,2001年毕业于山东建筑工程学院,获学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青岛理工大学,获硕士学位,2007年在同济大学获博士学位。主讲基础工程、建设法规、土木工程施工等课程,近年来主要从事地下建筑结构与基坑方面的研究工作,发表论文14篇,其中EI、ISTP收录共4篇。目前承担一项院级教学研究课题,1项校级博士基金项目

秦磊

男,1974年7月生,毕业于香港科技大学,获博士学位,现为济南大学土木建筑学院土木工程系讲师,研究方向为:结构检测加固、建筑结构可靠度分析评估;发表论文10几篇,其中国际知名期刊发表论文多篇、SCI收录论文3篇、EI多篇,承担济南大学博士基金1项;

张守彬

男,1980年生,副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济南大学土木建筑学院市政工程系教师。先后承担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给水排水管道系统》(Ⅰ)、《给水排水管道系统》(Ⅱ)、《水质工程学》(Ⅱ)、《水处理生物学》、《专业外语》、《工业水及废水处理》、《水工艺仪表与控制》以及环境工程专业《水污染控制工程》(Ⅰ)等本科教学任务;作为组长或骨干教师承担承担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本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

主要研究方向为污水处理与资源化理论与技术研究。在曝气生物滤池填料开发、处理机理研究、脱氮除磷效能及工艺特性研究方面取得了优异成果,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申请2项(第二位)。

目前主持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科研项目。在国内外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近20余篇,被SCI/EI/ISTP检索5篇,IWA(国际水协)论文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

王晓东

男,1971年生,工学博士,现为济南大学土木建筑学院副教授,建筑与土木工程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市政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学科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主讲《高等水化学》等研究生课程,以及《专业外语》、《水分析化学》等本科生主干课程;以水处理理论与技术为研究方向,主持或参与多项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的理论研究工作及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和国际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其中SCI、EI、ISTP收录多篇。

张刚

男,1975年生,山东桓台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工学博士,现为济南大学土木建筑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市政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学科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主讲《给水处理工艺理论》、《水处理反应动力学与数值模式》等研究生课程,以及《水质工程学》、《给水排水管道系统》、《水工程经济》等本科生主干课程;以水处理理论与技术为研究方向,主要从事接触絮凝机理及动力学方面的理论研究,以及高效固液分离技术与装备的开发与应用研究,主持或参与多项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的理论研究工作及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和国际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其中SCI、EI、ISTP收录多篇。

山东省建设厅跟山东省建管局颁发的建筑行业证书有什么区别,国家都承认吗,在济南好找工作吗?

纠正一下:山东省建设厅是省级主管领导部门,建管局是市级主管部门,应该是济南建管局,青岛建管局。。。而不是山东建管局。越是级别高的部门发的证,证的级别也就越高,国家都是承认的。比如说二级建造师有省建设厅发,而一级建造师有建设部发。建筑行业是个发展势头很好的行业,应该很好找工作。

山东英才大学怎么样?

我是英才学院的学生,今年大二了,据我了解,英才创建于1998年,08年升入本科院校,英才有两个校址,学院啊环境很优美,绿化面积达到63%以上,05年曾被山东省建设厅评为“山东省花园式单位”。

学院现有专职教师948名,其中教授、副教授240余人,博士、硕士300余人。每个专业都有2名以上的高级职称教师,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占57%。学院还通过聘任、聘请等方式聘请了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山东政法学院等重点本科高校350余位省内外知名的专家、教授、学者担纲教学工作。学院已形成了一支政治合格、业务优良、结构合理,能够满足普通本科教学需要的师资队伍。

欢迎您到英才来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