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正高聘任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山东大学职称聘任,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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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是山东大学职称聘任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山东大学职称聘任,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满5年。

2、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教研能力山东大学职称聘任,具备满足教学教研需要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够自觉运用教学新理念和新技术等。

3、中小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学时以上,校长及其山东大学职称聘任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年均教学量不省于学科专任老师的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4、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5年以上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

5、市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不少于2次。

6、培养、指导至少3名以上本科教学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在学科教学中具备示范和带动作用,有较高的声誉,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山东大学高校管理岗位晋级条件

本次申报范围是2021年9月1日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申报材料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聘任起始时间为2021年9月1日。

二、申报条件

(一)职称晋升

1.专任教师按照《山东大学教师职务及岗位聘用申报条件(修订)》(山大人字〔2019〕78号)申报。《山东大学教师职务申报资格条件》(见学校通知附件3)执行新修订条件。晋升高一级职称的青年教师,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申报破格教授,原则上须满足学校关于教师教学工作量相关规定要求。

2.其他专业技术按照《山东大学专任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聘用申报条件(修订)》(山大人字〔2019〕84号)执行。《专任教师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条件》(见学校通知附件5)执行新修订条件。教育管理研究专业职务申报条件见《关于展开2019 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2019〕101号)。

(二)岗位调整

1.专任教师岗位:按照《山东大学教师职务及岗位聘用申报条件(修订)》(山大人字〔2019〕78号)申报。杰出人才、教学人才可按照《山东大学杰出人才专业技术岗位特别聘用办法》(山大人字〔2015〕53号)和《山东大学优秀教学人才特别聘用暂行办法》(山大人字〔2019〕88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山东大学专任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聘用申报条件(修订)的通知》(山大人字〔2019〕84号)申报。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1.10月7日之前申报人员登录“山东大学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核实基本信息,完善业绩数据,完成申报。

2.10月8日上午申请人携相关证明材料到综合楼211办公室由王真老师审核,本科教学工作相关问题咨询李龙骁老师,科研业绩相关问题咨询李林蔚老师。

(二)资格审核推荐

1.职称晋升

(1)10月9日-10月11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作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的明确结论;其中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按照同一岗位不超过学校相应设岗数的两倍进行排序推荐。根据学院师德考核细则,对申报人员进行师德师风考察,并形成师德考察材料。

(2)10月12日-10月18日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申报材料及师德师风考察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岗位调整

(1)10月9日-10月11日学院岗位聘任推荐工作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学院师德考核细则资格审核合格的教师,形成师德考察材料。

(2)10月12日-10月18日学院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10月19日报送相关材料。

(三)评审推荐

1.职称晋升

(1)10月23日-10月30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教学督导听课、课堂教学评议打分及教学述职答辩,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学术答辩。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学校核定岗位数确定教授、副教授推荐人选。

(2)11月1日-11月5日学院对推荐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11月8日-11月10日上报相关材料。

2.岗位调整

(1)10月23日-10月30日学院岗位聘任推荐工作组根据申报条件推荐教授二级岗人员,在岗位限额内推荐教授三级岗人选,评审确定教师五级及以下岗位拟聘人选。涉及到学术评价工作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岗位业绩述职答辩。

(2)11月1日-11月5日学院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3)11月8日-11月10日上报相关材料。

药学院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山东省]山东大学职称聘任,山东大学 职称

山东大学抗疫一线职称晋升要求

1、首先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评职称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

2、其次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 *** 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

3、最后将抗疫表现列入山东大学抗疫一线职称晋升指标。

2013年12月山东大学专业技术岗位 *** 通知

为了延揽高水平人才,进一步提升学术水平,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公开 *** 专业技术岗位。本着“按需设岗,公开 *** ,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合同管理,严格考核”的岗位管理原则,现将设岗原则、 *** 条件、聘任程序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设岗原则

根据教育部核定的我校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结构比例,以学科建设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为依据,综合考虑各基层单位队伍现状、学术产出、学科建设和发展空间等因素,坚持总量控制,突出重点,科学设置 *** 岗位,以达到优化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的目的。

2013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 *** 工作,率先实行教师岗位按岗 *** ,今后将逐步过渡到对新进教师和岗位实行同期同步 *** ,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员 *** 、分类考核的目标。本次新增教授、副教授岗位同时接受校外人员应聘;讲师及以下岗位、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只面向校内人员设置。

二、 *** 条件

(一)校内人员应聘教师岗位,岗位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开展2009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2010]36号)及2010年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通过的各单位《教师职务申报条件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校外人员应聘教师岗位参照《山东大学 *** 教师研究员、副研究员聘任暂行规定》(山大人字[2012]136号)中聘任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校内人员应聘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开展2010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2011]3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任程序

(一)岗位设置

按照学校岗位设置总体方案和设岗原则,经学校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公布岗位数。

(二)确定岗位类型和岗位职责

基层学术委员会根据学科规划,科学确定拟 *** 教师岗位的学科名称(原则上设在二级学科)、教师类型(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型、应用技术开发型)及岗位职责,学校审批汇总后予以公布。

(三)个人申请

校内应聘教师岗位人员按照岗位要求,通过“山东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校外应聘教师岗位人员以及应聘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聘威海校区教师岗位人员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在“人事在线”-“常用下载”中下载。

(四)资格审核推荐

1、各单位按照岗位申报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2、基层学术委员会组织教师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答辩,答辩分为教学答辩和学术答辩两部分。应聘教学型和教学科研型岗位者,教学答辩合格方可进行学术答辩。应聘科研型岗位者只进行学术答辩。校外应聘人员结合在原单位的教学科研工作情况进行答辩,并组织试讲。答辩通过人员提交基层学术委员会(中评会)评审。

3、各单位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按照同一岗位不超过学校相应岗位数的两倍进行排序推荐。

卫生技术系列由所在二级学科(科室)综合考虑其职业道德、临床医学能力、学术水平、工作业绩等因素进行排序推荐。二级学科内申请者过少时,相近学科可合并进行。

(五)中评会评审

1、各系列中评会按照学校下达的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正高级岗位的评审推荐;按照岗位数额对副高及以下岗位进行评审。副高级岗位评审结果报学校学术委员会(高评会)审定,中级岗位评审结果报人事部备案。2、中评会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校外同行专家评议

学校组织校外同行专家对中评会推荐的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学术影响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校外同行专家鉴定结论均为达到相应任职资格的方可提交学科组。

(七)学科组评议

1、学部学术委员会(学科组)根据校外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进行综合学术评议,并按照岗位数进行投票,产生学科组推荐人员。

2、学校对学科组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学术审定。学校学术委员会(高评会)对学科组推荐结果进行学术审定。

(九)校长聘任。

四、考核、调整及续聘

本次 *** 上岗人员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类型和岗位职责,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是否继续聘用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为优秀、合格者,可续聘原岗位或应聘高一级岗位;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续聘原岗位,可应聘低一级岗位或转聘其他类别岗位。

一个聘期结束时,教师岗位人员根据教学科研情况和发展需要,可进行教师岗位类型的调整。

五、几点说明

(一)关于申报范围及聘用时间:

校内申报者须是2013年9月1日在岗的事业编制教职工。

本次岗位 *** 申报材料及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岗位聘任时间为2013年9月1日。校外人员的起聘时间从实际入校报到日期算起。

(二)关于海外经历提升计划:自2013年9月1日及以后新聘教师,今后申请晋升副教授或教授须有一年及以上的海外学习、研究经历。

(三)关于破格:为促进优秀青年教师成长,对未达到规定任职资历但科研成果非常突出的教师,继续实施破格晋升制度。年限破格由各单位严格按照2010年学校批复的各单位教师破格条件执行;优秀青年教师教授职务特别评审参照《山东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教授职务特别评审聘任暂行办法》(山大人字[2011]38号)规定执行。破格应聘副教授岗位,由各基层学术委员会自行组织评审,占用本单位岗位数。破格应聘教授岗位,由学校统一组织,岗位数不超过学校岗位设置方案中教授岗位数的10%。

(四)关于有限次申报:校内人员应聘教师岗位,继续实行同一职务有限次申报制度,第二次申报必须在首次申报基础上取得新的成果;二次申报未晋升人员如有突出成果或对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经学校同意后,允许进行第三次申报。三次申报不成功者,建议转为非教师岗位。2010年及以后新入校的教师,按照聘用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五)关于业绩评价:

1.校内应聘者承担课题、发表成果应以山东大学为之一承担单位(经学校批准在外从事学术活动者可不受此项规定的限制),无资项目不能算作岗位申报的有效成果。

2.代表作及送审论文,必须是以之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本专业期刊上正式发表的论文;专著必须是正式出版的专业著作。博士后出站人员应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者,博士后期间的成果可以填入应聘岗位的业绩。

3.对于共同之一或共同通讯作者发表的高水平论文(至少是发表在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公布的A区及以上的论文),根据其学术贡献,经基层学术委员会研究,可在计算篇数时适当放宽。

(六)关于出国人员岗位聘任:对于公派出国研修的校内人员,在首次批准的期限内允许参加学校的岗位 *** 。评审通过的人员,在批准时间(包括批准延长时间)内回国的,自回国报到之日起予以聘任;逾期回国者,应重新参加学校的岗位 *** 。

(七)关于来校续聘人员、校内岗位变更人员的成果认定:

应聘人员原有专业技术职务属非教育部直属高校聘任,来校后按同级职务续聘者,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工作业绩必须是来校工作以后所取得的成果。

因工作需要变更岗位人员,在新岗位工作满一年者方可申请应聘高一级职务,其工作业绩必须是调整岗位被批准以后所取得的成果。

(八)关于学术纪律:应聘人员应遵守学术规范,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个人申报材料应严格按学校规定填报。在应聘过程中,由于个人填写不实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学校按山东大学学术纪律处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应聘过程中涉及学术投诉及申诉问题,按照《山东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山大字〔2011〕2号)的有关规定受理。

六、本通知由人事部负责解释。未涉及到的有关事宜按原规定执行。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13年 *** 岗位设置方案

2. 2013年专业技术岗位 *** 工作日程安排

3. 2013年专业技术岗位 *** 报送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