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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进入“可申报年度系列列表”,按屏幕提示内容依次选择正确信息后,点击【我要申报】,系统进入职称评审个人信息录入页面,请按下列顺序依次填报。

1、点击【基础信息】选项,按屏幕提示依次录入个人信息。其中“组织机构代码”填写申报人所在单位注册时使用的组织机构代码,申报人必须在申报人所在单位成功注册后申报人方可填报此项内容。正确填写组织机构代码后,系统将自动提取带“*”数据信息。否则不能进入个人申报系统,系统提示“所在单位没有注册,请联系单位相关人员。”

2、基础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基本信息】选项按屏幕提示依次录入。基本信息多数使用为下拉菜单进行选择。“量化赋分”、“考试成绩”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填写,主管部门无此项要求的,此处可以为空。

3、点击【工作经历】选项,按屏幕要求录入,此项为必填项目,内容填报最多不超过21行。

4、点击【工作成绩】选项按屏幕提示录入,此项为必填项目,此项内容填写最多不超过33行。

5、点击【成果奖励】按屏幕提示依次录入即可,每录入完一条“成果奖励”信息后,点击【增加】按钮,则“成果表列表”即可显示所录入信息。如需修改请双击需修改的选项,修改完毕后点击【修改并保存】,如需删除,选中须删除的信息记录,点击【删除】按钮即可。

6、点击【论文作品】选项,按屏幕提示录入,每录入一条后,点击页面右下【增加】按钮,即可在“论文作品表列表”里显示录入信息。修改、删除方式和“成果奖励”修改删除的 *** 一致。

7、一览表预览、打印,申报人依次完成1到6的填报后,点击【一览表预览】按钮,即可进行预览。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打印一览表】按钮,系统即可打印PDF格式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系统将会自动生成PDF文档进行下载,下载完成后即可打印。

8、若本机需要安装PDF文件阅读器,可进入中的“相关软件下载”中下载。

一.小学二级教师职称评定个人总结范文(三篇) 二.教师初级职称评定个人总结范文(两篇) 三.教师职称评定的个人总结怎么写(三篇) 四.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总结模板(四篇) 五.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总结范文(三篇) 六.小学职称评定工作总结范文(三篇) 七.初中英语教师评职称工作总结范文(四篇) 八.幼儿园教师评职称工作总结怎么写(四篇) 九.教师个人评职称工作总结范文(三篇) 十.连云港市职称和继续教育网平台首页:

9、申报人确定申报数据填报准确无误后,点击【信息上报】按钮,个人信息即可上报至申报人所在单位,经单位审核后,逐渐上报至评委会办事机构。信息一旦上报不可修改。

二、【用户信息】按钮功能的使用

在没有上报数据前,可以修改当前用户注册的相关个人信息。

三、【退出】按钮功能的使用

点击【退出】按钮系统用户即可安全退出个人账户。

四、多次登录

用户根据个人注册信息,进入后,依次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系统。山东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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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个人操作流程

1、操作步骤之一步,个人注册。

第二步,个人登陆,录入个人信息并保存。

第三步,上报数据并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个人网上操作完毕。

2、具体操作在IE浏览器中输入网址:. 128. 251. 110:8185。进入界面“图1-1”:

点击“个人注册”进入个人注册界面“图1-2”,申报人要如实填写信息,并记住填写内容,红色星花是必填项。

填写完信息检查无误后,点击“立即注册”按钮,进入注册成功界面“图1-3”。

点击“登录” ,返回登录界面,如图1-4

在登录界面录入“登录名或身份证号”和“密码”,点击“立即登录”进入“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界面“图1-5”。

申报人点击“专业技术职称”模块,进入界面,图1-6

点击“新增申报信息”按钮,进入诚信承诺界面,选中复选框中后,进入个人基本信息录入界面“图1-7”

将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完整。(特别提醒: 申报人在登录填写基本信息之前,单位负责职称的管理人员必须提前注册提交单位信息,并由烟台市职称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否则申报人无法从“工作单位”的下拉框中找到自己的工作单位名称。)并点击“保存”按钮,进入个人信息详细录入界面“图1-8”

点击界面“图1-8”上的“新增”按钮,将各项信息逐条录入,所有信息录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点击“确定申报”按钮,申报人的个人信息即可报送到单位系统中, 等待单位管理员审核继续上报。申报人可以在此界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完毕!

第2章 单位操作流程

1、操作步骤

之一步,单位管理员注册单位信息。

第二步,单位管理员登陆单位系统,录入单位信息并保存。第三步,本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相应系列级别的路径申请,建立数据上报路径。第四步,待上级单位将下级单位提交的路径申请审核生效后,下级单位即可审核并向上级单位上报数据。单位网上操作完毕。

2、具体操作在IE浏览器中输入网址: . 128. 251.110:8185。进入界面“图2-1”:

点击“单位注册”进入单位信息录入界面图2-2

在“图2-2”中准确录入单位信息后,点击“立即注册”,弹出注册成功界面“图2-3”

点击“登录”按钮,进入单位登录界面,如图2-4

点击立即登录进入界,如面图2-5

在界面中选择“专业技术职称”,弹出单位基本信息对话框图2-6

在“图2-6”中将单位信息录入完整,先点击“保存申请”,后点击提交申请”, 点击关闭,退出,单位注册申请提交完成。

等待市人社局审核单位提交的注册申请。市人社局将单位提交的注册申请审核通过后,单位即可登录系统,单位登录后,首先要进行“路径审请” 。

点击登录。

单位管理员点击“专业技术职称”进入界面“图2-7”

单位初次登录该系统,首先要点击“路径申请”-单位路径审请。

在图2-8中点击。新增路径”按钮,进入界面图2-9

单位在对话框“图2-9”中选择向上级单位申报的“系列”“等级”,并且在“选择单位”中选择上级单位的名称,点击“保存”,等待上级单位在“单位路径审核”中审核通过,只有上级单位将下级单位提交的“路径申请”审核通过后,下级单位才可以上报数据。上级单位登录系统后,在界面“图2-10”中点击“单位路经审核”,根据“审核状态”选择下级单位提交的路径申请,根据情况点击“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即可。如果“审核不通过”要写明理由。

上级单位将路径审核通过后,下级单位就可以登录系统点击。“数据,上报” 将审核通过的数据.上报上级单位。

如果单位对某条数据审核不通过,可点击“退回 ’,并注明原因。待申报人将修改后的数据重新上报后,单位可再次审核数据。完毕! ;

[山东省]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办公室,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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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省职称 “放管服”改革,提高职称评审工作效率,方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我省加速开发普及使用网上“职称评审系统”,实现信息“多跑路”、申报人员“少跑腿儿”。

为此 , 7月12—13日省人社厅举办全省职称评审系统使用培训班,加速推进“互联网+”职称工作。培训班邀请了人社部有关专家对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并对职称评审系统的使用管理进行业务培训。各设区的市人社局、各高评委办事机构里从事职称工作的业务骨干共9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我省 “职称评审 系统 ”于去年首次开发使用, 当年 共有 2.8万人通过该系统评审取得高级职称。今年省人社厅根据系统使用情况反馈和各方意见建议,对“全省职称评审系统”进行了升级和完善。升级后的“全省职称评审系统”具备了职称申报评审、结果公示备案、专家库信息共享、证书办理查验、政策信息发布、数据统计分析等六大功能,实现了职称申报、评审、公示、公布、发证等全流程的网上管理,切实为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乐及时高效的服务。 ;

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地址

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地址:

关于开展全省 *** 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价工作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办公室的通知

各市党委网信办、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构建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办公室我省 *** 安全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办公室,推动我省网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 *** 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省开展 *** 安全工程职称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思想特别是************关于 *** 强国的重要思想,坚持服务发展、遵循规律、科学评价原则,开展 *** 安全工程职称评价工作,畅通 *** 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更大限度激发 *** 安全工程技术人才创新潜能,培养造就讲政治、懂 *** 、敢担当、善创新的 *** 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队伍,为全省网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评价范围

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及自由职业者中,从事 *** 安全技术研发、生产、应用, *** 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 *** 安全技术体系规划、建设、管理, *** 内容建设与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本专业职称评价。具体评审范围详见年度评审公告。

*** 安全工程专业,设 *** 安全技术研发与应用、 *** 生态建设与治理两个子专业。

三、层级设置

*** 安全工程职称设初级、中级和高级,其中,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 *** 安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四、评价方式

适应不同层级 *** 安全工程技术工作职业特点,建立考试、同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对参评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实行全省统一考试方式,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采取评审方式。

五、评价标准

依据国家工程系列职称评价基本标准,结合我省网信工作实际,制定 *** 安全工程职称评价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综合考察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突出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重点评价 *** 安全工程技术人才的工作绩效和创新成果。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建立 *** 安全工程职称评审代表作清单,代表作可包括专利成果、项目(课题)成果、分析报告、技术报告、标准规范、论文著作等,注重代表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

山东省 *** 安全工程初中级职称考试规定和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另行制定。

六、评审组织

省委网信办是 *** 安全工程职称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建山东省 *** 安全工程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开展评审工作。

各设区的市应将 *** 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纳入本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范围,也可委托山东省 *** 安全工程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省委网信办负责组建评审专家库。首次评审从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相关部门中遴选专业水平高、具有相近专业相应层级专业技术职称、法纪观念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专家进入评审专家库。

建立健全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加强评价能力建设。建立评审专家动态管理机制,严肃评审纪律,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专家,取消评审专家资格。

七、培养使用

紧密结合网信领域人才需求和职业标准,推动扩大 *** 安全工程技术人才培养规模。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提高教育培养质量。强化协同育人理念,充分发挥网信领域企事业单位的重要作用,通过校企合作办学等方式,促进评价标准与培养标准深度融合。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 *** 安全工程技术人才素质与岗位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参加高级职称评审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办公室;不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自主择优聘任具有相应职称的 *** 安全工程技术人才从事相关岗位工作,增强职称制度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党委网信办、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及用人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 *** 安全工程职称评价的重要性、紧迫性,统筹谋划、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密切合作,确保 *** 安全工程职称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二)稳妥有序实施。按照我省职称管理有关规定和 *** 安全工程职称考试规定、评价标准,精心安排,严格程序,做好报考审核、申报评审、违规处置、经验总结等工作,及时发现研究和妥善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引导网信领域企事业单位支持 *** 安全工程职称评价工作,充分调动 *** 安全工程技术人才参与职称评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有利于 *** 安全工程技术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氛围。

*** 山东省委 *** 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18日 (一)、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平台: (二)、山东省人事人才互联网服务系统官网地址: (三)、山东省人事人才互联网服务系统入口: (四)、山东省人事人才互联网服务系统: (五)、山东人事人才互联网服务系统入口: (六)、当今企业要加强人事管理以防人才流失 (七)、同志在全区银行人才工作暨组织人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八)、人事局长在人才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九)、在全市人才工作暨组织人事和老干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十)、人事人才管理会上市长讲话

2022年农业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证书打印时间

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16 来源: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人社字[2022]6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地址

(一)高级职称申报材料

农业技术副高级(含基层农业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8月1日-8月15日。工程技术副高(含基层工程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8月22日-9月15日。中小学教师高级(含基层中小学高级)、中专教师高级、卫生技术副高(含基层卫生正、副高级)、新型职业农民高级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另行通知。经济副高级和基层统计高级职称的申报时间待国家公布考试成绩和分数线后确定,申报通知请关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其他系列申报材料时间由省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确定,请及时登陆互联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实行“考评结合”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大数据、档案等职称申报评审时间,按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有关通知执行。

申报人员的资格证书、聘书(聘任文件)、继续教育证书、年度考核、论文著作、表彰奖励、业绩表现等材料均提供复印件,不再提供原件。

农业技术副高级(含基层农业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代表性成果,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超期的不予受理;工程技术副高(含基层工程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代表性成果,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5日,超期的不予受理;卫生技术副高(含基层卫生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代表性成果,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5日,超期的不予受理。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

报送地址:工程技术、农业技术、经济专业、大数据副高级以及基层工程、基层农业、基层统计正、副高级职称材料受理地址为: 市 *** 办公楼B107房间,联系 *** :5513165。

以上所有相关申报材料由各呈报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

(二)中级职称申报材料

申报时间:11月1日-11月19日;

报送地点:市 *** 办公楼B107房间;

联系 *** :5513165。

(三)初级职称申报材料

报送时间:10月9日-10月20日;

序号 初级评审委员会名称 呈报部门 联系 ***

1 滕州市工程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住建局 5583229

2 滕州市农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农业农村局 5523171

3 滕州市药品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 5593069

4 滕州市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教体局 5514029

5 滕州市新闻专业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融媒体中心 5516032

6 滕州市图文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局 5514925

7 滕州市艺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8 其他 人社局 5513165

(四)初、中级定职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认定模块填报。  

报送时间:10月21日-29日;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市 *** 办公楼B107房间;

联系 *** :5513165。

(五)根据市人社局《关于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滕人社发[2019]29号)要求,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机械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定职和高级职称的审核申报工作。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市直部门(单位)下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通过各市直部门(单位)申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员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所属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自由职业者、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镇街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4.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 *** 援青人才、扶贫协作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部分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见附件1)。

(二)申报评审条件

1.各系列(专业)评审标准条件请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查询。

2.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 *** ( *** )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现贯通的职称系列,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流程与专业技术人员一致。

3.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

4.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5.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 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等8个职称系列和我省统一“以考代评”的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 *** 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8个职称系列(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对国家或我省统一实行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的会计、统计、审计、经济、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物流工程等9 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须参加国家或我省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6.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重要参考。

7.对经省级相关部门认定,作出突出贡献的卓越工程师,按照有关规定直接纳入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通道。

8.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 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字〔2022〕27号),在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已完成规定学时的,数据将进行自动对接。

三、审核要求

(一)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申报人员、单位、主管部门均需进行注册、登录,填报个人申报材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逐级进行审核。各系列级别职称申报材料的 *** 数据申报与纸质材料报送同步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淡化论文奖项数量,填报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课题、专利及奖项数量分别不超过3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总数不超过15件。

2001年以后取得的学历需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认证后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需提供原件;2001年以前取得的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丢失的人员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应在“诚信承诺书”栏目签署本人姓名及日期,禁止他人代签,承诺网上提报的材料真实有效,同时提交由系统导出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原件。申报人员应及时登陆职称评审系统个人账户查看网上申报进度,如需修改应按照要求及时修改上传,逾期不再受理。

(二)单位审核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按规定公开专业技术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等情况。要严格程序,严密组织,按要求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 *** ,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所在单位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如发现实际情况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对申报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 *** 和线下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签字盖章,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

四、公示及发文发证

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及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组建单位官方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按程序确认或核准备案,及时行文公布,职称取得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五、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部门(单位)申报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受理 *** 主要由用人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

山东省关于报送202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成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省属企业,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现将我省202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山东省会计人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鲁财会〔2019〕39号)(以下简称《标准条件》)。

二、评审范围

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和会计中介机构等单位中符合《标准条件》的会计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中央驻鲁单位参加我省职称评审需按要求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开具委托函,委托函办理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本省自主评聘单位委托评审的,向山东省财政厅开具委托函,评审结束后,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将结果反馈给出具委托函的部门(单位),由自主评聘单位按规定自行公示公布和发放证书。

三、申报程序和路径

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申报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核呈报的申报程序。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含电子材料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经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逐级审核后,由呈报部门上报至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正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以下简称办事机构)审核。

(一)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登录方式1:;登录方式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服务大厅—系统快捷入口—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注册个人账户,依次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证明材料,连同其他纸质材料报工作单位审核。

(二)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依次逐级建立申报路径接收申报人员材料,并进行审核和逐级上报。

(三)呈报部门需与“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正高级评审委员会”建立申报路径,上报申报人员信息。以前年度已经建立申报路径的,无需再建立路径。

四、申报要求及责任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应登陆山东会计信息网进行人员信息采集,已信息采集的申报人员注册个人账户后,相关信息将自动提取,无需个人填报和上传附件,如:申报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单位、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等。为保证个人信息准确无误,需及时更新信息采集的个人信息。未采集的信息,个人须据实填报、上传附件,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二)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负责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劳务派遣人员、人事 *** 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 *** 机构或申报人员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和公示。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并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推荐及公示情况进行把关。审核通过的,将申报材料送呈报部门审核。

(四)呈报部门复核呈报。呈报部门负责对个人申报材料的规范性进行复核,经复核合格的,统一呈报办事机构。

(五)严格审核把关。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负责,严格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申报人,并告知原因。申报人员应及时查看申报材料的审核情况,并接收退回材料。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六)补充完善材料。办事机构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直接退回申报人并一次性告知修改意见,提供一次修改机会。申报人员应及时查收,并在规定时间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后再次逐级报送。因申报人员未按时修改、修改不全面等个人原因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七)报送材料。经办事机构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自行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系统生成,A3纸双面打印,原件),经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和呈报单位签字盖章后,负责人签字处由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公章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职称专用章。申报材料中如有公开出版的会计类书籍无法通过 *** 查询的,请一并寄送。《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属个人档案材料,评审通过后应及时报本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人事档案。

(八)评审方式及时间

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采用面试答辩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面试答辩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网上申报时间:9月13日—10月11日,网上申报结束后,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网上申报材料。

联系 *** :0531—82669991、82669803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3号2307室

邮政编码:250002

六、评审费用

本次评审试行网上缴费,评审材料经办事机构审核通过后,评审人员可及时查看评审系统并按提示自主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进行缴费,办事机构不再集中发送缴费通知,过时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评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360元。

七、申报纪律

本次评审材料报送实行告知承诺制。

(一)申报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证件及证明,不得提交虚假申报材料,不得有其它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评审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评审;涉嫌违纪违规的,按照有关规定和人事管理权限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各级财政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及时审核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评审材料,积极稳妥地开展评审工作。审核不及时造成的影响由有关单位负责。

(三)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格履行申报人员的推荐公示程序,组织好材料呈报工作,对未履行评议推荐公示程序的,取消申报人员参评资格。各环节相关单位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理解决,对因不负责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各有关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申报材料的呈报工作,办事机构不接受个人申报。

(五)各有关单位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并从严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防止弄虚作假行为。有关组织和个人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对负有责任的组织给予通报批评,负有责任的个人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五年内不准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附件:1.材料报送及填报要求

2.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3.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样表)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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