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级职称资格审查
一 请问山东中级职称怎么评定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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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条件:专科毕业六年,或本科毕业四年,或助工任职满四年。(2)怎么版评定权:向单位申请,单位同意聘任并报人事局批示,人事局批示后向单位下公文,单位去人事局工资中心调整档案工资,单位正式聘任并内部发文公告。
二 山东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中级职称评审怎么破格学历这一关.请教高手回答,谢谢
一般破格需要有课题或者专利。有的地方应该是国家级论文几篇以上也可以破格,毕竟是中级吗。
三 山东省的中级职称评定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国家论文
1.职称分不同的系列,不同系列有区别。高校教师系列,中小学教师系列,科研系列,工程系列,卫生系列,图书资料系列,会计审计经济出版系列等等,不同系列及不同级别职称评审流程不同。
2.职称评审需要两类材料,一类是参评资格,一类是评审条件。
3.参评资格要看具体的系列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工作年限,评审条件是科研项目支持和论文支持两部分。
4.中级职称一般论文不需要核心级别的论文,具体的需要查询您所在省份的评审条件,对口的单位是人社局。
四 山东中级工程师证 网上查询链接是多少
可以登录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人事考试栏目,输入姓名、准考证上的身份证号查询个人成绩。链接是://jnrs.gov.cn/cjcx/zyks101.aspx
你看看对不对
五 山东省中级职称评审要求
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评为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具体时间以地方所在地人事局网站信息为准,如北京地区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即可。)
(5)山东中级职称资格审查扩展阅读
山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当前,从表面上看,人才的竞争是人才数量、质量和结构的竞争;从实质上看,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竞争。中央和省委、省 *** 都把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作为人才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
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省委、省 *** 的决策部署,全省上下正在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海洋强省,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利于形成正向激励机制,为人才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重新塑造人才竞争优势。
三、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必然要求。“放管服”改革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我省正在坚持三管齐下、协同推进,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着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
六 山东省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
山东省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
1.助理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版事专业技权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七 求山东省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的山东人社厅的正式文件,内容规定学历年限的
你好,已抄经发送,收到好及时采纳!
我单位是在青岛这边的,专业代评工程师职称,需要可加,非诚勿扰,谢谢、
中级职称评审基本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
3、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八 山东中级职称确认申请需要交评审费吗
各地收费情况不一样,一般两百元左右。具体申报流程只能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或者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看看有没有想过通知。
九 求山东省济南市申报中级职称流程
申报材料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评审中级职称:需上交: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原有职称复印件(可不需要)、个人简历、专业论文5000字以上(可以代发)、评审表需本单位盖章(可不需要)。
以上资料符合条件,经审核后,在一个月至三个月内评审完毕,颁发国家职称及相关资格证书。
十 山东中级职称评审的流程和要求
山东中级职称评审的流程参考山东省2010年职称评审通知
听说青岛市中学教师职称评审规定,硕士研究生转正后三年自动转为中学一级。有这方面的政策文件吗?急求。
硕士研究生转正三年后,就有资格参评一级教师。要和其他有资格参评一级教师的一起参评。不是自动转为一级教师了。
另外,现在的教师职称不分中学、小学了,统一改为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以前小学高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分别改为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中学教师职称不变,只是去掉“中学”二字。还有从今年开始,高级教师可以参评正高级教师了。
简介
2016年4月15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正式启动本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这次改革打破了实施30年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两个职称系列统一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
并在中小学(幼儿园)新设正高级教师职称,将民办教师、编外教师纳入评价范围。此外,外语计算机也将不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新政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将惠及全市17万名中小学教师。
临床医生进副高职称要什么级别的文章
没有硬性要求,且各地规定不一样,以青岛为例: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青岛市卫生、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
(一)岗位职责、学历和任职年限
1、申报评审青岛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所需要具备的任职基本条件、岗位职责、学历和任职年限等要求,按照《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2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2、申报评审青岛市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所需要具备的任职基本条件、岗位职责、学历和任职年限等要求;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改革我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制度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19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3、学历必须是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本人所申报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4、按照《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鲁人社发〔2016〕22号)有关规定,在职称评审中,取得高级工、预备 *** 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 *** 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和本科毕业生对待;普通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普通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对待。
5、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
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根据《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文件要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我市组织的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提交包括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等在内的 *** 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作为依据,供评审委员会综合参考。
(三)继续教育学分
根据《关于在青岛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强化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青人社办字〔2013〕125号)文件规定,申报晋升卫生、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自2013年起,任现职期间每年必须取得继续教育学分25分。
(四)卫生、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实践能力考试
我市卫生、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参评人员均须参加青岛市卫生、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实践能力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卫生、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时的重要参考。
2016年及以前已经取得的青岛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实践能力考试合格证的效力仍按原规定执行,可用于申报青岛市卫生、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2017年取得的青岛市卫生、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实践能力考试合格证,仅限于申报考试合格证上载明的报考资格使用。
已经取得和尚未取得有效的青岛市卫生、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实践能力考试合格证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以按规定参加竞争推荐。通过竞争推荐,且已取得有效的青岛市卫生、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实践能力考试合格证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参加相应的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通过竞争推荐,但尚未取得有效的青岛市卫生、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实践能力考试合格证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2018年度青岛市卫生、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实践能力考试。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男57周岁以上,女57周岁以上;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男57周岁以上,女52周岁以上(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符合免于业务测试条件的 *** 援疆援青援外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机对话考试免试。
由申报人填写《办理卫生、基层卫生人机对话考试免试审核表》(附件12),所在单位通过对其人事档案材料进行核实后填写意见,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批。
(五)事业单位岗位要求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按照《关于加快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9号)规定执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和尚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除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外,不再推荐评审。具体推荐人数由各区市、各部门(单位)按照单位岗位设置和人才队伍需求情况确定。
事业单位中具有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但未被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按照《关于全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7〕15号)要求完成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由各区(市)人社部门、卫生计生部门按照岗位数额设置情况审核推荐指数。
(六)破格资格审核
对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等文件规定,破格申报卫生、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推荐申报。
(七)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受组织派遣参加 *** 援疆援青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按照《 *** 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加强 *** 援疆援青干部和人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组发〔2012〕59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 *** 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255号)规定执行。
经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遴选、列入卫生部援外医疗队派遣计划的援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按照《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援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卫人发〔2011〕3号)规定执行。
受组织派遣参加援川等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推荐。
(九)乡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40号)有关要求:县级及以上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交流聘用到乡镇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可不受任职年限、职务级别和岗位结构比例的限制,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取得中级职称后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满10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直接取得基层卫生副高级职称,并限定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聘用。
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参加全省统一的职称评审或基层职称评审。乡镇基层职称评审单独标准,单独评审,取得基层职称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聘用时,与取得全省统一职称人员同等对待。取得基层职称后,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累计聘满5年且考核合格的,可以申请换发相同级别全省统一的职称证书。
各区市人社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审核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符合本条规定,根据本地区人才队伍需求情况,综合考虑岗位设置、聘任工作实际,确定申报卫生、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的具体推荐人数。
扩展资料
申报范围
(一)青岛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凡在我市所属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中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医疗机构资质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护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青岛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青岛市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经我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乡镇、社区及以下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具备基层医疗机构资质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护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青岛市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四)在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出站(基地)后在我市所属单位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组织参加职称评审。
(五)高层次人才直接参评高级职称按照《关于印发青岛市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直接参评高级职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8〕140号)文件执行,和本通知规定的年度正常申报工作同步进行。
(六)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参考资料来源: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专栏-关于开展2018年度青岛市卫生、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青岛群众文化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2022年青岛群众文化中级职称评审条件山东青岛职称改革:
1、2022年申报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和播音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按照《山东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文旅发〔2022〕20号)执行;2022年申报播音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深化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9号)执行。详见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 *** ( *** )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时,近5年内(职称申报年限少于5年的按实际年限)按规定每年应完成90学时的继续教育,由用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登记和审验。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由各区市、功能区、市直部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市本部门实际,作出具体要求。
5、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现贯通的职称系列,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
6、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其改系列(专业)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依据。
7、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 *** 援青人才、扶贫协作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
8、其山东青岛职称改革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和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山东青岛职称改革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初级职称评审截止日期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要求,现将报送2022年度李沧区初、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我区所属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并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二)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户籍地属李沧区),通过其户籍所在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逐级推荐申报。
(三)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符合工程技术人才初、中级标准条件的,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得参加评审职称。
(五)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时间、地点
(一)网上申报审核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截至2022年11月22日(申报期间,申请人无需到现场)受理网上申报材料,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各单位应将所有申报人员的材料一次性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评审表、评审费时间:2022年11月28日-12月2日,单位统一上交审核通过人员纸质材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2份,A3纸型,双面同向打印)和评审费(中级160元每人次,初级100元每人次)。
报送地点:李沧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李沧区北崂路1022号青岛中艺1688创意产业园A区3号楼二楼206室)。
联系 *** :0532-87896069
三、申报路径
用人单位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申请建立路径。
在“单位路径申请”中搜索“青岛市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路径后,填报网上信息时,职称系列选择“工程技术”(不加任何后缀),申报级别选择“初级职称”或“中级职称”。
四、有关政策
(一)申报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应满足以下学历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条件: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其中在企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如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可直接申报工程师。
(二)申报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所依据的评价标准,如有省修订标准的按照省标准执行,没有省修订标准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省修订标准条件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标准条件”中查询。
(三)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 *** ( *** )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四)专业技术人员近5年内(职称申报年限少于5年的按实际年限)按规定每年应完成90学时的继续教育。“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专业技术人员通过“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上传并经“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审核确认的继续教育学时,需本人检查无误后上传“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
(五)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工程技术中级职称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规定执行。
(六)为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按照《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7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
(八)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其改系列(专业)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依据。
(九)青岛市外评审或认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调入我区所属单位后应先办理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资格确认,办理流程参照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评定”-“业务说明”栏目“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办理流程(2022版)”(网址)。
五、申报流程
申报评审初、中级工程师职称,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须分别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填报并逐级上报。(操作说明下载: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下载资料-系统使用说明书下载)。
未经逐级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一)专业技术人员填报
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填写相关信息,按照要求上传附件。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和纸质材料完全相符,并且完整清晰上传所有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凡未按要求清晰、完整、规范填报材料、上传附件导致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
填报要求请参照《青岛市职称申报和继续教育学时审验问答》(详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专题专栏”- “职称评定”-“业务说明”栏目)(附件1)和《申报注意事项》(附件3)。
(二)用人单位审核并呈报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前公示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如有必要的,应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纸质原始材料进行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完整,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2.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审核无误且公示无异议的材料,通过系统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数据汇总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
3.用人单位应将《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公示记录等申报推荐的过程性材料完整保存备查。
4.用人单位需先与主管部门确认申报路径,路径审核通过后,将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数据审核”后进行“数据上报”。
(三)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受理
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申报人员可在系统中查询本人评审材料审核进度,收到退回数据后,应按要求进行完善补充后重新提报,并联系单位人事予以重新审核上报,逾期未提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予以受理。
申报人员可在系统中查询本人评审材料审核进度,“当前状态”栏目显示“申报结束”即为评委办事机构已审核受理。受理的材料将送交青岛市李沧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初、中级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审。
(五)送交《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评审费
1.申报人员系统中显示李沧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初、中级评审委员会待审核,从系统生成并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2份,A3纸型,双面同向打印),连同评审费送交到所在工作单位。
职称申报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应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本人亲笔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
2.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审核无误并确保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后,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连同评审费,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报送。
劳务派遣人员、人事 *** 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 *** 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劳务派遣单位、人事 *** 机构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都应审核并盖章。
3.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有关规定,申报中级职称收取评审费160元/人次,申报初级职称收取评审费100元/人次。评审通过与否评审费用均不予退还。
(六)评审结果公示及其他
评审结束后,评委会的最终评审结果将在李沧政务网(网址:)进行公示。对青岛市李沧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初、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将返回盖章后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存入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档案。各单位应在评审结束后1个月内,将《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取回。《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不得涂改,也不得手动标注任何标记。评审不通过人员,不再返回《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发动,严格标准条件和申报推荐程序,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按照要求按期申报。本年度不再集中审核纸质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过程中对网上填报的有关情况及附件有疑问、需与纸质原始材料进一步核对的,申报人员、单位、主管部门等应予以配合。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严肃职称纪律。专业技术人员应诚信申报,对通过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通过未建立真实劳动或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申报职称等弄虚作假获取的职称,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并按规定取消评审资格。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严格审核,对因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评审范围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特别强调。李沧区人社局没有委托社会上的任何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开展与职称评审服务相关的工作,任何有关“职称保过”、“代办职称”等广告均为虚假宣传。职称工作相关通知均以李沧区政务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及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有关要求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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