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怎么写?
根据国家和山东职称评审 *** 审批表我省关于职称评审山东职称评审 *** 审批表的有关文件山东职称评审 *** 审批表,单位组织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专业技术人员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填报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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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传材料按照“时间+内容”的格式命名,如山东职称评审 *** 审批表:“2010年本科毕业证书”。同一个附件超过两页的,将多个页面合成一个文件上传。没有对应项的材料可在“上传其他附件”模块上传。要保证所有上传资料真实、清晰。
2、上传身份证明:
①申报人员身份证明材料1份(由主管部门出具)。
②身份证正反面(置于一张图片)。
3、“现从事专业”须按规定的专业名称填写,如没有明确规定的,据实填写规范名称,要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申报单位”必须填写法定全称,即名称与单位公章相同。如:中国 *** 山东省委员会党校。
5、“申报系列”选择党校教师。
6、“学历信息”中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有学信网验证码须进行上传。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选择“大学普通班”山东职称评审 *** 审批表;1993-1997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选择“省业余大学、大专”。
7、“获得资格时间”一般为公布生效时间,须上传资格证书。
8、“聘任时间”填写之一次受聘现职称层级的时间,“年限”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申报当年的年底,每12个月计算1年。须上传聘书或聘文。
9、“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符合规定条件的 *** 人员申报的,必须上传《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 审批表》。
10、“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填写聘任以来近5年考核等次,并上传相应年度考核登记表。
11、“近五年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经历”按时间顺序填写,须上传继续教育证明。
12、“工作经历”应填写申报人所从事过的主要工作经历,按时间顺序填写( *** 需注明)。
13、“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最多可填报15项,每个类别不限定填报数量。要填写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各类成果须为已经完成的成果。
济南市2013年度教师职称啥时候发证
2013年度 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要求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照空岗位申报的原则。各学校(单位)的职称岗位要严格按《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03]37号)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进行测算,经县人社部门核定后,在空余岗位数内进行推荐申报,没有空余岗位的不予申报。
(二)注重能力与实绩的原则。各街道、镇教育办公室,县属各学校在推荐申报时,要注重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考核,根据职称评审条件要求,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进行推荐。
(三)坚持公示的原则: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示制度,接受广大教师监督,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坚持一票否决的原则:对违反师德规定,有伪造申报材料、谎报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并按规定处理。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追究材料审核人的责任,并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申报人员范围
被聘用在下列单位教师岗位上从事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的教师,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基本评价标准条件》规定的教师任职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中小学、中专教师职称。
(一) *** 举办或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以及民办的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二)教学研究、电化教育、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可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组织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一)师德条件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谨笃学,任现专业技术职称以来师德考核均在“称职”等次以上。
(二)学历、任职条件
1、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最近连续2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硕士、学士学位、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应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2、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3、二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
4、三级教师: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三)业绩能力水平
1、高级教师
①教书育人业绩显著。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
②教学业务精通。在本校或更大范围内有较高知名度,为学校教育教学骨干。
③教研能力较强。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过与任教学科相关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
2、一级教师
①教书育人业绩突出。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
②教学成绩优良。一般应具有讲授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的经历。
③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四)其他必要条件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
3、具有公开课教学(县级以上)。
4、申报中专高级讲师职务人员,须提交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原件)。
5、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其中属免考部分模块的人员,须将免考模块证明、考试模块合格证同时上报)。
6、《继续教育证书》。
7、说课评价情况符合要求。
8、 *** 人员(教学工作量须达到本学校(单位)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并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 审批表》。
9、2001年9月以后参加工作的教师,评审中、高级职称必须有农村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2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申报程序
(一)岗位设置及岗位竞聘
相关学校(单位)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03]37号)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进行岗位设置。对岗位设置后有空岗的,进行民主岗位竞聘,确定推荐参评人员。
(二)个人材料申报及单位审查。
推荐参评人员应如实填写《评审表》、《一览表》等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关评审材料,填写内容应与所提供的材料相一致。相关表格及材料经学校(单位)审查无误后,公示5个工作日并上报县教育局。
(三)县级审核公示。
县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表格和材料按照材料报送要求进行审核,申报材料合格的,公示5个工作日后连同人社局批复的《申报数额核定表》及公示报告一起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高级教师
1、自然晋升、非企事业单位调入人员等填报《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1份(原件)。按省里印发的《〈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填写说明》要求填写,无涂抹、无改动。
改系列评审人员填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原件,双面打印)。有关栏目参照省里印发的《〈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填写说明》要求填写,无涂抹、无改动。
2、《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一式13份(A3纸双面打印)。按省里印发的《〈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须打印,无涂改。
3、评审依据的学历学位证书。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学历学位证书丢失,可由县以上教育部门查阅人事档案后出具证明,并复印有当事人情况的档案页码(本页码上加盖教育局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章,由其负责人签字)。之一学历与更高学历不一致的,同时提交之一学历证书和更高学历证书。非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如党校、干部函授大学等证书)不予承认。
4、现专业技术职务及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资格证书丢失,必须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或由县以上教育部门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呈报)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章,由其负责人签字)。
5、现专业技术职务及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原件。
6、继续教育证书或县教育局继续教育证明。
7、计算机合格证书。符合《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中暂不参加考试、免考部分科目(模块)或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免试部分模块者,须将免考部分模块审核表及免考依据材料同时上报,并仔细查验免试模块是专业模块还是通用模块,是否符合规定。
年龄50岁以上者(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不再有计算机证书要求,但须提交人社部门审核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外语和计算机免试备案表》。证书丢失的,须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出具证明或补发证书,其他机构出具证明无效。
8、《“六公开”监督卡》1份。
9、提供近五年师德考核档案复印件,由县教育局审核盖章。
10、提交近五年的备课本,加盖学校公章,并单独装袋。备课本一般是手写,集体备课的可以提交本人使用的打印稿,在备课本扉页注明“集体备课”字样。
11、一线教师,须提交职称评审前1个月以内的课堂教学展示课教案及学校评价意见表各1份(原件)和一份光盘刻录的课堂教学展示课视频材料。展示课教案(原件)可以上交申报人员的备课本,也可以是由申报人员本人按与实际使用教案完全一致的要求重新抄写的;教案须由专家、校长签字,学校盖章,证明为展示课实际使用的教案。
教研部门、电教馆等人员要求同一线教师,但须到所在单位指定的学校讲授展示课,教案由专家、校长、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分别加盖公章。同时报送一份光盘刻录的课堂教学展示课视频材料。
12.县级以上获奖证书(包括师德、班主任及其它育人工作奖励)、教学获奖、教研获奖,各限报三件。未经人事部门批准的系统内部表彰,以及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等奖励不予受理。
13论文、著作教材及作品。要求在国家正规刊物上发表的刊物、书籍原件,附带打印的“中国知网”查询页面。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查伪,拒收非法刊物。限三件。
申报人的教学心得、经验体会,虽未正式发表也可提交,由学校查证后在本篇文稿上盖章,证明为申报人员本人撰写,《评审表》中要注明“未发表”字样。
1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 审批表》原件1份。学校中层以下干部不再填写。
15、报送材料档案袋统一标识,完好无破损,封面应清晰标明申报人姓名、单位、任教学科、拟晋升职务,晋升方式等基本信息。
16、上述所有证件、书籍、表格,凡不要求同时提交复印件的,只提交原件。凡无证件材料原件的,一律不受理复印件及证明等材料。不受理上述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
(二)中专高级讲师
中专高级讲师材料报送要求见省教育厅《2013年上半年中专教师职称评审报送材料的说明》。
(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中专讲师
参照中小学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及中专高级讲师材料报送要求执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材料装订:
1、《年度考核登记表》5份(最上2013、其次2012…..按年度顺序装订)
2、继续教育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一起装订)
3、学历及学位证书(一起装订)
4、现职称证书、现职称聘书和聘文(一起装订)
5、计算机合格证书、模块合格证、免考模块审核表(一起装订,最下审核表、其次模块合格证、最上计算机合格证)
6、表彰奖励证书及文件(一起装订)
7、公开课、观摩课获奖证书及文件(一起装订)。
8、师德考核表复印件(有几年提供几年一起装订,并由县教育部门审核盖章)。
9、需单独用小信封装袋的材料:
教师资格证书、师德档案原件、继续教育证书、年度考核表、班主任证明、公开课证书。
七、相关工作要求
1、严格申报推荐程序,认真组织评价推荐。学校(单位对)申报材料应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单位将推荐人选的《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申报人的《职称评审表》的“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评审材料要经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后方可上报。
2、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在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印鉴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
3、“山东省职务评审软件系统”与“淄博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系统”的录入上报,要求报材料时统一录入。
4、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申报表格一律打印(承诺语及签字手写),不得涂改、漏缺页、缺公章、缺签字。
5、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统一印制的材料袋内,上报材料袋封面信息要与申报表格内容填写一致,袋内实际材料件数、顺序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
6、为便于审查材料,材料袋封面信息与袋内材料顺序如下:评审表(改系列表),一览表,六公开监督卡,课堂教学展示课评价意见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 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原件,继续教育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或免考证明(一起装订在评审表封面背面),课堂教学展示课教案,县级以上获奖证书、教学获奖、教研获奖,论文、著作教材及作品(附打印的中国知网查询页面)。近五年的备课本,单独装袋。
八、评审费用
根据省、市物价部门批复,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缴纳评审费360元/人,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缴纳评审费160元/人,申报初级职称人员缴纳评审费100元/人。各单位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评审费。
2021济宁市基层副高老师评选结束了吗
在11月就结束了,具体文件如下: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经开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人力资源部,北湖度假区教育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及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基层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范围
(一)申报时间
职称申报工作安排:11月份,县(市、区)组织学校(单位)个人申报、评议推荐和呈报;12月份,县(市、区)上报职称推荐材料。
(二)申报范围
申报评审范围:全市中小学教师、基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副高级职称;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职称;市直部门(单位)以上系列中级职称。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省直部门(单位)、各高等学校、各大企业附属学校相关职称评审,按照属地原则参加我市职称评审。
二、严格标准,严格程序,明确申报推荐职责
(一)严格申报标准。要严格按照现行评价标准条件中规定的基本标准、业绩能力、任职资历等要求,全方位审核把关各系列职称申报材料,符合标准要求方可申报推荐。《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已延长有效期。
正高级教师要体现培养教育家型教师政策导向,严格按照“在县(市、区)或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等申报条件,把好之一关。
(二)严格推荐程序。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验审的申报推荐办法。学校(单位)的组织推荐工作方案,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通过,并成立由专家和一线教师组成的推荐委员会(7人以上,其中在专业技术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少于80%),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学校(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三)坚持公开公示监督制度。坚持“六公开”监督卡制度,单位在评议推荐参评人员时,要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量、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包含评审表、一览表、论文论著、各类证书、任教情况等)、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坚持申报推荐公示制度,推荐人选确定后,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未经公示或有异议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不得上报。
(四)各司其职,明确责任。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所在单位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主管部门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等;呈报部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齐全。严格落实“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制度,严禁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五)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呈报。劳务派遣人员、人事 *** 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 *** 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未经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人事机构和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职称申报材料一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不得指派申报人员携带个人申报材料上报。
三、有关政策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认真贯彻公开、公正和综合评价原则,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推荐和评审的主要依据,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
(二)向乡镇基层学校倾斜。继续开展“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对于符合标准条件的乡镇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在乡镇从事教学工作累计10年及以上申报中级职称、20年及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30年及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基层职称仅限在农村基层学校聘用。
(三)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坚持师德为先、立德树人,重点评价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注重教育教学一线经历。要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幼儿园教师突出评价保教实践成效,中小学教师评价突出教育教学效果,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评价突出实践技能和专业教学能力,实验技术人员评价突出实验 *** 和实验技术水平。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 *** ,须按《关于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中 *** 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推荐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51号)规定,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上述人员任现职期间每学期须担任列入《教学大纲》的1门及以上课程,教学工作量须达到本校专任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时提交《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 审批表》原件。
(五)非企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六)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2021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填报。
(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淡化论文、奖项数量要求,实行代表性制度,填报的县级以上综合奖励不超过3项,教学工作奖励不超过3项,论文(著作、教材、作品等)不超过3件,教科研成果(包括校本教研)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
(三)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专业技术人员需在《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或《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个人总结(或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个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要求手写,不得打印。
(四)学校(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告知申报人。
(五)建立职称评审违纪违规信息档案。对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全部纳入违纪违规信息档案,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六)认真及时办理相关 *** 事项。受理 *** 主要由学校(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学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七)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细化工作流程,加快工作节奏,密切配合,统筹安排,确保按时完成职称申报工作。
五、报送材料时间、地点材料报送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济宁市教育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以早就结束了。
材料报送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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