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岗位设置比例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岗位设置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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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岗位。在国家统一规定之前,正高级教师岗位暂按评审通过的实有人数设置;实行聘期管理,人在岗在,人岗合一,首次聘用时,应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一个聘期一般不少于5年,聘用期满,可按有关规定续聘。聘用后,须在一线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脱离教学科研岗位的,不再聘用。正高级教师可在全省中小学流动。
此外,小学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由1%提高到2.5%-3%,中级岗位结构比例也适当提高,重点向农村、偏远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鼓励和引导具有中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到有空缺岗位的小学任教。中小学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暂不设置正高级岗位。
“十四五”期间,正高级教师岗位数量控制在全国中小学教师岗位总量的千分之五以内。近3年,山东全省评聘中小学正高级教师2109人,其中农村教师841人,占40%;评聘副高级教师10.1万人,其中农村教师6.3万人,占62%,有效缓解了教师职称评聘难、农村教师留不住等问题。
山东省农业职称正高级职称比例是多少
山东省高级职称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为53.6%,符合条件的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高级职称。
高级职称是职称中的更高级别,分正高级和副高级两类。职称(Professional Title)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
正高职称设置比例
事业单位职称设置比例,初级职称不设比例,凡是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评审,也就是应评尽评。
中级职称按照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百分制五十设岗。副高级职称按照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百分制十五设岗。如果单位级别高一点,如省级以上重点单位,副高级职称可以上浮百分制五。
2022年山东中小学副高级职称比例是多少
小学15%、初中35%、高中42%。提高高级与中级职称比例,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教师获得晋升机会,是调整中小学岗位比例的基本趋势,2022年山东全省中小学正高级岗位比例2%,副高级岗位比例在小学为15%、在初中为35%、在高中为42%。高级教师(副高级职称)为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中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拥护党的领导、身心健康的教师、教研人员、教育工作者取得的副高级职称。
山东省统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设置比例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山东省正高职称岗位比例:5%。山东省增设山东省正高职称岗位比例的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控制在5%以内。对增设的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山东省正高职称岗位比例,由各县(市)区统一设置、统一调控。更好查询当地官方网站获得之一手权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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