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学院副教授职称评聘条件
山东女子学院副教授职称评聘条件: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一、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申报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五)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二、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4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
当年年底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三、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对教学规律和教学 *** 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2、系统担任一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遵循教学规律,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改革教学 *** ,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秀。
4、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
(二)工作业绩
本科院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 *** 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3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以上。
(2)专业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3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
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经专家鉴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著作、教材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达到副教授水平。
3、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2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的之一作者,或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2)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或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3)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5名)。
四.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20学时以上; *** 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2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以上。
(2)专业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1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部);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为独著或之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4)具有相关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相应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为独著或之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经专家鉴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著作、教材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达到副教授水平。
3、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的之一作者,或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2)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并通过省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3)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5)本人在相关专业技能竞赛或评比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二等以上奖励;或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或评比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一等奖,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成人院校教师申报评审副教授任职资格者,参照高职高专院校教师评审副教授的工作业绩条件。
在上述条件中,有一项特别突出,有重大贡献或突破,经专家论证,达到副教授水平,可认为符合业绩条件。
五.艺术、体育学科副教授补充条件
艺术、体育学科教师申报评审副教授任职资格,可以按照上述工作业绩条件执行,也可参照下列补充条件执行。达到补充条件要求的,可视为符合相应的工作业绩条件。
1、音乐学科
(1)在CN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4篇(高职高专和成人院校2篇,均限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高职高专和成人院校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期刊上。
同时在艺术类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作品2件以上,或在省以上电台、电视台播放作品2件以上(须提供正式播放证书附带有台标的实况录像或音响资料),或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审批举办个人独唱(奏)音乐会、独舞专场演出、专场原创作品音乐会、歌舞剧、戏剧中演出主要角色、大型文艺晚会总导演1次以上。可视为符合工作业绩论文、著作条件。
(2)在省级有关部门举办的业内公认的权威性专业比赛、作品评奖活动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在国家有关部门举办的业内公认的权威性专业比赛、作品评奖活动中获优秀奖以上。可视为符合工作业绩项目、奖励条件。
2、美术学科
(1)在CN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4篇(高职高专和成人院校2篇,均限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高职高专和成人院校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期刊上。
同时在艺术类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作品2件以上,或2件以上作品参加省以上有关部门举办的展览,其中至少1件作品为省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举办的届展或中国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各专业艺委会展览。可视为符合工作业绩论文、著作条件。
(2)在省级有关部门举办的业内公认的权威性展览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在国家有关部门举办的业内公认的权威性展览中获优秀奖以上。可视为符合工作业绩项目、奖励条件。
3、体育学科
(1)在CN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4篇(高职高专和成人院校2篇,均限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高职高专和成人院校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期刊上。
同时在全国体育科学大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科学报告会、全国学校体育科学大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等科学报告会上2篇(限之一作者)以上论文获省一等奖,并辑录成册。可视为符合工作业绩论文、著作条件。
(2)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中,获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前3名的主教练;或获全国大学生各单项协会的年度比赛的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前2名的主教练;或获省级大学生年度比赛的集体项目的冠军队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冠军的主教练。可视为符合工作业绩项目、奖励条件。
六.破格申报评审副教授任职资格者,符合正常晋升副教授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工作业绩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超额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厅级二等以上奖励。
(3)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4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以上。
(2)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7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5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2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部)。
经专家鉴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著作、教材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达到副教授水平。
3、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
(1)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或2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的之一作者,或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之一完成人。
(2)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或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3)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4名)。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4名)。
山东省2022年职称评审系统与继续教育系统如何自动对接
1、基本信息
1.单位:首次申报职称的单位,需要注册单位账号、单位权限申请、申报路径。不同的级别与系列需分别申报路径。单位名称应为法定全称,与单位公章一致,事业人员申报单位应填写所在事业单位名称。
2.身份证:姓名要与身份证上姓名填写一致。
3.出生年月: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照片:上传标准证件照。
2、申报信息
1.申报系列及现从事专业:选择专业系列时尽量按照下拉菜单中有的进行选择,下拉菜单中没有的可选“其他”自行输入。工程初中级统一选工程技术,从事专业可以根据自身工作选择不同专业;工程高级按从事工做选择相应的分类如建设工程、自然资源工程等。
2.是否委托评审:填“否”。
3.申报方式:如实填写。企业工程技术人才直通车制度选择“正常晋升”;技能人才贯通地选择“高技能人才贯通”,有“山东惠才卡”等高层次人才证书的选择“高层次人才直评”。
申报方式选择“破格”“改系列”“高层次人才直评”以及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直通车的,要将相关报告、证明、表格等材料上传到“其他”栏。
改系列人员直接在下拉菜单中选择“该系列”,无需提供该系列申请表。
3、学历信息
如实填写学历学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书原件,2002年以后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填写学信网验证码。
4、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
1.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聘书等原件。
2.“现专业技术职称”要如实填写,有职称的填写职称,没有的填“无”;
3.通过相应职业资格进行申报的,将职业资格信息填在相应职业资格栏目里(如一级建造师、高级 *** 等);
4.考评结合的例如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证明上传到此栏,和中级职称在一起即可;
5.外地调入人员的外地调入确认表上传到此栏,和原评审的职称证明放在一起即可,注:省会经济圈其他6市(济南、淄博、德州、聊城、滨州、东营)职称主管部门核发(确认)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可直接在泰安市范围内使用,无需上传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表;
6.改系列后申报高一级职称的,“现专业技术职称”填改系列后的职称,“专业技术职称获得时间”填改系列后的职称获得时间,“聘任时间及年限”可填原职称取得时间或聘任时间。
7.“聘任时间”是指之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2022年12 月31日,中间有间断的要扣除。没有聘任的填写“无”。
5、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
如实填写行政职务并上传相关材料。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推荐申报职称,确因工作需要已批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 *** 的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 审批表》,上传到此栏。
6、任现职以来的考核结果
填写要求任职年限内的考核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申报晋升高级资格的,至少需要提供近5年的考核情况。
事业人员上传年度考核表;企业人员上传加盖公章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注明个人基本信息、考核年度和考核结果(优秀或合格)。涉及多个单位工作经历的,可分别出具。
7、外语、计算机水平
具备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的人员在相应栏目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没有可填“无”。
8、近五年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经历
需填写任职年限内的继续教育学时,个人无需上传。我市4个继续教育平台的信息均已自动对接至省平台,如不成功的可拨打平台 *** *** 咨询。
专业技术人员可点击“获取个人继续教育信息”,“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9、工作经历
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企业人员依据“直通车”政策申报的,要提供相应年限的工作经历及证明。
10、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及受奖情况
1.填写现聘专业技术职务后取得的成果或受奖情况,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更高奖项,上传材料尽量完整。多余奖项不允许上传到其他附件。
2.根据成果及获奖情况选择“类别”(总数不超过15件,每类不超过3件),且前四项能包含的成果不允许填到“其他”栏。“其他”栏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如卫生类可以上传病历,群文类可上传活动等。
3 .“位次”填写本人在成果中的实际位次,如论文独立作者填写“1/1”。
4.“等级”填写“一等奖”或“省级、市级”等。
5.“时间”栏填写证书落款时间或论文或著作的出版时间,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填写数量不超过3项。
6.论文上传格式为封皮+目录+正文,三者缺一不可,多页合并扫描,同时要如实填写论文验证网址。
11、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
填写与从事专业技术相关的工作也绩,如实填写。
12、上传其他证明附件
1.六公开监督卡(专业技术人员总数如实填写,实际参加推荐人数要与下方签名人数保持一致;日期必须填写);
2.以下资料根据个人情况上传:
①破格申报人员,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破格推荐报告;
②企业直通车人员,出具单位推荐报告;
③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如“山东惠才卡”“泰山人才金卡”“高层次人才证书”以及其他可以证明高层次人才身份的批复证明文件等)。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学历、资历要求评高级教师职称须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后,受聘一级教师5年以上;或者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一级教师2年以上。原则上,35周岁以下的教师评高级教师需要,继续教育要求,任现职以来,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要求,结合所从事的教学和教科研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年均继续教育学时符合要求。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之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山东省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一般是什么?
申报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评审条件
1、山东省已完成标准条件修订的职称系列,按照新的标准条件执行,标准条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发布。未完成修订的,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各行业人才主管部门要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职称标准条件制定修订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307号)要求,加快推进现行各系列(专业)标准条件的修订工作。
2、按照《 *** 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 *** 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技术工人待遇的通知》(鲁办发〔2019〕9号)有关规定,在职称评审中,取得高级工、预备 *** 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或 *** 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和本科毕业生对待;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普通中专毕业生对待。
3、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4、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有关要求,按照《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执行。
5、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提供近五年以来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二)材料要求
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以及近五年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淡化论文、奖项数量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填报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申报范围
1、凡在山东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城市无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从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2、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3、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参考资料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山东中级安全工程师申报要求有哪些?
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官网:
关于开展全省安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科学构建山东省职称评审外语我省安全生产领域工程技术人才评价体系,畅通人才职称晋升渠道,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 *** 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1号),决定开展全省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并通过“以考代评”的方式,实现安全工程职业资格与中、初级职称有效对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 *** 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坚持服务发展、遵循规律、科学评价、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围绕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生产领域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立健全符合人才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和评价标准,做好安全工程职称评审工作,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全省安全生产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保障。
二、健全评价制度
在全省工程系列职称中增设安全工程专业,分设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个层级,名称依次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山东省内从事安全生产相关领域的工程技术工作人员,均可纳入我省安全工程职称评审范围。根据我省安全生产领域工程技术和产业发展需要,安全工程职称评审范围将进行动态调整。
三、完善评价标准
依据国家工程系列职称评价基本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安全行业协会、行业人才培养基地等参与制定安全工程职称评价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放在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人才的职业道德。科学评价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按照不同专业方向、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职责安全工程技术人才的特点和成长规律,合理确定评价重点。对外语和计算机能力不作统一要求。
建立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代表作清单,代表作可包括专利成果、技术报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专业论文、专著编著、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合同等。注重代表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
四、创新评价机制
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创造便利条件,畅通职称申报渠道。适应不同层级安全生产领域工程技术工作职业特点,建立考试、同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安全工程初、中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的方式,通过我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实施,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视为具有初级、中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采取面试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五、规范评审组织
(一)省应急厅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建山东省安全工程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开展评审工作。
(二)各设区的市应将安全工程职称纳入本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范围,也可委托山东省安全工程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三)省应急厅负责组建评审专家库,从高校、科研机构、安全行业协会、企业和相关部门遴选能力业绩突出、声望较高的同行专家和活跃在工作一线的安全生产领域工程技术人才进入评审专家库。
(四)建立健全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加强评价能力建设,建立评审专家动态管理机制,严肃评审纪律,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专家,取消评审专家资格。
六、衔接培养使用
结合安全生产领域工程技术人才需求和职业标准,推动扩大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模。加强继续教育工作,加快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提高教育培养质量。强化协同育人理念,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的重要作用,通过校企合作办学等方式,促进评价标准与培养标准深度融合。推动企事业单位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使用制度和职称制度相衔接,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安全工程技术人才素质与岗位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参加职称评审山东省职称评审外语;不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具有相应职称的安全工程技术人才从事相关岗位工作,增强职称制度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七、有关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开展安全工程职称评审工作,有利于吸引、鼓励、培养更多高层次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对加强安全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建设,补齐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才不足短板,实现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同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抓好组织实施。坚持人才分类评价,聚焦安全工程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开展职称评审,严格标准条件,规范评审程序,确保公平公正。优化工作流程,推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精减申报材料,减少证明事项,减轻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评审负担。
(三)加强宣传动员。强化宣传报道,做好政策解读,引导全省安全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支持和参与职称工作,充分调动安全工程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有利于安全工程技术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氛围。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18日
一、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地址
二、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平台:
三、山东省人事人才互联网服务系统官网地址:
四、山东省人事人才互联网服务系统入口:
五、山东省人事人才互联网服务系统:
六、山东人事人才互联网服务系统入口:
七、当今企业要加强人事管理以防人才流失
八、同志在全区银行人才工作暨组织人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九、人事局长在人才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十、在全市人才工作暨组织人事和老干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山东省副高级职称有哪些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农业(畜牧、兽医)专业副高级、中(初)级和基层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5日 16:53 阅读次数:382来源: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工作部、科技创新局,南海新区农业海洋局、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的通知》(鲁农人字〔2020〕36号)和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将报送2022年度农业(畜牧、兽医)专业副高级、中(初)级和基层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1.农业(畜牧、兽医)专业副高级、中(初)级职称: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农业(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农业(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其中,副高级、中级职称申报范围是全市从事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培训、科技管理等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初级职称申报范围是市直从事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培训、科技管理等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基层农业(畜牧、兽医)正高级、副高级职称:在我市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从事农业技术、研究、推广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实行“双通道”,可自主选择基层职称或全省统一的职称。
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农业(畜牧、兽医)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我市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外地民营企业被派驻我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条件的技能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4.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可以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农业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鲁农人字〔2021〕48号)参加农业技术职称评审。
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由所在单位通过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或者通过人事 *** 机构申报;自由职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由人事 *** 机构或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6.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标准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
1.按照《山东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农人字〔2020〕35号)、《山东省基层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鲁农人字〔2020〕36号)等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2.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对申报人员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进行综合评价,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3.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 *** ( *** )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4.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证明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书自愿提交。
5.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继续教育数据。
6.其他有关政策及要求按照《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
三、申报程序
申报评审职称,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核呈报的申报程序。采用 *** 化申报方式,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均须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信息填报、审查审核、信息呈报等。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技术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称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申报人员网上填写申报信息及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诚信承诺书”栏目签署本人姓名,严禁他人代签。填报要求见附件5。
同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上传材料按照“时间+内容”的格式命名,便于评审专家审核查看。如:“2010年高级农艺师资格证书”“2002年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等。
2.“获得资格时间”指生效时间。2021年5月1日前,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公布之日起算,2021年5月1日后,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生效时间)起算;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
3.“等级”栏,按照成果或表彰荣誉发证机关的等级填写,如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等,不能明确发证机关等级的,可以不填写;“其他”项“等级”栏,根据所填内容,填写国家标准、省级标准等,不能明确的可以不填。
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还应上传《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
(二)单位审查、民主评议推荐、公示
落实用人单位审查材料的主体责任,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要按“六公开”要求组织民主评议推荐,填写《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人数较少的单位,可由主管部门统一成立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从业行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民主评议推荐办法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事业单位申报推荐的审核监督(非事业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报提交《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附件3)。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 *** 机构或所在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等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填写《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4)。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网上填报材料规范、完整、清晰。呈报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呈报部门呈报
1.申报农业(畜牧、兽医)专业副高级、中(初)级职称,按照职称分级管理要求,呈报部门及其权限为:
市直单位范围的,由主管部门呈报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区市所属单位范围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呈报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劳务派遣人员、人事 *** 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 *** 机构会同申报人员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2.申报基层农业技术职称,按照职称分级管理要求,呈报部门及其权限为:
基层农业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农业部门组建相应的评委委员会组织实施;基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由各区市主管部门会同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呈报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各呈报部门请及时与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对应的“农业专业”系列申报路径。
(五)补充完善材料
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通过申报平台直接退回申报人并告知修改意见。申报人员应及时登录申报平台查收,不再单独提醒,并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后再次逐级报送。因申报人员未按时修改、修改不全面等个人原因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四、评审结果核准公布及发证
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威海市农业农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按程序确认或核准备案、及时行文公布,职称取得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个人账户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