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质监局质计所的一名工作人员,想考个职称,应该考哪方面的,哪个证书直接与以后工资挂钩?

质监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范围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适用于在质监行业的各级事业单位或技术机构中从事产品质量技术检验;计量检定、测试;技术情报及标准化研究;技术研发与应用;技术管理,技术培训,质量认证等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微信号:jy002002007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本年度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

质监局系统的事业单位必须明确设岗,实行岗位聘任制度,在本单位岗位空缺的情况下,方可申报晋升职称。

[山东省]山东质监局评审员职称,山东质监局评审员职称查询

请问山东省晋升高级工程师的条件是什么,如何进行打分评定,对论文、成果的要求是什么?

2005年度申报晋升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暂行办法》的规定,凡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可申请参加晋升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呈报评审材料的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1份;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简表》一式3份;

3.《推荐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20份(为便于整理,请打印并用A3纸复制);

4.学历证明、奖励证书、论文、著作以及其他能证明本人资历、能力、水平的材料原件;

5.外语考试成绩;

6.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

7.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原件;

8.改系列评审的,须填写《改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并提交原《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

9.《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六公开”监督卡》一式1份;

10.《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及软盘。

二、呈报程序及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者,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报有关材料,经民主评议、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印鉴,负责人签字后,送呈报部门。

2.呈报部门(各市人事局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省直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符合要求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表》的“呈报部门意见”栏内签署呈报意见并加盖印鉴,负责人签字后,连同其他有关评审材料按时呈报高级评审委员会。

3.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各项表格的填写要符合“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打印要正规、整洁,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应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经审查认为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有问题及手续不全的评审材料,呈报部门有权决定“不予呈报”。

4.报送评审材料时,需交纳评审费360元/人。

三、呈报时间

2005年10月25日至11月8日

四、呈报地点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人事处(济南市历山路146-6号)

联系人:姚伯祥

联系 *** :82679052

山东省资质认定评审员如何获得

不是每年都培训山东质监局评审员职称,一般两三年培训一批。要求中级以上职称山东质监局评审员职称,专业熟悉山东质监局评审员职称,由所在单位推荐山东质监局评审员职称,报市级质监局认证科,然后由市质监局报省局认证处。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可以获得资质认定评审员。考试是有通过率山东质监局评审员职称的。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是怎么样的?

职称评审管理权也进一步下放。过去,人社部门组建评委会,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评审。根据《办法》,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除尚不具备组建条件的可以由人社部门兜底组建外,评委会皆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企业、事业单位组建。

人社部门负责核准备案。评委会备案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有效期满应当重新核准备案。经核准备案的评委会,纳入全省评委会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未纳入目录清单范围的,其评审结果不予认可。

与放权同步,《办法》进一步完善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要求评审专家具有本职称系列(专业)或者相近系列(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在本地区本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

同时评审正高级、副高级职称的高级评委会或者单独组建的正高级评委会评审专家,原则上应当具备正高级职称;单独组建的副高级评委会评审专家,应当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具备正高级职称的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1/3。

职称申报的条件:应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相应层级职称的标准条件,有关标准条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标准条件”栏目进行查询,或在评委会组建单位官方网站查询。

材料要求:应根据各评委会组建单位的通知提出具体要求。

申报程序:个人申报、单位公示推荐,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逐级提交评委会办事机构。

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应进行推荐上报前用人单位内部公示和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进行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