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2年职称评审系统与继续教育系统如何自动对接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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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首次申报职称的单位,需要注册单位账号、单位权限申请、申报路径。不同的级别与系列需分别申报路径。单位名称应为法定全称,与单位公章一致,事业人员申报单位应填写所在事业单位名称。
2.身份证:姓名要与身份证上姓名填写一致。
3.出生年月: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照片:上传标准证件照。
2、申报信息
1.申报系列及现从事专业:选择专业系列时尽量按照下拉菜单中有的进行选择,下拉菜单中没有的可选“其他”自行输入。工程初中级统一选工程技术,从事专业可以根据自身工作选择不同专业;工程高级按从事工做选择相应的分类如建设工程、自然资源工程等。
2.是否委托评审:填“否”。
3.申报方式:如实填写。企业工程技术人才直通车制度选择“正常晋升”;技能人才贯通地选择“高技能人才贯通”,有“山东惠才卡”等高层次人才证书的选择“高层次人才直评”。
申报方式选择“破格”“改系列”“高层次人才直评”以及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直通车的,要将相关报告、证明、表格等材料上传到“其他”栏。
改系列人员直接在下拉菜单中选择“该系列”,无需提供该系列申请表。
3、学历信息
如实填写学历学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书原件,2002年以后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填写学信网验证码。
4、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
1.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聘书等原件。
2.“现专业技术职称”要如实填写,有职称的填写职称,没有的填“无”;
3.通过相应职业资格进行申报的,将职业资格信息填在相应职业资格栏目里(如一级建造师、高级 *** 等);
4.考评结合的例如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证明上传到此栏,和中级职称在一起即可;
5.外地调入人员的外地调入确认表上传到此栏,和原评审的职称证明放在一起即可,注:省会经济圈其他6市(济南、淄博、德州、聊城、滨州、东营)职称主管部门核发(确认)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可直接在泰安市范围内使用,无需上传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表;
6.改系列后申报高一级职称的,“现专业技术职称”填改系列后的职称,“专业技术职称获得时间”填改系列后的职称获得时间,“聘任时间及年限”可填原职称取得时间或聘任时间。
7.“聘任时间”是指之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2022年12 月31日,中间有间断的要扣除。没有聘任的填写“无”。
5、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
如实填写行政职务并上传相关材料。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推荐申报职称,确因工作需要已批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 *** 的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 审批表》,上传到此栏。
6、任现职以来的考核结果
填写要求任职年限内的考核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申报晋升高级资格的,至少需要提供近5年的考核情况。
事业人员上传年度考核表;企业人员上传加盖公章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注明个人基本信息、考核年度和考核结果(优秀或合格)。涉及多个单位工作经历的,可分别出具。
7、外语、计算机水平
具备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的人员在相应栏目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没有可填“无”。
8、近五年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经历
需填写任职年限内的继续教育学时,个人无需上传。我市4个继续教育平台的信息均已自动对接至省平台,如不成功的可拨打平台 *** *** 咨询。
专业技术人员可点击“获取个人继续教育信息”,“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9、工作经历
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企业人员依据“直通车”政策申报的,要提供相应年限的工作经历及证明。
10、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及受奖情况
1.填写现聘专业技术职务后取得的成果或受奖情况,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更高奖项,上传材料尽量完整。多余奖项不允许上传到其他附件。
2.根据成果及获奖情况选择“类别”(总数不超过15件,每类不超过3件),且前四项能包含的成果不允许填到“其他”栏。“其他”栏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如卫生类可以上传病历,群文类可上传活动等。
3 .“位次”填写本人在成果中的实际位次,如论文独立作者填写“1/1”。
4.“等级”填写“一等奖”或“省级、市级”等。
5.“时间”栏填写证书落款时间或论文或著作的出版时间,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填写数量不超过3项。
6.论文上传格式为封皮+目录+正文,三者缺一不可,多页合并扫描,同时要如实填写论文验证网址。
11、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
填写与从事专业技术相关的工作也绩,如实填写。
12、上传其他证明附件
1.六公开监督卡(专业技术人员总数如实填写,实际参加推荐人数要与下方签名人数保持一致;日期必须填写);
2.以下资料根据个人情况上传:
①破格申报人员,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破格推荐报告;
②企业直通车人员,出具单位推荐报告;
③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如“山东惠才卡”“泰山人才金卡”“高层次人才证书”以及其他可以证明高层次人才身份的批复证明文件等)。
代办青岛外地调入职称的机构
代办青岛外地调入职称的机构是青岛蓝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青岛蓝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简称“蓝海人力资源”)是有着丰富经验的咨询专家的青岛人事 *** 职称落户专业型咨询机构。青岛市以外调入蓝谷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确认,由青岛蓝谷管理局负责办理。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初级职称评审截止日期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要求,现将报送2022年度李沧区初、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我区所属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并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二)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户籍地属李沧区),通过其户籍所在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逐级推荐申报。
(三)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符合工程技术人才初、中级标准条件的,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得参加评审职称。
(五)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时间、地点
(一)网上申报审核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截至2022年11月22日(申报期间,申请人无需到现场)受理网上申报材料,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各单位应将所有申报人员的材料一次性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评审表、评审费时间:2022年11月28日-12月2日,单位统一上交审核通过人员纸质材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2份,A3纸型,双面同向打印)和评审费(中级160元每人次,初级100元每人次)。
报送地点:李沧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李沧区北崂路1022号青岛中艺1688创意产业园A区3号楼二楼206室)。
联系 *** :0532-87896069
三、申报路径
用人单位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申请建立路径。
在“单位路径申请”中搜索“青岛市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路径后,填报网上信息时,职称系列选择“工程技术”(不加任何后缀),申报级别选择“初级职称”或“中级职称”。
四、有关政策
(一)申报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应满足以下学历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条件: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其中在企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如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可直接申报工程师。
(二)申报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所依据的评价标准,如有省修订标准的按照省标准执行,没有省修订标准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省修订标准条件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标准条件”中查询。
(三)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 *** ( *** )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四)专业技术人员近5年内(职称申报年限少于5年的按实际年限)按规定每年应完成90学时的继续教育。“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专业技术人员通过“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上传并经“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审核确认的继续教育学时,需本人检查无误后上传“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
(五)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工程技术中级职称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规定执行。
(六)为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按照《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7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
(八)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其改系列(专业)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依据。
(九)青岛市外评审或认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调入我区所属单位后应先办理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资格确认,办理流程参照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评定”-“业务说明”栏目“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办理流程(2022版)”(网址)。
五、申报流程
申报评审初、中级工程师职称,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须分别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填报并逐级上报。(操作说明下载: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下载资料-系统使用说明书下载)。
未经逐级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一)专业技术人员填报
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填写相关信息,按照要求上传附件。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和纸质材料完全相符,并且完整清晰上传所有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凡未按要求清晰、完整、规范填报材料、上传附件导致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
填报要求请参照《青岛市职称申报和继续教育学时审验问答》(详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专题专栏”- “职称评定”-“业务说明”栏目)(附件1)和《申报注意事项》(附件3)。
(二)用人单位审核并呈报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前公示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如有必要的,应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纸质原始材料进行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完整,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2.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审核无误且公示无异议的材料,通过系统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数据汇总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
3.用人单位应将《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公示记录等申报推荐的过程性材料完整保存备查。
4.用人单位需先与主管部门确认申报路径,路径审核通过后,将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数据审核”后进行“数据上报”。
(三)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受理
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申报人员可在系统中查询本人评审材料审核进度,收到退回数据后,应按要求进行完善补充后重新提报,并联系单位人事予以重新审核上报,逾期未提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予以受理。
申报人员可在系统中查询本人评审材料审核进度,“当前状态”栏目显示“申报结束”即为评委办事机构已审核受理。受理的材料将送交青岛市李沧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初、中级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审。
(五)送交《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评审费
1.申报人员系统中显示李沧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初、中级评审委员会待审核,从系统生成并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2份,A3纸型,双面同向打印),连同评审费送交到所在工作单位。
职称申报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应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本人亲笔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
2.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审核无误并确保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后,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连同评审费,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报送。
劳务派遣人员、人事 *** 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 *** 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劳务派遣单位、人事 *** 机构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都应审核并盖章。
3.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有关规定,申报中级职称收取评审费160元/人次,申报初级职称收取评审费100元/人次。评审通过与否评审费用均不予退还。
(六)评审结果公示及其他
评审结束后,评委会的最终评审结果将在李沧政务网(网址:)进行公示。对青岛市李沧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初、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将返回盖章后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存入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档案。各单位应在评审结束后1个月内,将《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取回。《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不得涂改,也不得手动标注任何标记。评审不通过人员,不再返回《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发动,严格标准条件和申报推荐程序,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按照要求按期申报。本年度不再集中审核纸质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过程中对网上填报的有关情况及附件有疑问、需与纸质原始材料进一步核对的,申报人员、单位、主管部门等应予以配合。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严肃职称纪律。专业技术人员应诚信申报,对通过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通过未建立真实劳动或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申报职称等弄虚作假获取的职称,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并按规定取消评审资格。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严格审核,对因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评审范围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特别强调。李沧区人社局没有委托社会上的任何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开展与职称评审服务相关的工作,任何有关“职称保过”、“代办职称”等广告均为虚假宣传。职称工作相关通知均以李沧区政务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及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有关要求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资格确认后可以继续评职称吗?
外地调入山东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的人员山东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他山东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的职称资格只要是被相关部门确认山东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的山东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是可以继续评职称的
山东省事业单位在工作调动过程中去哪个单位申报职称
山东省事业单位在工作调动过程中去人社局单位申报职称。区县属单位的高级职称,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申报确认,由相应区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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