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事业单位职称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1:3:6。沂水县事业单位职称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3:6。在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中高级、中级、初级这各个职别的比例为1:3:6。专业技术的岗位不同等级的高级、中级、初级职务之间比例是有所不同的,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的具体情况是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和行业的发展特点来看的,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专业技术水平等,都实行了不同的结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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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山东正高级岗位设置比例

优化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管理,由具体岗位等级比例标准调整为区间比例管控。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结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对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少、具体等级不能按上述比例核算的事业单位,可结合实际统筹设置。

山东省省直事业单位高级职称比例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新规定,山东省省直事业单位中高级职称比例为12%左右,专业技术职务比例为35%左右,中级职称比例为50%左右,初级职称比例为3%左右。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新规定,山东省省直事业单位中高级职称比例为12%左右,专业技术职务比例为35%左右,中级职称比例为50%左右,初级职称比例为3%左右。

[山东省]山东事业单位职称名额比例,山东省事业单位职称比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