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中学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之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的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 坚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导教师做好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服务。特别优秀的教师,可以破格评审高级教师资格。
第三条 本条件适用于自治区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少年宫等)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四条 按照本条件评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五条 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中国 *** 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谨治学,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学风端正,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第六条 教师资格要求
具备相应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第七条 学历、资历要求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博士学位,受聘中学一级或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满2年。
(二)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受聘中学一级或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
(三)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受聘中学一级或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
(四)本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学位),是指国民教育序列中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不同的(幼儿园教师除外),须有申报学科累计1年以上的进修经历或结业证书。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任教学科与高级教师申报学科不同的,须有高级教师申报学科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
第八条 考核要求
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和身体心理健康素质,能较好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被评为“优秀”等次。
第九条 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计算机应用能力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内人发[2007]61号)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破格条件要求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等条件的限制,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符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当年职称评审文件规定的破格条件;
2. 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优秀德育工作者”等称号之一者,同时,获得盟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优秀教学能手称号;
3.获得“自治区劳动模范”、“自治区优秀教师”、“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自治区优秀班主任”、“自治区优秀德育工作者”等称号之一者,同时,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优秀教学能手称号。
(二)破格评审业绩成果参照正常晋升条件,已用于破格的条件不能作为评审条件重复使用。
第十二条 转系列要求
(一)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拟评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须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后,在中小学校教师岗位或在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岗位工作满2年,方可转评同级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其业绩成果以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的业绩、成果为主,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论文等业绩成果仅作参考。
(二)转系列满1年后,具备本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等相应要求,可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第十三条 调入人员要求
由党政机关调入中小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三年之内之一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限制,可以根据本人的学历和业绩成果等条件,比照同类人员申报副高级及以下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在国家机关工作的时间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以后按正常程序、条件申报。
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或在本评审条件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延迟申报:
(一)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视情况,延迟1?2年申报;其中,开展有偿家教、校外补课的,延迟2年申报;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谎报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徇私及舞弊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延迟3年申报。
(二)受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不准申报;
(三)任期内受行政警告以上处分,处分期已满者,延迟3年申报。
(四)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延迟2年申报;未定等次者,延迟1年申报。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十五条 学校教师
(一)实践经验与工作能力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必备的专业技能,胜任本学科教学工作。
2.从教以来,担任过1次以上循环教学工作,或担任过2届毕业班教学工作(音乐、体育、美术、科学、综合实践等学科教师除外)。完成自治区规定的年度教学工作量。其中,中层干部、班主任课时不少于专任教师课时的1/2;校级副职领导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任务;校级正职领导每年听课不少于80课时;因课程计划、学校规模等原因而课时量较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3.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少先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负责人)工作2年以上,并胜任工作。
中高级职称评审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不同省市略有区别,可参照《湖北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文件,以下是湖北证学教育截选的关于中高级职称评审所需具备的学历对应的工作年限以及业绩论文等。
学历资历条件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并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
2、理工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3、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取得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二)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内经考核评审确认;
2、理工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评审确认;
3、理工类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3年以上;
4、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担任下一职务工作年限均达到上述要求。
能力业绩条件
(一)高级工程师
1、在工程师任期内,其业绩成果应具备下列2条:
(1)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参加国家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1项以上,其成果得到国家鉴定验收;
(2)作为主持人或技术负责人参加省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其成果经鉴定验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
(3)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参加的科研项目获省级科技奖1项以上;
(4)作为主持人或技术负责人所参加的工程设计获省级优秀工程设计二等以上奖3项以上;
(5)参加大型工程2项以上,或大型工程1项和中型工程2项以上,或中型工程4项以上的设计,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或专业工种负责人;
(6)参加大型工程2项以上,或大型工程1项和中型工程2项以上,或中型工程4项以上的施工建设工作,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
(7)完成2项以上大中型的工程设计或施工,解决了工程中复杂、关键性技术问题,工程竣工后,经审定验收,技术措施合理,工程质量优良;
(8)技术及相关专业的管理业绩突出,获省级以上先进科技工作者称号;
(9)成果被省级以上确定为定型产品并转化为商品生产,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10)主持或作为主要编写者参与省级以上技术规程、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编写,并付诸实施。
2、在工程师任期内,撰写过以下著作或论文之一:
(1)以之一作者身份,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译著;
(2)主编10万字以上的本专业技术公开出版物;
(3)以之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本专业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4)作为之一完成人,获得省级以上工法3篇以上,或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以上。
(二)工程师
1、在助理工程师任期内,其业绩成果必须具备下列2条:
(1)作为技术骨干,参加的科研、设计等项目获市(厅)级科技奖或优秀工程设计三等奖以上;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本专业大中型工程项目,或主持本专业工程项目的研究、实施与开发,负责编写有关技术文件2份以上,在吸收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研究、设计水平或社会、经济效益方面有一定成绩;
(3)有一定的施工经验,解决过3项以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在改进施工技术、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缩短施工工期、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3项以上成果;
(4)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2项以上,并取得明显社会、经济效益;
(5)市(厅)级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主要参加者;
(6)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市(厅)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其成果达到省级先进水平或行业先进水平;
(7)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市(厅)级以上综合研究课题至少2项,并是单项研究报告撰写人;
(8)参加中型工程2项以上,或小型工程4项以上的设计,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或专业项目负责人,且在工程设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9)参加中型工程2项以上,或小型工程4项以上的施工建设,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10)参与编写省级以上地方标准或市(厅)以上技术管理办法,并付诸实施。
2、在助理工程师任期内,撰写过以下专著或论文之一:
(1)作为主要参加者出版过本专业专著;
(2)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3)撰写2篇以上本专业技术报告,经2名以上同行专家鉴定,有一定学术和实用价值。
以上是湖北证学教育为您整理的关于中高级职称评审所需条件,证学教育建议您符合评审条件请积极申报,职称评审竞争度日益增大,且政策条件越来越紧,职称全国通用、评审不限户籍,若需评审可咨询证学教育。
山东省中级职称评审要求
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山东枣庄中高级职称条件,经考核合格,可评为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具体时间以地方所在地人事局网站信息为准,如北京地区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即可。)
扩展资料
山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山东枣庄中高级职称条件的重要内容。当前,从表面上看,人才山东枣庄中高级职称条件的竞争是人才数量、质量和结构的竞争;从实质上看,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竞争。中央和省委、省 *** 都把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作为人才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
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省委、省 *** 的决策部署,全省上下正在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海洋强省,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利于形成正向激励机制,为人才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重新塑造人才竞争优势。
三、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必然要求。“放管服”改革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我省正在坚持三管齐下、协同推进,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着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
参考资料山东枣庄中高级职称条件:百度百科-中级职称
中级和高级职称评审的条件是什么??
一、中级职称评审的条件
1、社保条件和居住证要求
符合当地人社局规定的社保条件,符合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居住证要求
2、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
(3)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3、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要求
各个地区对于工作业绩能力要求不同,依据当地人社局规定看看是否符合,大致有:
有独立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具有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判断、总结和组织协调的能力,并能撰写技术、工程、业务报告。
4、论文著作要求
各个地区对于论文需要满足,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论文都应该实事求是,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点与难题。但是各个地区论文的字字数和具体要求不同,以上海地区为例:
报送的论文应当是本人在取得助理工程师后独立撰写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1-2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5、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当地人社局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学习。
6、计算机、外语能力要求
有些地区、专业对于计算机和外语能力不作要求,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7、答辩要求
中级工程师职称一般不答辩,主要是评审会会根据材料提交情况进行抽查。
8、盖章要求及材料装订要求
各地人社局网站上都有一定的材料要求和盖章要求,请按照规定装订、盖章。
了解更多详情
二、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1.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承担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较高水平;
(2)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具有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
(3)参与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
(4)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专家认可;
(5)作为主要参编者,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
4.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5.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6.不具备前项规定的学历、年限要求,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具体办法由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另行制定。
正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1.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4.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作为之一发明人,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
(3)承担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
(4)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
(5)作为之一起草人,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
5.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6.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了解更多详情
09年枣庄教师晋升高级职称的条件及要求
枣庄市教育局文件
枣教发〔2008〕29号
关于深化枣庄市中专中小学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多元化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高新区社会局、枣庄矿业集团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学校(单位):
自2006年以来,我市在中专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实行了多元化评价,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为更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引导广大教师专业化发展,经研究,决定对枣庄市中专、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多元化评价考核进一步完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从2008年开始,晋升中专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多元化评价。各区(市)、各单位在向评委会呈报材料之前要认真做好前期工作。具体有六项变化:一是参加多元化评审的人员范围扩大。以前只有晋升中级人员参加多元化评审,从今年起要在初级评审和推荐评审高级职称人员中全面推开。二是增加多元化考核在量化总分中的比重。提高多元化考核的量化分值,讲课、教学实绩等在评审中起的作用更突出。三是强化多元化考核的分量。参评当年出现课堂教学能力"差"、考试不及格、教学实绩D级、学生满意度测评D级的参评人员可实行一票否决。四是规范申报材料。对非正常渠道获取的论文发表、论文获奖、实验课题不予认定,引导教师集中精力搞教学。五是教学实绩考核更加细化,并由去年提交三年考核结果改为提交四年考核结果。六是强化对多元化评审过程的监管。业务考试由11月份提前到暑假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成绩直接纳入学校推荐要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和满意度测评由区(市)制订详细方案,8月底之前完成,结果在全体教师中公开并在学校推荐过程中使用,市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抽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二、多元化评价工作的具体内容
(一)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及其应用考试
1.考试内容
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理论应用,各占50分,共100分。
2.考试形式:开卷考试。
3.考试时间:8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收费:报名费及考务费35元(鲁价费发〔1999〕53号)。
5.参考书目:《教育新理念》(袁振国著,教育科学出版社,优惠价每本15元);《心理学、教育学问题与探索》(曲中林、孙悦亮主编,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优惠价每本23元)。需要参考教材请分别以区(市)为单位(市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将征订数(请以书面提交,并盖章)和书款于4月15日前交市教育局人事科。
6.考试报名与实施
材料呈报单位组织参评人员填写准考证及存根(见附件一)的基本内容并粘贴照片,呈报单位汇总花名册(见附件二)并于6月30日前上报,同时缴纳报名费。考试前一周呈报单位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并下发参评人员。
7.考试成绩直接纳入各单位推荐评审量化。
(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1.考核内容与形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自定内容,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借班上课。
2.评课标准:枣庄市教育局统一提供,仅供参考。
3.组织与管理
(1)各区(市)、高新区、枣矿集团分别组织所辖范围内参评人员考核。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学校的参评人员考核。
(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分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率不超20%,良好率不超过60%,中差率不低于20%。
(3)各区(市)、高新区、枣矿集团务必将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组织方案于7月15日之前上报。考核方案应具体列清讲课人员、讲课时间、讲课地点、评委组成等。市直学校应于7月15日前将申请讲课人员名单汇总两份分别报市教育局教研室、人事科。凡不上报方案或人员名单的区(市)或单位一律认为未组织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4)各区(市)、高新区、枣矿集团、市直各学校应在8月底之前结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三)上报。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成绩通知单(附件四)随个人职评材料一同上报。
(5)考核成绩直接纳入各单位推荐评审量化。
(三)教学实绩考核
1.各学校应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对全市教师教学工作实绩进行考核的实施意见》(枣教发〔2008〕28号)对本校教师进行实绩考核。考核结果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省重点高中、市级以上教学工作示范校,优秀率不超过30%,良好率不超过50%,中率不超过15%,差率不低于5%;其余学校,优秀率不超过25%,良好率不超过50%,中率不超过20%,差率不低于5%。
2.各区(市)、学校应于每年8月底前完成对全体任课教师的实绩考核。9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审核表和统计表(见枣教发〔2008〕28号文件附件)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3.从2008年开始,参加中级评审人员应提交近四年教学实绩考核。
(四)学生满意度测评
1.测评对象:晋升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教师(任教小学三年级及其以下年级的教师免测,由所在单位认定)。
2.测评范围、方式:对申报对象所教一个班的全体学生(具体班级由学校确定)采用随机测评方式,测评至少要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2名测评人员到场。
3.组织:各区(市)、高新区、枣矿集团分别组织所辖范围内参评人员测评。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学校的参评人员测评。
4.学生满意度测评表及汇总表样表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附件五、附件六),汇总表随个人职评材料一同上报。
三、几点要求
1.自2008年开始,晋升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多元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初、中级职务评审和高级职务人员推荐的依据。
2.各(区)市、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应加强对多元化考核的组织领导,凡出现弄虚作假、不认真组织多元化考核的区(市)、单位,一律不受理参评材料。
3.各呈报单位务必按时间要求将教材征订数、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方案及汇总表、教学实绩考核结果审核汇总表和统计表等上报,并按时领取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理论应用考试准考证。
4.申报中、高级职称个人评审材料的时间及具体要求另文下达。
附件:1.枣庄市2008年申报教师职称人员考试准考证及存根
2.枣庄市2008年申报教师职称考试人员花名册
3.枣庄市中专中小学拟晋升教师职称人员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结果汇总表
4.枣庄市中专中小学拟晋升教师职称人员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通知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