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副教授职称评定的条件

高职副教授职称评定的条件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中的全部条件:

微信号:ctkjcq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1)学历和资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满5年;

3、1993年前具有本科学历(含大学普通班毕业生)或学士学位,并且其间从事高校教学的教师,取得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进修班省级结业证书,担任讲师职务满6年;

4、取得本科学历满10年,并取得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具备下列业务条件:

1、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或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

2、结合本专业教学、科研、技术工作的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 *** 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的要求;

3、系统讲授2门以上课程,专业课教师其中1门应是实训或实验等实践性的课程,并按教学计划安排,组织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4、专业课教师累计有半年以上在工厂、企业或实习(实训)基础的工作实践(如实习、实操、实训、设计、调查等),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技能等级证或技能操作达到高级式水平。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工作实践或社会调查时间不少于两个月;

5、指导青年教师教学或科研工作。

(3)业绩成果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有2次以上学年度教学质量评估被校评为优秀,并获得校级教学、科研奖励1项(之一完成人);

2、教学研究有较高的造诣,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奖;

3、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二等奖以上(前5名),或获得市(厅)级上述奖项三等奖(前2名);

4、完成1项以上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或在社会咨询方面有较大的影响,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经营活动,提出创见性建议被采纳,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5、培养的学生在省级以上的专业(专项)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

6、被评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优秀教师。

(4)论文、著作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教研、科研论文3篇以上,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学术水平;

2、正式出版4万字以上学校著作一部或参编高职高专省级规划教材、教学参考书撰写4万字或提交高水平的艺术作品2件(在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或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会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并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学术水平;

3、通过处理重要技术问题或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或重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篇以上(以市级以上部门鉴定或被采纳实施),并公开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教材(本人承担2万字以上)1篇(部)以上;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其他专利2项或省级成果2项,并公开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教材)1篇(部)以上。

[山东省]山东高职高专职称评审,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跨专业的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职称评审对人才们的影响是很关键的山东高职高专职称评审,尤其是在薪资待遇方面,职称级别越高,人才们享受的待遇就越好。但我们也知道,即使是大学毕业后工作也多半会与学校专业有所不同,那跨专业的职称评审现象也是存在的,且近年来偶有发生,那跨专业的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呢山东高职高专职称评审

1、什么是跨专业的职称评审?

申报职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其中专业对口可以算是一个基础条件,但现实中往往有各种原因,导致一些人需要申报专业不对口的职称,这些人就属于跨专业评职称。在实际职称评审中,可以分为相同专业评职称、相近专业评职称和不同专业评职称,只有不同专业评职称才属于跨专业评职称,一般只要不是跨大类专业申报,都属于相同或相近专业评职称。

2、跨专业的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不是本专业的评职称,这样的情况也是有的,但是要求肯定是比较严格的。那具体的条件是怎么样的,是否有硬性的要求,接下来,余老师根据这个问题详细说说。

(1)工作年限在5年(含)以上并有经济效益者

有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本职工作5年(含)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报相应职称。有相应专业技术领域市(地)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人员。相应专业技术领域发明专利开发转化,且有显著经济效益者。相应专业技术领域研究成果被采纳、推广应用,并有显著经济效益者。参与相应专业技术领域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工作者。

(2)工作年限长达10年且有岗位合格证明者

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0年(含)以上并被聘在现岗位5年(含)以上、年龄46岁(含)以上,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考核报告和岗位任职合格证明,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所在市(地)人社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确已掌握现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并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可申报相应职称。

(3)本专业进修成绩合格人员

在高等院校、高职高专系统进修学习本专业主要课程,由学校出具成绩合格证明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职称。

(4)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合格人员

参加以往年度本省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培训成绩合格,可申报相应职称。

3、跨专业的职称评审怎么加分?

(1)首先,职称评审本身比较看重的是申报人员的综合水平和能力,只要申报人员足够优秀,并不会拘泥于某一条件不达标而不予以通过。破格录用的具体条件还是得看地区的具体文件,不过一般条件不会太低,不是一般人能达得到的。

(2)如果是跨专业评中级职称,可以从项目获奖、个人奖项、专利、考取行业相关资格证书等方面入手,这些都属于加分项,可以增加个人优势,提高通过率。

(3)如果是跨专业评高级职称,条件又得比中级职称评审高上一筹,可以依托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独撰部分10万字以上)等方式。

山东女子学院副教授职称评聘条件

山东女子学院副教授职称评聘条件:

一、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申报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五)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二、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4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

当年年底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三、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对教学规律和教学 *** 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2、系统担任一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遵循教学规律,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改革教学 *** ,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秀。

4、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

(二)工作业绩

本科院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 *** 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3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以上。

(2)专业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3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

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经专家鉴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著作、教材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达到副教授水平。

3、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2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的之一作者,或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2)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或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3)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5名)。

四.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20学时以上; *** 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2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以上。

(2)专业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1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部);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为独著或之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4)具有相关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相应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为独著或之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经专家鉴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著作、教材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达到副教授水平。

3、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的之一作者,或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2)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并通过省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3)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5)本人在相关专业技能竞赛或评比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二等以上奖励;或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或评比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一等奖,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成人院校教师申报评审副教授任职资格者,参照高职高专院校教师评审副教授的工作业绩条件。

在上述条件中,有一项特别突出,有重大贡献或突破,经专家论证,达到副教授水平,可认为符合业绩条件。

五.艺术、体育学科副教授补充条件

艺术、体育学科教师申报评审副教授任职资格,可以按照上述工作业绩条件执行,也可参照下列补充条件执行。达到补充条件要求的,可视为符合相应的工作业绩条件。

1、音乐学科

(1)在CN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4篇(高职高专和成人院校2篇,均限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高职高专和成人院校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期刊上。

同时在艺术类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作品2件以上,或在省以上电台、电视台播放作品2件以上(须提供正式播放证书附带有台标的实况录像或音响资料),或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审批举办个人独唱(奏)音乐会、独舞专场演出、专场原创作品音乐会、歌舞剧、戏剧中演出主要角色、大型文艺晚会总导演1次以上。可视为符合工作业绩论文、著作条件。

(2)在省级有关部门举办的业内公认的权威性专业比赛、作品评奖活动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在国家有关部门举办的业内公认的权威性专业比赛、作品评奖活动中获优秀奖以上。可视为符合工作业绩项目、奖励条件。

2、美术学科

(1)在CN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4篇(高职高专和成人院校2篇,均限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高职高专和成人院校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期刊上。

同时在艺术类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作品2件以上,或2件以上作品参加省以上有关部门举办的展览,其中至少1件作品为省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举办的届展或中国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各专业艺委会展览。可视为符合工作业绩论文、著作条件。

(2)在省级有关部门举办的业内公认的权威性展览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在国家有关部门举办的业内公认的权威性展览中获优秀奖以上。可视为符合工作业绩项目、奖励条件。

3、体育学科

(1)在CN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4篇(高职高专和成人院校2篇,均限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高职高专和成人院校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期刊上。

同时在全国体育科学大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科学报告会、全国学校体育科学大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等科学报告会上2篇(限之一作者)以上论文获省一等奖,并辑录成册。可视为符合工作业绩论文、著作条件。

(2)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中,获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前3名的主教练;或获全国大学生各单项协会的年度比赛的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前2名的主教练;或获省级大学生年度比赛的集体项目的冠军队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冠军的主教练。可视为符合工作业绩项目、奖励条件。

六.破格申报评审副教授任职资格者,符合正常晋升副教授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工作业绩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超额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厅级二等以上奖励。

(3)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4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以上。

(2)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7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5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2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部)。

经专家鉴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著作、教材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达到副教授水平。

3、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

(1)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或2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的之一作者,或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之一完成人。

(2)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或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3)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4名)。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