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档案技术职称评审条件

企业、事业单位等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山东省济宁市职称的在职在岗人员。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国家和省规定的系列除外)、执行公务员工资的人员以及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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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1、《关于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 国办发〔1995〕1号) 和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

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

3、当年度国家、省、市职称工作意见。

办理程序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程序

1、个人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向单位提出申报;

2、单位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推荐、公示后,报主管部门或申报点;

3、主管部门或申报点对基层单位上报材料审查后,报市人事局;

4、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对高、中级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转介到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省评审的系列报省评委会办事机构;

5、各评委会办事机构组织评审,将评审结果反馈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6、省人事厅对各省评高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公布,市人事局转发。市人事局对中级评委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公布;

7、办理评审通过人员资格证书。

所需资料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型,原件);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A4纸型,原件);

3.《一览表》一式20份(A3纸型打印,其中原件3份,其余可为复印件。省高评委对份数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办理);

4.《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生成的上报文件数据盘1份;

5.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其中:《一览表》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栏填报数量不超过5件;“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等”栏填报数量不超过5件,其中代表性著作不超过2部;

6.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7.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约(聘书)(原件);

8.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

9.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附有效证明原件);

10.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

11.《“六公开”监督卡》1份;

12.继续教育证书;

13.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14.晋升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正常或破格《晋升条件申报审核对照表》(在明白纸1-6选择);

15.《量化赋分表》1份;

16.《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年度考核等次手册》)原件或经档案管理部门验审的原件复印件;

17.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18、根据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的不同需要,需增加的材料

常见问题解答

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哪些人员可不作外语要求或放宽外语要求山东省济宁市职称

答:

(一)经证明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下列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取得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2.通过国家组织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在国外执行访问学者或出国培训任务1年以上的人员。

3.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取得合格证书,申报正高级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人员。

4.独立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人员。

5.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或省 *** 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或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至少一项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二项以上国家专利(其中至少一项发明专利)的独立完成人或首位完成人员。

3.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限医师、药师专业)、民族医药(限医师、药师专业)和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4.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外语专业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第二外语要求的人员。

5.申报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6. *** 、援疆或受 *** 派遣驻境外工作1年以上,在援助或境外工作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1.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2.在设区的市以下单位,连续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连续在野外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3.年满50周岁,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山东省济宁市事业单位职称比例

10人编制山东省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级职称比例为高中低比例1:3:6。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比例,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

百度知道

[山东省]山东省济宁市职称,山东省济宁市职称文件

2020年济宁教师职称何时聘任

2020年4月12到4月15。

一、评审条件

1.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山东省济宁市职称的人员山东省济宁市职称,须符合《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山东省济宁市职称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6 号)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历条件和业绩能力水平。

2.申报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的人员山东省济宁市职称,须符合《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2 号)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历条件和业绩能力水平。

3.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的人员,须符合《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3 号)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历条件和业绩能力水平。

4.申报实验技术职称的人员,须符合《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4 号)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历条件和业绩能力水平。

济宁市2021年建筑中级职称评审公示了吗

济宁市2021年建筑中级职称评审已经公示了,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以查看。

济宁市2021年建筑中级职称评审公示在年底12月27-12月31号公示,共五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应和举报;举报材料应详细、准确,单位举报应加盖单位公章,提倡个人实名举报;为便于情况反馈,举报材料请附联系方式。

济宁教师中级职称评定条件2019年

基本条件

学历达标,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在教学一线,满教学工作量,爱岗敬业,继续教育学分达标,近四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在二级教师级职称任职四年以上,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以上。任三年班主任。有论文发表或者区级以上课题(不加分),区级以上荣誉证书最多交六个,分综合荣誉(优秀教师),业务成绩证书(成绩奖、讲课比赛证书),师德荣誉(优秀班主任)。

2021济宁教师职称评审什么时候公示

12月7日到13日。

2021济宁教师职称评审在12月7日到13日进行公示山东省济宁市职称,公示期间对有关信息有异议的山东省济宁市职称,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

教师职称主要有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以及一级、二级、三级之分。不同职称的教师享受的福利待遇有所差距。并且也具有不同的教学工作职责,职称评定要求也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