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旅厅职称评定高级职称工龄的赋分是多少?

一般职称评审中都会对参评者的工龄进行赋分,一般一年一分,有的地方更高20分,有的地方按实际工龄计算。如果评职称需要发表论文,记得最少提前半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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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2011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具体赋分标准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呀?

(一)定性评价量化赋分内容

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工作业绩、贡献等。

(二)定量评价量化赋分内容

教育教学年限,现资格年限或任现职年限,教学工作量、教案、教学业绩,班主任工作年限,综合荣誉、专业奖励、论文著作,学历,年度考核结果等。

四、量化赋分推荐的办法

(一) 定性评价办法

1、教师职业道德评议:主要由教师(单位教师较多的,可由本学科教师和其他部门业务相关人员)进行投票评议,原则上同意票数超过三分之二以上方可推荐。同时,还要适当听取学生及家长的意见。

2、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工作业绩、贡献评议:主要由专家评议小组对申报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工作业绩和贡献,进行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主要根据平时教学效果、工作量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量化赋分。论文著作的量化评价要区别对待,对高校教师,要作为必要条件,制定量化考核标准,适度提高其质量要求;对中小学教师不作硬性要求,可作参考。

(二)量化赋分及权重(满分130分)

1、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业绩、贡献评价赋分(50分):

由专家评议小组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常规工作检查情况,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业绩、贡献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教师职业道德10分;近两年来课堂教学、教案、作业批改、学生管理、教学成绩、学生评教、教育教学工作量和年度考核等30分;教育教学 *** 10分。

2、年限、学历赋分(38分):

教学年限20分、聘任年限10分、学历8分。

3、任现职以来奖励赋分 (37分):

综合奖励10分、教学奖励8分、班主任奖励6分、教学成果奖励13分。

4、其他赋分(5分)。

五、量化赋分推荐的程序

(一)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专家评议小组、民主监督小组。

(二)召开专业技术人员(或教职工)大会,公开空缺岗位、申报数额。

(三)制定量化赋分推荐办法。

(四)个人申报,组织审核。

(五)个人述职,民主推荐,专家评议,量化赋分,名次公示;

(六)根据综合量化赋分名次,领导小组确定推荐人选。

(七)填报材料,单位将个人申报材料中的《山东省中小学、中专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A3纸型),在本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八)报送材料。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关于干部兼课问题

申报教师职称的中层以上干部,要有一定量的教学课时。

(二)关于小学超高教师的量化赋分推荐问题

小学超高教师的量化赋分推荐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参照本指导意见制定具体的量化赋分推荐办法,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区为单位组织实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人员;

3、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4、近两年未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

5、近两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以上的人员(正常产假除外);

6、从事有偿补习或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谋利益的人员;

7、不符合省市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的人员。

(四)量化赋分推荐办法的制定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教师特点和教学实际,参照本指导意见,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民主集中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评审高、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的推荐办法。

本指导意见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推荐高、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细则

附件: 推荐高、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量化赋分细则

一、学历赋分

1、硕士8分、本科6分,专科4分、中专2分。

(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其学历赋分在相应学历分值上再增加1分;

(2)后学历不满3年不赋分;

(3)党校、干函大学历,结业证、课程班毕业证不赋分。

二、年限赋分

教学年限:教学工作年限,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任现职年限: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10分。取得职称资格未聘年限,每年0.5分(学校自行掌握)。

*** 年限:任现职以来的班主任、兼课的年级组长及中层以上干部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10分;学科组长、备课组长每年0.5分,累计不超过5分。以上各种 *** ,同年度不累计赋分。

支教年限:任现职以来,市区教师在边远地区或薄弱学校任教年限,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2分;由城镇学校调到农村学校5分,由省市规范化学校调到普通学校3分,援疆、 *** 、援边一年以上教师3分。不累计赋分。

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每年赋1分,累计不超过5分。

三、综合表彰奖励赋分

(一)综合奖励名称

优秀教师、十佳教师、百佳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拔尖人才,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记三等功,先进工作者等。

(二)按表彰奖励等级赋分

1、省 *** 表彰或省人事厅与省教育厅联合表彰10 分;

2、省教育厅、市 *** 表彰或市人事局与市教育局联合表彰8 分;

3、市拔尖人才、市级五一劳动奖章赋6分,记二等功赋6分、三等功赋4分;

4、市教育局、县区 *** 赋4分;

5、县区教育局赋2分;

6、镇 *** 、办事处赋1分;

7、教育办、学校赋0.5分,累计不超过1分。

综合表彰奖励赋分,限更高一项,不累计赋分。

四、教学奖励赋分

(一)奖励名称

教学能手、优质课(精品课)、说课、课件等。

(二)按奖励等级赋分

1、教学能手:

省级8分、地市级6分、县区级4分、乡镇2分、直属学校1分。

2、优质课:

省教研室一等5分、二等4分、三等3分;

市教研室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

县区教研室一等1分、二等0.5分;

乡镇、直属学校一等0.5分。

注:(1)在全国、省、市级公开课分别按2分、1分、1分赋分,相应等级的课题组课题研究中的优质课,分别按1分、0.5分、0.5分赋分。

(2)高校精品课负责人赋4分,参与者赋2分;

(3)高校教学团队成员:国家级3分、省级2分、校级1分。

3、说课、课件、录像课、优秀教案:

国家级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

省级一等1分、二等0.5分、;

市级一等1分、二等0.5分;

县区级一等0.5分;

各级电教优质课、课件按同级教研室标准折半赋分。

教学奖励赋分,限更高一项,不累计赋分。

五、班主任奖励赋分

(一)奖励名称

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大队、中队),先进班集体,走青春路、做育花人。

(二)按奖励等级赋分

1、优秀班主任:

(1)省级赋6分、市级赋4分;

(2)市教育局赋3分、县区教育局赋1分;

(3)乡镇、直属学校赋0.5分,累计不超过1分;

2、优秀辅导员(大队、中队):按优秀班主任标准折半赋分。

3、走青春路、做育花人:

市 级: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

县区级:一等2分、二等1分、三等0.5分。

4、先进班集体:

省级赋4分、市级赋2分、县区级赋1 分。

班主任奖励赋分,限更高一项,不累计赋分。

六、教学成果赋分

(一)奖励名称

教师素质大赛、优秀辅导(指导)奖、课题研究、论著。

(二)按奖励等级赋分

1、教师素质大赛:

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区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镇教育办、县区直属学校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

2、优秀辅导(指导)教师奖:

国家级一、二等2分;省级一、二等1分;市级一、二等0.5分。

注:(1)仅限数、理、化、生、信息等奥赛及英语、技能、创新设计大赛辅导奖,累计不超过2分。

(2)其他市级以上辅导奖赋0.5分,不累计赋分。

(3)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辅导教师奖,国家级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省级一等2分、二等1分、三等0.5分。

3、课题研究、论文、著作、教科研成果:

(1)课题研究先进个人、优质课论文获奖0.5分,累计不超过1分。

(2)参加课题研究,经专家鉴定(由规划办或社科办组织鉴定的)揭题有结果的,主持人及其他人:

国家级课题4分、2分;省级课题3分、1分;市级课题2分、1分;县区级及其它市级以上各级教育行政业务部门鉴定揭题有结果的课题1分。

(3)公开发表论文(同时具有ISSN和CN刊号,主要刊物名称: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山东教育、现代教育导报(省级)、济南教育,大学学报,中小学各科有关教学杂志等,限之一位)

国家级赋4分、省级赋3分、市级2分;

《济南教育》赋1分;《现代教育》按市级赋分。

注:发表在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汇集上的不赋分。

(4)获奖论文(限之一位)

中国教育学会学科委员会:

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省教研室、国家教科所:

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市教研室(市教科所、省教科所、省教育社):

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

县区教研室:一等奖0.5分;

省市级教育学会:按省市级教研室论文折半赋分。

(5)著作

与学科教学有关的著作:主编5分、副主编4分、编委2分。

参编教材:

部级统一审定教材,主编5分、副主编4分、编委参编者2分;

省级统一审定教材,主编4分、副主编2分、编委参编者1分;

市级、校内公开出版教材,主编3分、副主编2分、编委或参编者1分;

正在使用的未公开出版的地方教材、校本教材,主编、副主编1分、编委或参编者0.5分。

教辅用书:

省、市教研室组织参编者每本1分,总分不超过2分。

(6)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

省级:一等4分,二等3分,三等2分(省教育厅颁发的);

市级: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市教育局颁发的);

区级:一等1分,二等0.5分;

教科研部门、其他教育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折半赋分,累计不超过1分。

注: 教学成果赋分,其中教师素质大赛奖、优秀辅导奖各限1项;课题研究、论文、著作、教科研成果,中小学(中专)教师限1项,高校教师限3项。

七、其他赋分

1.学科带头人:市级赋3分、县区级赋2分。

2.学科中心组成员:市级赋2分、县区级赋0.5分。

3.济南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赋2分。

[山东省]山东新闻职称赋分标准,山东省等级赋分办法

新闻类的职称(记者、编辑)是怎么评的?

新闻类的职称(记者、编辑)申报条件

第十条 学历资历条件

(一)高级记者、高级编辑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二)主任记者、主任编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记者、编辑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后,取得记者、编辑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三)记者、编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后,取得助理记者、

助理编辑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获得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后,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

辑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四)助理记者、助理编辑

参加工作后,获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五)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后取得硕士学位满1年,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直接认定记者、编辑资格。

2、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1年见习期满;或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直接认定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

第十一条 外语(古汉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或省统一组织的古汉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二)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证书。

第五章 能力业绩条件

第十二条 高级记者、高级编辑条件

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资格,除具备本标准条件第七、八、九、十、十一条外,还要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能力条件

1、具有广博的新闻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在某一方面有深入研究和明显专长,能够解决采编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在全省新闻界有较高知名度。

2、主持过5次以上重大题材、重大活动、重大典型报道,或组织策划过5个以上重要专栏、专版、专题节目,并取得突出的创新成果。

3、每年采写的稿件不少于80篇,或编审的稿件不少于400篇,或采写、编审的稿件合计不少于300篇,其中,被本单位评为好稿的不少于20篇(在新闻性期刊工作的,任期内采写、编审的稿件合计不少于300篇)。

4、每年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台、中央电视台,下同)刊播正面宣传报道安徽的稿件不少于3篇(每篇不少于500字,或时长不少于20秒,下同),其中,专职从事向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供稿的,每年不少于30篇。

(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享受省级以上 *** 特殊津贴;或入选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或入选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六个一批”双百人才培养工程。

2、获中国新闻奖二等以上奖1项,或三等以上奖2项;或获省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奖二等以上奖1项,或三等以上奖2项;或获省级好新闻一等奖3项。

(三)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译著),1部(若系合著则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下同)。

2、在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新闻或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新闻专业论文不少于3篇(每篇不少于2500字,下同)。

3、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新闻或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新闻专业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国家级不少于1篇)。

第十三条 高级记者、高级编辑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九条和第十二条第(一)款外,还要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一)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享受国务

院特殊津贴。

2、获长江韬奋奖(正式奖);或获中国新闻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以上奖2项,或三等以上奖3项;或获省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以上奖2项,或三等以上奖3项;或获中国新闻奖三等以上奖1项和省级好新闻一等奖2项。

3、在新闻采编工作中有重大创新成果,在省内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并经省新闻职称改革领导小组鉴定认可。

(二)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译著)2部。

2、在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新闻或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新闻专业论文不少于4篇。

3、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新闻或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新闻专业论文不少于6篇(其中国家级不少于3篇)。

第十四条 主任记者、主任编辑条件

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除具备本标准条件第

七、八、九、十、十一条外,还要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能力条件

1、具有较丰富的新闻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对新闻专业的某一方面有研究和专长,能够解决采编工作中的复杂疑难问题,在省内新闻界有一定知名度。

2、主持过3次以上重大题材、重大活动、重大典型报道,或组织策划过3个以上重要专栏、专版、专题节目,并取得较丰富的创新成果。

3、每年采写的稿件不少于120篇,或编审的稿件不少于300篇,或采写、编审的稿件合计不少于250篇,其中,被本单位评为好稿的不少于10篇(在新闻性期刊工作的,任期内采写、编审的稿件合计不少于250篇)。

4、每年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刊播正面宣传报道安徽的稿件不少于1篇,其中,专职从事向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供稿工作的,每年不少于20篇。

(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市级以上青年拔尖人才称号。

2、获中国新闻奖三等以上奖l项;或获省级好新闻一等奖1项,或二等以上奖2项。

(三)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l、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译著)1部。

2、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新闻或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新闻专业论文不少于3篇。

第十五条 主任记者、主任编辑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九条和第十四条第(一)款外,还要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一)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享受省级以上 *** 特殊津贴;或入选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或入选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六个一批”双百人才培养工程。

2、获中国新闻奖二等以上奖1项,或三等以上奖2项;或获省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奖二等以上奖1项,或三等以上奖2项;或获省级好新闻、一等奖2项。

3、在新闻采编工作中有较大创新成果,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并经省新闻职称改革领导小组鉴定认可。

(二)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译著)1部。

2、在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新闻或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新闻专业论文不少于2篇。

3、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新闻或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新闻专业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国家级不少于1篇)。

第十六条 记者、编辑条件

申报记者、编辑资格除具备本标准条七、八、九、十、十一条外,还要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能力条件

1、具有较系统的新闻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新闻采编实践经验,能够较好地采编各种体裁的新闻稿件。

2、参与过5次以上重大题材、重大活动、重大典型的报道或5个以上重要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的策划,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3、每年采写的稿件不少于120篇,或编发的稿件不少于200篇,或采写、编发的稿件合计不少于150篇,其中,被本单位评为好稿的不少于5篇(在新闻性期刊工作的,任期内采写、编发的稿件合计不少于200篇)。

(二)业绩条件

获省级好新闻二等以上奖1项,或三等以上奖2项。

(三)论文著作条件

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新闻或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有学术价值的新闻专业论文1篇。

第十七条 记者、编辑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记者、编辑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

九条和第十六条第(一)款外,还要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一)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市级以上青年拔尖人才称号;或获省级好新闻一

等奖1项,或二等以上奖2项,或三等以上奖3项。

2、在新闻采编工作中有创新成果,产生一定社会影响;

并经市级以上新闻职称改革领导小组鉴定认可。

(二)论文著作条件

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新闻或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有学术价值的新闻专业论文不少于3篇(在县级新闻单位工作的不少于2篇)。

第十八条 助理记者、助理编辑条件

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除具备本标准条件第七、八、九、十、十一条外,还要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一)能力业绩条件

系统学习过新闻基础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基本掌握

采访、编辑等专业技能,有一定的写作水平,并取得一定的

工作业绩。

(二)论文著作条件

在市级以上正式出版发行的报刊上发表过有一定见解

的新闻专业论文或采编札记。

2021年山东省直(中央)驻济单位转业军官安置考核标准

为做好2021年山东省直(中央)驻济单位转业军官安置工作,现将2021年赋分标准通知如下:

考核标准

1.考核内容:依据转业军官档案记载,对军龄、职务等级、军衔等级、立功受奖、特殊岗位等情况进行考核赋分。

2.赋分标准:(1)军龄赋分。每年2分。(2)职务等级赋分。排职2分、副连职4分、正连职6分、副营职8分、正营职10分、副团职12分、正团职14分、中级职称专业技术7级14分、高级职称专业技术7级16分、专业技术6级16分;其余专业技术转业军官和文职干部按对应行政职务等级赋分。(3)军衔等级赋分。少尉2分、中尉4分、上尉6分、少校8分、中校10分、上校12分、大校14分;文职干部参照相应军衔等级赋分。(4)立功受奖加分。获战区(原大军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战时一等功的计30分;获一等功或战时二等功的计20分;获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的计10分;获三等功的计5分。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三位人员分别计20、10、5分;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或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三位人员分别计10、5、3分;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或获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前三位人员分别计5、3、2分;获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前三位人员分别计3、2、1分。在执行全国性抢险救灾等特殊任务时立功的可参照战时立功的赋分。立功受奖分数可累计计算,但不得超过上一个奖励等次的分数,其中三等功最多计2次;同一事由多次受奖的,只按更高奖项计分一次。(5)特殊岗位加分。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或从事飞行、舰艇、涉核工作满10年计5分,超过10年的,每增加一年再加0.5分;在同一时间段内,各项分数不重复累加。

3.考核组织:考核赋分工作由省退役军人厅会同山东省军区等有关部队转业办组织实施。考核赋分情况在转业军官所在部队、有关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