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职称晋升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职称评审委员会分为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请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主体职称系列或者专业;(二)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专业发展水平;(三)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符合条件的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四)具有开展高级职称评审的能力。国家对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有效期届满应当重新核准备案。国务院各部门、中央企业、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等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各地区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其他用人单位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省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申请组建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条件以及核准备案的具体办法,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国务院各部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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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的通知》 第二十条 晋升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须具备下列任职年限条件:
(一)晋升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
(二)晋升副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
(三)晋升调研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
(四)晋升副调研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主任科员四年以上;
(五)晋升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
(六)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
(七)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
山东省职称晋升政策
山东省职称晋升政策如下山东职称晋级情况:
1、凡在山东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在山东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外省专业技术人才委托山东职称晋级情况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综合管理部门开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鲁单位和外省国有驻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山东省申报评审的,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开具委托函。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山东省2022年职称评定新办法
2022职称评审新规定具体如下:
1、在完皮搭善职称评价标准方面,贯彻落实人社部有关精神,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加快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2、在改进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面,完善基层中小学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制度。结合我省基层中小学的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将由省教育厅负责研究制定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价标准,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3、在卫生系列职称评审方面,由省卫健委负责制定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新标准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重点评价业务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把能看病、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临床医务人员职称评价的主要内容,鼓励卫生专技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逐步建立完善符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体系;
4、在优化职称评审委员会布局方面,省人社厅负责组建山西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设在省工信厅的山西省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设在省人社厅的山西省正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和设在省农业农村厅的高级经备握胡济师农业经济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优化整合。
5、在高级职称认定方面,省人社厅明确,从省外、中直驻晋单位流动或军队转业安置到我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省属单位工作的,原评审取得的高级职称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认定;到市属单位工作的,原评审取得的高级职称由各市人社局负责认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原则由各级人社部门负责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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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东省,大专学历更高能晋升到什么职称?
更高可以晋升到副高职称。
1、 学历条件:
a、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9年以上,取得中级资格并受聘中级职务4年以上;
b、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取得中级资格并受聘中级职务5年以上;
c、不具备a和b规定的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2年以上。
2、 专业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 完成一项以上经市级有关部门认可的本专业新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b、解决本单位关键性技术难题或处理重大技术问题1项以上,并写出技术分析(论证)报告。
c、市(厅)级以上科研(攻关)项目1项以上或县(市)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的主要参加者(排名在前4位)。
d、承担过本单位生产、经营的规划并组织实施,为大幅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做出主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较好的效益。
e、作为专业技术的骨干,对本专业有独到的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大幅度提高经济效益做出重要贡献,或对行业的经济活动有重大的指导作用,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注: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水平、条件必须附单位证明或有关原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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