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简述

之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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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之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能力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1] 是指对参加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岗位竞聘人选的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专业水平是否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综合评价,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3、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4、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5、第五条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 [2] 。正高级教师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组织评审,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备案;其他等级教师职称评审的组织管理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申报

6、第六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必须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中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

7、第七条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须个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等,并如实提供相关申报评审材料。

8、第八条 经拟聘学校(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可以跨校竞聘、申报,并根据推荐、评审情况,由该学校(单位)按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有关规定予以聘用。

第三章、推荐

9、第九条学校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数量、等级和工作需要,确定竞争推荐人数,并组织竞争推荐。

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均可参加竞争推荐。通过竞争推荐,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由学校(单位)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职称评审,通过评审的,由学校(单位)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

10、第十条学校(单位)成立由专家和一线教师组成的推荐委员会(7人以上),对参加竞争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11、第十一条 学校(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学校(单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在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12、第十二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及时送呈报部门。

13、第十三条正高级教师的推荐,由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按相关规定统一组织。将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呈报。

第四章、呈报

14、第十四条 申报材料须由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报送,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方可受理。

其中,报上级职称主管部门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须逐级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审核同意。

15、第十五条 呈报部门应对评审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按照规定的评审材料的类别和数量及时呈报到相应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16、第十六条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应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逐一进行认真审查,符合规定要求后,再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第五章、评审编辑

17、第十七条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根据要求受理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制定评审工作方案,经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18、第十八条中小学教师职称实行评审委员会评审制度。根据评审的需要分别组建高级(含正高级)、中级、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高级(含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一般不少于17人,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一般不少于10人,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一般不少于7人。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须由现聘为相应及以上职称等级的教师组成。

高级(含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由长期在中小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正高级教师和高等院校基础教育教授岗位、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研究员岗位上任职且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家组成,其中,中小学教师应不少于60%。

19、第十九条 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注重教书育人业绩和一线教学实践经历。乡村中小学教师和城镇中小学教师分开评审,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予以适当倾斜。

评审委员会实行评审专家责任制。

20、第二十条 评审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简要汇报准备工作情况。

(二)、专业(学科)评议组成员或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分组审阅评审材料,集体评议讨论,提出初步评议意见。

(三)、专业(学科)评议组向评审委员会汇报评议情况。

(四)、评审委员会全体执行委员审议,进行综合评价,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21、第二十一条 对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实行公示制度。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原呈报部门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2、第二十二条 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写出工作总结、会议纪要等,对评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按要求整理好有关评审材料,公示期结束后及时报送核准。

第六章、核准公布

23、第二十三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经调查核实符合条件和评审程序的,由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核准并正式行文公布。

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当年度不再重新召开评审会议对其进行复议,也不得再改报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

24、第二十四条 经核准公布的,颁发统一制式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水平评价证书,其《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七章、附则

25、第二十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规定执行。

26、第二十六条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职称改革的有关规定,改革后的中小学教师,不再适用原人事部《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中“关于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即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问题”的规定,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3] 。

27、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山东省]中级职称不限制人数吗山东,山东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通过率是否有人数限制

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正在火热进行中,参加中级会计考试的考生肯定想早日拿下该证书,那么中级会计考试通过率有人数限制吗?下面就看看小编的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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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级会计师考试通过率是否有人数限制

2020年中级会计考试报名人数182.4万人,2021年中级会计师报名人数为214.1万,中级会计考试各科目历年合格率在26%至42%之间。其中:《财务管理》通过率为36%左右,《经济法》的通过率为42%左右,《中级会计实务》通过率为26%左右,一次性通过率为9.15%。虽然中级会计报名人数逐年呈现递增趋势但是考试通过率一直保持在一个比较低的范围。其实中级会计考试的通过率较低这与较低的出考率有直接关系,每年参加中级会计考试的实际人数是没有报考人数那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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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降低教师评职称标准,评职称不再受岗位比例限制吗?

教师评职称就像普通员工想要升职加薪是一个道理,一个人有了奋斗的目标才能更好地创新和前进,否则工作就失去了本来的意义,教师评职称就是教师的奋斗目标,也是一个追求。

在外人眼中,教师这份职业是非常光鲜亮丽的,可人们不知道的是,教师的工作也是很辛苦的,每天都有操不完的心,职称评定更是一大难题。

还有不少的教师因为评职称花费了过多的精力,导致疏忽于教学,还有的教师因为职称问题离开了热爱的教学岗位。因为在生活和生存面前,责任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针对教师评职称困难的问题,教育部门也是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在《教师法》修订草案中也表示了要降低教师评职称的难度,就是教师评职称不再受岗位和比例的限制。

还有的地区教师评职称更是直接和教龄挂钩,不看其他条件。教育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已经有多个地区降低了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你知道都有哪些地区吗?

多地降低教师评职称标准,评职称不再受岗位比例限制

教育改革之后,降低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就在逐步地落实当中。像广东省就明确表示将权利下放到学校,并且评职称不再受到岗位比例的限制。山东省则是直接将教师职称和教龄挂钩。

满20年教龄可以直接申报正高,同样不受到岗位比例的限制。陕西省则是直接取消了正高职称的评定以及减少乡村教师的论文数量和参赛奖项等。

并且初级和中级职称一样不受到岗位比例的限制。除此之外,还有多个省份都降低了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教师们真的是有福了。

教师评职称降低标准,岗位比例不受限制,是针对所有的教师吗?

因为地区的不同,具体的政策也就会不同,就像都是降低教师评职称的难度,广东和黑龙江就不一样。这也引出另一个问题,是所有的教师都可以享受一样的政策吗?这个答案还真的不是肯定的。

因为从教育改革开始,各项利好政策都是向乡村教师倾斜,即便是城市教师可以享受一样的政策,也是乡村教师优先。同样的,降低教师评职称标准也是主要面向乡村地区的教师。

毕竟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导致乡村教师的收入和城市教师的收入差了一大截,倾向乡村教师也是情理之中。但城市教师也不用担心,因为政策出来了,落实就是早晚的问题。

教师们安心教学和准备就行。教师评职称降低标准,也给了老师们希望和动力,也是坚定了一部分考生当老师的决心,可教育改革之后,当老师真有这么容易吗?

教育不断的发展和进步,当老师也并非那么容易

时代在不断地发展和进步,教育也是一样,改革之后,当老师的难度明显就比之前要高很多。比如,对于教师准入的管理上就更为严格。以往还可以先上岗后考证,校外的教培机构更是无证上岗很常见。

可改革之后,教师资格证被严格要求,不管是哪里,只要是从事教师岗位,都必须持证上岗。还有教师的师德问题也被一并严格管理。不管是在职在编的教师,还是即将准入的教师。

对于师德的要求都很严格,且师德问题可以一票否决,足以见得改革之后当老师的难度增加不少。此外,还有对教培机构的约束,让考编的队伍壮大,上岸更加困难。

非师范生更是没有机会上岸,甚至可能以后都没有机会从事教育行业。再者,就是教育行业本身就很注重学历和毕业院校,不是名校的毕业生,公立学校考编可能基本都进不去,私立学校也是一样。

普本的师范生只能往特岗教师或者三支一扶方向发展,才有机会进入体制内。再或者就是校外的教培机构才有就业的机会。可见,当老师真的很难。

10人编制山东省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级职称比例人数

10人编制山东省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级职称比例为高中低比例1:3:6。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比例,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1:3:6.。也就是说,一个单位有十个专技岗位,中级及以上岗位一般要占4个,也有可能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