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山东肥城市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1》泰安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全市中专

微信号:jy002002007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山东理工大学职称审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山东理工大学职称审方案,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山东理工大学职称审方案,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为认真做好今年全市中专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和市人事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师队伍实际,经市人事局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要求

以 *** 理论、“ ***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新《义务教育法》和教师职称评聘的各项政策规定,积极稳妥地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破除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建立“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的教师任用新机制,逐步实现教师职称聘任和岗位聘任的统一。

总的要求是,教师职称评聘工作要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坚持向教学之一线和农村教师倾斜的原则,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争创佳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严格掌握评审范围,认真把握申报条件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中专、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范围,从今年起,仅限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研室、电教馆及少年宫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专职教研员。各级各类学校中不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的专职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其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能申报中专、中小学教师职称。在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中落聘人员,已经离退休人员,不能评审教师职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按规定执行,严禁擅自扩大范围。

为更好地落实中小学课程方案,促进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根据目前我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开设实际情况,从今年起,我省中小学教师职务高评委新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和“通用技术”两个学科,从事这两门课程教学的专职教师可以直接申报相应的中学教师职务。

申报评审中专、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符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要求。其中,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后学历的教师,须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任教3年以上。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达到申报要求。

根据国家规定和要求,申报中、高级职称,须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规定的应考科目模块全部合格)山东理工大学职称审方案;对符合暂不参加考试或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的,须提供《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范围是:评聘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职称的;现仍在乡镇(不含街道办事处)直属及其以下单位工作的;评聘初级职称的;截止今年底年满50岁的;符合免试条件的。其他人员均按要求执行。

(五)外语成绩符合国家要求。凡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有外语要求的,须取得国家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合格证后方可申报。根据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98号)规定,2008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的成绩,全国通用标准为60分,全省当年有效使用标准为55分。符合《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中放宽外语成绩要求规定的,全省当年有效使用标准放宽至45分,当年可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按照鲁人办发[2006]108号文件要求,自2007年起,中等师范学校(含教师进修学校)教师申报高级讲师和讲师职务资格,均应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提供考试成绩通知书,并达到相应要求。

(六)继续教育学分符合要求。按照《泰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市 *** 令119号)和《关于做好2008年度继续教育证书审验工作的通知》(泰人办发[2008]106号)要求,今年,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任职期间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应达到20学分(可累计计算)。其中,任职期限满5年以上的,自2003年1月起累计应满100学分。

(七)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考核成绩优良。申报评审中专高级讲师职务,须在任现职期间系统地讲授过1门主干基础课或2门及以上其他课程,申请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称,周任课时数要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三、规范推荐评审程序

申报评审中专、中小学教师职称,要严格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规定的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呈报的办法进行申报。

单位在组织申报推荐时,要成立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7人以上),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情况,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受组织派遣赴四川抗震救灾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条件的优先申报推荐。

各部门、单位组织申报推荐时,要认真研究该系列(专业)专业技术岗位需求情况,结合岗位设置情况组织申报。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已超过按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应设置的相应岗位数15%的,要从严掌握,一般不再推荐申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申报中、高级教师职称,须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由县(市、区)教育、人事部门共同呈报。要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实行阳光操作,把评议推荐的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具体要经过以下程序:

(一)申报人员所在学校(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二)申报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

(三)学校(单位)公开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

(四)学校(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五)学校(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六)公示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单位)要在该申报人的《教师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七)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

(八)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及时送呈报部门。

(九)申报材料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按规定时限报市教育局。

四、认真掌握标准条件,确保推荐评审质量

各单位在推荐评审各类教师职称时,必须在公开、公正、公平、合理和综合评价的原则下,严格执行《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不得随意放宽和降低标准条件。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民主推荐、资格审查力度,确保推荐评审质量。在推荐评审工作中,必须认真把握好以下具体问题:

(一)师德问题

加强师德教育,倡导无私奉献、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严谨治学的精神,塑造高尚的师德风范,争做人民群众满意的教师,是新时期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评聘教师职称时,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行为“十不准”规定的人员,对创建文明行业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二)学历问题

1、申报中专、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称的人员,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段要求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2、通过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后学历的教师,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其所学专业必须与现任教专业相同或相近。

3、提高教师职称评审的学历要求,并逐步由学历向学位过渡。中专教师和高中阶段教师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应逐步要求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对取得学士学位晋升中级、取得硕士及其以上学位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者,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2001年8月底以后补充到教师队伍的人员,评审中专教师和高中阶段教师职称一般应具有学士及其以上学位。

4、普通高等学校1970—1976年入学的毕业生,可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其学历填写为“大学普通班”。

(三)论著、科研成果问题

从今年起,高、中评委将不再把论文获奖作为评审依据,收取评审材料时,不再受理申报人员提交的各种论文获奖证书,论文清样或录用通知书、习题集、论文集和增刊上发表的论文等。作为科研项目结题的论文、专著等,获得市级以上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奖,可以作为科研项目获奖,在相应栏内填写报送。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著作和科研成果,推荐评审工作中,不能只看数量多少,而要充分发挥同行专家的作用,对论文、论著的内在质量,科研成果的科技含量、转化应用及个人的理论研究能力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同时,还要结合其发表文章的刊物层次等进行全面考察,以此确定申报人员的科研能力、科研水平以及对本门学科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确认其真实的学术科研水平。晋升高级讲师职称任职资格,应提供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若无公开发表论文、著作,可提供本人撰写的反映其教育教学水平的经验总结、研究报告及经验交流材料。论文、著作须在2008年8月底以前公开发表、出版。

农村中小学教师教学研究能力,主要由所在学校通过教学、教研工作实绩进行考察,对公开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情况适当放宽要求。

(四)教育教学水平和业绩考察问题

在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中,要注重考察教育教学质量和工作实绩,使广大教师的注意力真正转移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来。为进一步考察参评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和水平,从今年起将要求参评教师提交任职以来的部分教案。根据教育工作和教师的职业特点,学校主管部门在推荐时,要通过组织说课对申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评价。高级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把说课评价情况作为对申报人员评价的重要依据。“双师型”教师、参加新课改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教师职称。

要重视中小学教师在农村或薄弱学校的教学经历。2001年8月后补充到教师队伍的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教师职称一般应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评聘高级教师职称一般应有两年以上农村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2001年8月底以前任教的教师,凡有在农村或相对薄弱学校任教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教师职称。

(五)班主任业绩考察问题

申报评审中、高级教师职称,任现职以来,应担任过班主任工作或承担过学生管理工作3年以上,对于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要优先评聘教师职务。未担任班主任工作,或担任班主任工作达不到上述要求者,一般不得评聘中、高级教师职称。

(六)普通话问题

为全面推广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课堂教学语言,广大教师在教学中要切实学习普通话,使用普通话。从今年开始,45岁以下的教师,普通话达不到二级乙等水平,原则上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

(七)破格晋升职称问题

为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于个别不具备任职年限,但确有较高业务水平,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者,允许破格申报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须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和《泰安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泰人发[2006]15号)中所规定的破格指导条件。要严格把握破格条件,达不到破格指导条件的,一律不得申报。

对于符合破格申报条件,以破格方式申报评审教师高级职务的人员进行审核和测试。经过审核和测试后,单独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测试内容主要为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教科研水平。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称问题

小学(幼儿园)教师评审中学高级教师应从严掌握。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实行条件和岗位数额双控制。经正式批准设置中学高级教师岗位的小学、幼儿园,在空岗内可推荐部分优秀的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符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4年全省中专和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条件。

(九)实验技术人员晋升职称问题

今年继续开展实验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申报晋升实验师职称,须有学校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专职从事学校实验技术工作的证明,且高中实验技术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大专以上学历,并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初中实验技术人员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任助理级职务5年以上。对出具假证明的,经查实三年内不准申报评审。

(十)中学系列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评审问题

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取得相应高级技术等级证书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十一)改系列问题

对于因组织安排等原因改变工作岗位或专业技术职称系列聘任同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需在现岗位经过一年左右的考察,如单位认为胜任现岗位工作,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可直接聘任现岗位同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中改聘教师职称的,应取得与任教层次相符的教师资格。改聘职称前后的任职年限连续计算,考察期间可维持原任职称的待遇。直接改聘职称的,原任职资格不变。改变任职资格的,仍需按原改系列评审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中改评教师职称的,应取得与任教层次相符的教师资格。

(十二)从非企事业单位调入学校从教人员的职称评审问题

从非企事业单位交流或安置到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需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经考核符合相应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包括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方可申报相应的教师职称。

(十三)评委会的组建及成员调整问题

加强评审委员会成员信息库建设,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的评审专家队伍。加强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执行政策的能力,保证评审客观、公正,提高评审质量。

各有关单位要搞好评委会的组建、调整工作,在调整组建评委会时,除考虑候选人的政治条件和业务水平外,还要尽可能考虑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学科(专业)、年龄结构和层次上的分布,要注意吸收一定数量的基层人员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参加。各级评审委员会(推荐组)成员连续任职一般不得超过三届。为充实调整全市中专、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须向市教育局推荐评委备选人员,推荐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师德高尚,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教师职务评聘政策,同时填写《山东省中专中学教师职务高评委专家库备选人员推荐表》(附件5)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备选人员情况表》(附件4)。

各单位在具体推荐评审工作中,既要讲学历和资历,更要注重申报人员的实际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在现工作岗位上取得的工作业绩,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要优先予以推荐评审。对长期在农村贫困、边远地区教学之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主要看其实际教学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有 *** 、援疆、援岛经历的优先予以推荐评审。

五、认真做好聘任工作

各级各类中小学、中专学校要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鲁人发(2007)78号、鲁人发(2007)79号文件规定,按照科学、合理、优化、高效的原则,在规定的结构比例内,做好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

各学校要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在科学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程序进行双向选择竞争聘任,完善规范聘约管理,破除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分类搞好业绩考核,加强聘后管理,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干事创业,有条件的单位可试行高职低聘或低职高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评聘工作纪律

(一)严格表格填写

申报人必须据实填写《山东省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师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并提供各种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真实性的内容不能填写。填写从事专业应统一规范。所在单位必须填写法定全称,不得简化。要强化诚信意识,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并在《评审表》中“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从事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的人员,未承担教学任务的,其《评审表》、《一览表》中不能出现课堂教学工作量,其工作情况及成绩可在《评审表》“个人总结”和“学校推荐意见”中体现,在《一览表》中可直接写在“任现职以来完成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栏下。

(二)严格材料审查

各学校(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外语成绩证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论文论著、年度考核材料及表格中所填写内容等进行认真核实,公开进行民主评议。申报材料呈报前,学校(单位)要将个人申报材料中的《一览表》在本学校(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学校(单位)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要层层负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对少数单位、地区出现大批量连续多年考核优秀、教学工作量超出实际等情况,专家组在评审时将不作晋升依据。

(三)严肃工作纪律

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程序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其相关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 *** 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山东省监察厅山东省人事厅印发〈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鲁人职〔1994〕9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意见》(人事部令第3号)严肃处理。对伪造学历、资历,以虚假和不正当手段骗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人员,将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5年内不准申报职称评审。对把关不严,报送假材料的单位、呈报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单位)要不断加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

教师职称推荐、评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在党委和 *** 的领导下,从稳定大局出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教师职务推荐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要亲自靠上抓。要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努力增加工作透明度,积极接受纪委、工会等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决不能因职称评聘工作影响教师队伍的稳定,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各级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异议期制度和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严格遵守评聘工作纪律,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现象,将做出严肃处理。为保证评审工作的正常开展,在评审工作中,凡有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申报人或组织有弄虚作假、推荐不符合程序等问题的,在事实未查清前暂不予以评审,以确保评审的质量和社会信誉。

附件:

1、关于报送2008年泰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要求

2、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

3、泰安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

4、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备选人员情况表

5、山东省中专中学教师职务高评委专家库备选人员推荐表

6、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

二00八年十月六日

《2》泰安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刻苦攻关,勇于创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多做贡献,在职称评审中,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任现职以来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政治条件,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年度考核为优秀。

(二)一般需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以上。

(三)取得符合规定的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

二、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条件

具备下列(一)、(三)或(二)、(三)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论文或著作按一项计算)的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获得县(市、区) *** 或设区的市级以上 *** 人事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破格申报。

(一)承担市级项目(课题),并已经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其成果具有市内先进水平;或者已经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教学、科研成果在全市或县(市、区)范围内推广。

(二)获市、厅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市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国家专利且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三)在省级以上业务部门主办具有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专业报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二篇以上(独立完成或之一作者,2000字以上);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一部专著或译著;或者主持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及规范;或者主持编写在市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理工、农林、医学、体育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文史、财经、政法、管理、艺术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或者从事文化艺术、文学创作工作,在市级以上专业报刊、出版社发表、出版了30万字以上的文学作品,且作品在市内有较大影响,受到文学艺术界的较高评价。

[山东省]山东理工大学职称审方案,山东理工大学学术委员会

华北理工大学相当于山东的华北理工大学和山东的什么大学一个档次?

其实,华北理工大学的医学类还可以,山东除了山大、海洋大学、石油大学,其他都差不多。山东科技、山东理工、山东农业、青岛科技、青岛理工、山东财经、鲁东大学、曲阜师范、济南大学等都差不多的,看具体专业。

山东女子学院副教授职称评聘条件

山东女子学院副教授职称评聘条件:

一、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申报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五)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二、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4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

当年年底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三、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对教学规律和教学 *** 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2、系统担任一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遵循教学规律,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改革教学 *** ,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秀。

4、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

(二)工作业绩

本科院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 *** 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3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以上。

(2)专业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3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

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经专家鉴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著作、教材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达到副教授水平。

3、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2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的之一作者,或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2)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或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3)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5名)。

四.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20学时以上; *** 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2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以上。

(2)专业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1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部);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为独著或之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4)具有相关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相应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为独著或之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经专家鉴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著作、教材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达到副教授水平。

3、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的之一作者,或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2)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并通过省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3)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5)本人在相关专业技能竞赛或评比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二等以上奖励;或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或评比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一等奖,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成人院校教师申报评审副教授任职资格者,参照高职高专院校教师评审副教授的工作业绩条件。

在上述条件中,有一项特别突出,有重大贡献或突破,经专家论证,达到副教授水平,可认为符合业绩条件。

五.艺术、体育学科副教授补充条件

艺术、体育学科教师申报评审副教授任职资格,可以按照上述工作业绩条件执行,也可参照下列补充条件执行。达到补充条件要求的,可视为符合相应的工作业绩条件。

1、音乐学科

(1)在CN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4篇(高职高专和成人院校2篇,均限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高职高专和成人院校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期刊上。

同时在艺术类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作品2件以上,或在省以上电台、电视台播放作品2件以上(须提供正式播放证书附带有台标的实况录像或音响资料),或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审批举办个人独唱(奏)音乐会、独舞专场演出、专场原创作品音乐会、歌舞剧、戏剧中演出主要角色、大型文艺晚会总导演1次以上。可视为符合工作业绩论文、著作条件。

(2)在省级有关部门举办的业内公认的权威性专业比赛、作品评奖活动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在国家有关部门举办的业内公认的权威性专业比赛、作品评奖活动中获优秀奖以上。可视为符合工作业绩项目、奖励条件。

2、美术学科

(1)在CN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4篇(高职高专和成人院校2篇,均限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高职高专和成人院校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期刊上。

同时在艺术类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作品2件以上,或2件以上作品参加省以上有关部门举办的展览,其中至少1件作品为省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举办的届展或中国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各专业艺委会展览。可视为符合工作业绩论文、著作条件。

(2)在省级有关部门举办的业内公认的权威性展览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在国家有关部门举办的业内公认的权威性展览中获优秀奖以上。可视为符合工作业绩项目、奖励条件。

3、体育学科

(1)在CN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4篇(高职高专和成人院校2篇,均限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高职高专和成人院校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期刊上。

同时在全国体育科学大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科学报告会、全国学校体育科学大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等科学报告会上2篇(限之一作者)以上论文获省一等奖,并辑录成册。可视为符合工作业绩论文、著作条件。

(2)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中,获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前3名的主教练;或获全国大学生各单项协会的年度比赛的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前2名的主教练;或获省级大学生年度比赛的集体项目的冠军队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冠军的主教练。可视为符合工作业绩项目、奖励条件。

六.破格申报评审副教授任职资格者,符合正常晋升副教授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工作业绩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超额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厅级二等以上奖励。

(3)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4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以上。

(2)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7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5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2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部)。

经专家鉴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著作、教材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达到副教授水平。

3、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

(1)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或2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的之一作者,或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之一完成人。

(2)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或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3)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4名)。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4名)。

大连理工大学好吗?

大连理工大学挺不错山东理工大学职称审方案的。

大连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山东理工大学职称审方案,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也是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

学校以培养精英人才、促进科技进步、传承优秀文化、引领社会风尚为宗旨,秉承“海纳百川、自强不息、厚德笃学、知行合一”为基本特质山东理工大学职称审方案的大工精神,致力于创造、发现、传授、保存和应用知识,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服务国家,造福人类。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教职工4473人,其中专任教师2945人。学校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15人、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1人、瑞典皇家工程院院士1人, *** 教师中的两院院士34人,专任教师中正高级职称1004人,副高级职称1225人。

以上内容参考:大连理工大学官网——学校简介

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2019年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可以直接认定为中级;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双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或三年以上(不同专业所需年限不同);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对论文没有要求,但是对学历是和工作年限是有要求的。

扩展资料:

副高级职称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人民网:评职称,就要评出称职的人

前不久,一则题为“非遗传承人也能评职称”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如此“吸引眼球”的内容,实际上正是北京市职称制度改革所带来的效果。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许多行业中新技术、新职业相继产生,但迟迟没有纳入职称评价体系。

为此,《意见》提出,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北京市规定,对哲学社会科学人才,代表作还可包括理论文章、决策咨询、研究报告等。

对教育教学、卫生技术人才,代表作还可包括精品课程、教学课例、疑难病案等;对文化艺术人才,代表作还可包括文学作品、影视作品、戏剧作品、工艺作品等。

由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特殊特艺人才拥有相应的职称不再是梦想。

云南出台意见,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针对体制外的人才,如乡土人才、民族民间中医药人才、文化人才等,敞开了职称评审的渠道,不受体制内外的限制。

打破职称评价“天花板”,如工艺美术师等专业人才,以往职称设置更高只到“副高”,现将之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

山东为推进基层卫生职称制度改革与完善,充分调动基层卫生人才的积极性,将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乡镇、社区及以下卫生服务机构中设置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

“能够参评正高级职称打破了许多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生涯‘天花板’,让他们从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的双重提高中获得应有的尊重,从而更加激发他们投身本职工作的热情,同时也能有效避免诸如‘教授级工程师’等自设职称的现象。”吴江表示。

此外,对于放开正高级职称设置会不会出现“矮子里面拔将军”的问题,吴江认为,各地在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需要注意,要体现不同层级的差别,就必须相应地提高职称评价标准,不能搞“水涨船高”。

在评定中也要坚持业内评价、独立评审,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置好评委,建设一支有水平的专家队伍,严格按照评价标准进行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级职称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评职称,就要评出称职的人

山东省内建筑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山东省内建筑中级职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大专毕业满7年第8年,本科满5年第6年,研究生学历可以直接初定中级(年限满3年,提供工作证明和工作总结即可初定中级职称)。

2、理工科专业,缴纳南京社保一年。

3、论文两篇,发表1篇不发表1篇。

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水平: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并能较好地应用于工作实践,取得重要成果。

山东省内建筑中级职称评审条件学历和资历:

(一)申报技术员职称的,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二)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