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烟台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开始
【导语】目前,2020山东烟台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已经开始了,通过2020年初会考试的考生,都是可以进行证书领取的,山东财政厅也发布了证书领取有关通告,自2020年8月起,山东省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全国会计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补发工作,下面就来了解一下2020山东烟台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有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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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放对象
在我市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发放机构
自2020年8月起,我市证书发放、补发工作由报名所在地(或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地)财政部门负责。
2019年及以前年度通过考试取得的会计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尚未领取的,继续由人社部门发放。
3、证书发放
(1)发放方式。采取邮寄发放和现场发放两种方式。选择邮寄方式的考试合格人员,登陆“烟台会计信息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直接进入采集系统-证书邮寄申请入口”申请邮寄服务,按要求填写邮寄信息,上传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申请人须详细、完整地填写邮寄地址、 *** 等信息,因信息有误或不详细导致证书无法送达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选择现场领取方式的考试合格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集中领取的时间内,前往报名所在的区(市)财政局领取。鉴于目前疫情防控的要求,建议考试合格人员采用邮寄方式领取,具体流程见附件2。
(2)发放时间、地点。我市集中发放时间为2021年2月1日-3月10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考生可以到报名所在地县级财政部门领取证书,也可以按照证书管理号查询所属县级财政部门。证书管理号第六至九位,为领取地的区(市)财政局代码,如XXXXX0661XXXXX,领取地点为芝罘区财政局。
(3)领取证书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由他人代领的,出示代领人及证书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
4、证书补发
(1)补发流程。会计人员登陆“烟台会计信息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直接进入采集系统-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入口”填报信息,并到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地县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县级财政部门将审核后的名单和材料汇总后报送至市级财政部门,由市级财政部门统一报送至省财政厅补办。
(2)办理时间。每季度受理一次提交的证书补发申请。需办理证书补发人员于每季度末的10日前向信息采集地县级财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3)有关申报材料。(1)2000年之前取得证书的人员,需提供当年度考试人员合格文件复印件、考试信息登记表(人事档案材料)复印件、个人申请、一吋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2)2000年(含)之后取得证书的人员,需提交个人申请、一吋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证书补办完成后,由接收证书补发申请的县级财政部门负责通知相关会计人员领取证书,申请人可持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或申请邮寄服务。
5、证书销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如证书销毁后,考生提出领取证书申请,按证书补发相关流程办理。
以上就是2020山东烟台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相关事项,就给大家说明到这里了,已经报考了2021年考试的考生,现阶段还是要认真复习,至于大学生如何备考初级会计,好好学习自然是最为关键的,加油!
山东烟台2020初级会计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初、中级考试合格证书发放及补发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山东省2020职称文件,考试合格人员: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通信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45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补发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要求,2020年8月起,山东省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全国会计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补发工作。现将山东省2020职称文件我市证书发放及补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山东省2020职称文件:
一、发放对象
在我市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发放机构
自2020年8月起,我市证书发放、补发工作由报名所在地(或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地)财政部门负责。 2019年及以前年度通过考试取得的会计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尚未领取的,继续由人社部门发放。
三、证书管理
(一)证书发放
1、发放方式。采取邮寄发放和现场发放两种方式。选择邮寄方式的考试合格人员,登陆“烟台会计信息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直接进入采集系统-证书邮寄申请入口”申请邮寄服务,按要求填写邮寄信息,上传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申请人须详细、完整地填写邮寄地址、 *** 等信息,因信息有误或不详细导致证书无法送达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选择现场领取方式的考试合格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集中领取的时间内,前往报名所在的区(市)财政局领取。鉴于目前疫情防控的要求,建议考试合格人员采用邮寄方式领取,具体流程见附件2。
2、发放时间、地点。我市集中发放时间为2021年2月1日-3月10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考生可以到报名所在地县级财政部门领取证书,也可以按照证书管理号查询所属县级财政部门。证书管理号第六至九位,为领取地的区(市)财政局代码,如XXXXX0661XXXXX,领取地点为芝罘区财政局。各区(市)财政局代码及领取地点、咨询 *** 详见附件1。
3、领取证书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由山东省2020职称文件他人代领的,出示代领人及证书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
(二)证书补发
1、补发流程。会计人员登陆“烟台会计信息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直接进入采集系统-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入口”填报信息,并到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地县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县级财政部门将审核后的名单和材料汇总后报送至市级财政部门,由市级财政部门统一报送至省财政厅补办。
2、办理时间。每季度受理一次提交的证书补发申请。需办理证书补发人员于每季度末的10日前向信息采集地县级财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3、有关申报材料。(1)2000年之前取得证书的人员,需提供当年度考试人员合格文件复印件、考试信息登记表(人事档案材料)复印件、个人申请、一吋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2)2000年(含)之后取得证书的人员,需提交个人申请、一吋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证书补办完成后,由接收证书补发申请的县级财政部门负责通知相关会计人员领取证书,申请人可持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或申请邮寄服务。
(三)证书销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如证书销毁后,考生提出领取证书申请,按证书补发相关流程办理。
烟台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1日
以上就是关于山东烟台2020初级会计合格证书领取通知的内容分享,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技巧、备考攻略等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本平台哦!
山东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报名公告-考务工作-鲁人考函〔2020〕9号?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高级经济师从202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考试。以下是山东2023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更多关于高级经济师的相关内容,请关注猎考网经济师频道!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高级经济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也就是说从2023年开始,高级经济师实行全国统考。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各地区、各部门及有关用人单位不再组织与高级经济师职称相关的考试。
关于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考函〔2020〕9号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专业、科目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2个科目。
二、考试时间安排
高级考试自2023年起由全国统一组织,首次考试于今年9月12日举行,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附件2)。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初中级考试于11月21日、22日举行,分两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附件2)。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三、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高级经济实务》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初中级考试《经济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
(二)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人员除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准考证、铅笔外,无需携带其他任何工具参加考试。禁止人员将除铅笔外的其他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三)人员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的“电子化考试服务专区”,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四)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 *** 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四、考试成绩管理
高级考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
自2023年起,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五、报名条件
(一)高级考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 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初中级考试
1.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人员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经济(初级)考试。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有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四)自2023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五)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 *** 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六、报名安排及考区设置
(一)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高级考试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7月20日16∶00;缴费时间:2023年7月22日9∶00—7月26日16∶00。
初中级考试报名时间:2023年7月28日9∶00—8月11日16∶00;缴费时间:2023年8月14日9∶00—8月23日16∶00。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己注册的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人员不得更换照片。
人员报名时,须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选择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报名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二)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高级考试截止时间统一定于7月21日16:00,初中级考试截止时间统一定于8月13日16:00。审核程序如下:
1.报考初级考试、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级考试的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数据比对进行条件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自动通过网上资格核验。
2.下列情况的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实行网上人工核查,高级考试人员务必于7月21日前查询审核结果,初中级考试人员务必于8月13日前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高中毕业报考中级考试及所有报考高级考试的人员须在报名期间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2)具有高中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人员、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人员、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人员,须在报名期间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电子版,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3)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3.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可要求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三)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可利用当地 *** 共享数据对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照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010-86465827)进行解答。
(五)人员参加考试前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高级考试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9月8日9∶00至9月12日14∶35,初中级考试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9∶00至11月22日14∶35。
(六)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16市设置考区。
七、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4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31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61元。
八、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2023年版经济考试各级别、专业的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初中级考试用书种类及订购方式详见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
九、考试实施注意事项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人数多、全面采用机考形式,是一项考试规模大、技术要求高、组织实施难度较高的资格考试,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结合实际,从以下方面入手,切实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
(一)提前谋划考点考场设置。鉴于机位资源普遍紧张,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应提前启动、落实考点考场设置、相应设施设备检测及人员选派等工作。考试机间距尽可能加大,有条件的可加装间隔挡板、防窥膜等辅件。
考场须准备纸质版《考场违纪情况记录单》,用于违纪情况记录和签字,考后交省人事考试中心;应准备适量草稿纸供有需要的人员使用,考后须收回。考后须从机考系统中打印《考场情况记录单》,由监考、主考签字确认缺考、异常情况等记录内容,并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加强考务工作人员管理,确保考试组织各个环节安全、平稳进行。在报名资格审核、考试数据管理、考试实施等环节,加强考务操作培训和保密警示教育,将考试的各项考务操作要求和安全保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
部考试中心负责管理的机考考务 *** 培训平台将针对高级考试和初中级考试分别于8月和10月更新课程内容。各市应充分利用该 *** 培训平台,组织知识点主考、知识点系统管理员、考场系统管理员、监考人员参加机考考务培训,并结合当地实际组织上机操作演练,确保各类考务工作人员熟悉掌握相关业务流程、管理要求和操作 *** 。知识点系统管理员必须达到 *** 培训考核合格并顺利完成上机操作演练后方可上岗。
(三)切实做好考务锁、监考锁和VPNKEY管理。要建立完善考务锁、监考锁和VPNKEY的安全管理制度,发放时要逐一登记,做到专人保管、专人使用;考后统一回收至省人事考试中心,严防丢失。统一发放的考务锁、监考锁和VPNKEY只应用于经济机考系统,不得用做其他用途。
(四)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优势。要提前协调,确保考试期间电力保障;加强与公安、无线电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明确责任,统一部署,加大知识点内外的联合巡查力度;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密切协同,保护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五)高度重视考试宣传工作,营造舆论氛围,提高诚信参考意识。要通过多种方式告知人员阅卷过程中将使用技术手段对试卷进行雷同监测,对被甄别为雷同的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和用人单位提供查询服务。
(六)密切监测舆情动向。考试期间及考试前后,各市重点加强舆情监测,设专人密切关注报刊、 *** 以及手机短信等媒介中有关经济考试的信息,如发现考前有高科技作弊和大规模舞弊问题等,要及时向当地公安、网监部门报案。
附件:(请看原文链接)
1.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表
2.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3.经济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表
4.经济机考考点和考场设备软硬件配置要求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7月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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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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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表什么时候交到
2020年山东省青岛市高级会计师职称纸质评审表报送时间已发布,2020青岛高级会计师评审表报送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前!下面,高级会计考试网小编整理相关详情如下:
紧急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区(市)财政局:
按照省会计学会有关工作部署,现将报送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纸质评审表有关事宜提出以下要求:
1、报送《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的人员是指,省高评委对参评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人员的申报材料已通过系统审核的人员。
2、报送人员需通过申报系统导出经省高评委审核通过的评审表(一式四份);
3、评审表上单位、主管单位和呈报单位的审核日期按照申报系统最后一次审核日期填写;
4、表上所有签名、盖章、日期等必须填写完整(具体查看“青岛市财政局官网——会计管理”模块青财会【2020】15号文件附件1中关于材料报送方面的要求);
5、市直单位、各区(市)财政局同时报送《2020年度高师评审系统审核通过人员报送评审表清单》(见附件,一式二份并盖公章);
6、送达时间、地址及联系 *** :
2021年1月12日前寄到青岛市财政局501室(青岛市宁夏路208号)
山东省副高级职称有哪些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农业(畜牧、兽医)专业副高级、中(初)级和基层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5日 16:53 阅读次数:382来源: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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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工作部、科技创新局,南海新区农业海洋局、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的通知》(鲁农人字〔2020〕36号)和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将报送2022年度农业(畜牧、兽医)专业副高级、中(初)级和基层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1.农业(畜牧、兽医)专业副高级、中(初)级职称: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农业(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农业(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其中,副高级、中级职称申报范围是全市从事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培训、科技管理等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初级职称申报范围是市直从事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培训、科技管理等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基层农业(畜牧、兽医)正高级、副高级职称:在我市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从事农业技术、研究、推广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实行“双通道”,可自主选择基层职称或全省统一的职称。
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农业(畜牧、兽医)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我市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外地民营企业被派驻我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条件的技能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4.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可以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农业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鲁农人字〔2021〕48号)参加农业技术职称评审。
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由所在单位通过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或者通过人事 *** 机构申报;自由职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由人事 *** 机构或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6.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标准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
1.按照《山东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农人字〔2020〕35号)、《山东省基层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鲁农人字〔2020〕36号)等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2.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对申报人员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进行综合评价,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3.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 *** ( *** )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4.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证明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书自愿提交。
5.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继续教育数据。
6.其他有关政策及要求按照《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
三、申报程序
申报评审职称,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核呈报的申报程序。采用 *** 化申报方式,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均须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信息填报、审查审核、信息呈报等。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技术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称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申报人员网上填写申报信息及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诚信承诺书”栏目签署本人姓名,严禁他人代签。填报要求见附件5。
同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上传材料按照“时间+内容”的格式命名,便于评审专家审核查看。如:“2010年高级农艺师资格证书”“2002年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等。
2.“获得资格时间”指生效时间。2021年5月1日前,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公布之日起算,2021年5月1日后,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生效时间)起算;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
3.“等级”栏,按照成果或表彰荣誉发证机关的等级填写,如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等,不能明确发证机关等级的,可以不填写;“其他”项“等级”栏,根据所填内容,填写国家标准、省级标准等,不能明确的可以不填。
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还应上传《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
(二)单位审查、民主评议推荐、公示
落实用人单位审查材料的主体责任,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要按“六公开”要求组织民主评议推荐,填写《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人数较少的单位,可由主管部门统一成立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从业行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民主评议推荐办法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事业单位申报推荐的审核监督(非事业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报提交《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附件3)。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 *** 机构或所在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等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填写《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4)。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网上填报材料规范、完整、清晰。呈报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呈报部门呈报
1.申报农业(畜牧、兽医)专业副高级、中(初)级职称,按照职称分级管理要求,呈报部门及其权限为:
市直单位范围的,由主管部门呈报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区市所属单位范围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呈报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劳务派遣人员、人事 *** 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 *** 机构会同申报人员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2.申报基层农业技术职称,按照职称分级管理要求,呈报部门及其权限为:
基层农业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农业部门组建相应的评委委员会组织实施;基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由各区市主管部门会同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呈报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各呈报部门请及时与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对应的“农业专业”系列申报路径。
(五)补充完善材料
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通过申报平台直接退回申报人并告知修改意见。申报人员应及时登录申报平台查收,不再单独提醒,并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后再次逐级报送。因申报人员未按时修改、修改不全面等个人原因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四、评审结果核准公布及发证
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威海市农业农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按程序确认或核准备案、及时行文公布,职称取得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个人账户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2020年山东高级经济师报考条件?
2023年高级经济师纳入全国统考行列,报考山东高级经济师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报考高级经济师对学历有要求吗?有关2023年山东高级经济师考报考条件介绍,请查看以下内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文件的精神,自2023年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考试。有关2023年山东高级经济师考报考条件介绍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
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二、成绩有效期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取得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5年内有效。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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