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师职称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0日、21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10月20日 0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1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4:00-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仍为4个。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建”与“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时,考生可携带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仍按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 号)中(除第五款外)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二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以前(含1970年,下同)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报考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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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0) | 浏览(44)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2007-05-28 14:0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50号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管理,规范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以下简称执业资格),并按照本办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工程造价行业组织应当加强造价工程师自律管理。

鼓励注册造价工程师加入工程造价行业组织。

第二章 注 册

第六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第七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条件为:

(一)取得执业资格;

(二)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 *** 、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三)无本办法第十二条不予注册的情形。

第八条 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申请注册的,应当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注册初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初始、变更、延续注册,逐步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

第九条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

(五)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六)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 *** 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七)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第十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前一个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证明;

(五)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第十一条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的,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

(三)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五)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 *** 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六)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四)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五)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六)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七)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八)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九)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者,在具备注册条件后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本办法第八条之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准予注册的,由注册机关核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凭证,应当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由注册机关统一印制。

注册造价工程师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按照本办法第八条之一款、第三款规定的程序申请补发。

第三章 执 业

第十五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包括:

(一)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和审核,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预、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和审核;

(二)工程量清单、标底(或者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合同价款的签订及变更、调整、工程款支付与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

(三)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设计方案的优化、限额设计等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工程保险理赔的核查;

(四)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第十六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名称;

(二)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

(三)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四)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五)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六)参加继续教育。

第十七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二)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

(三)接受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平;

(四) 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 *** ;

(五)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六)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第十八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盖章。

第十九条 修改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进行;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修改的,应当由其他注册造价工程师修改,并签字盖章;修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对修改部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履行注册造价工程师义务;

(二)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三)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四)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五)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造价业务;

(六)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

(七)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

(八)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 *** 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九)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因特殊原因需要暂停执业的,应当到注册初审机关办理暂停执业手续,并交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第二十二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期内应当达到注册机关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组织。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注册机关应当将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告知注册初审机关。

省级注册初审机关应当将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告知本行政区域内市、县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人员提供注册证书;

(二)要求被检查人员所在聘用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签署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

(三)就有关问题询问签署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人员;

(四)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及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办法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违法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依法应当撤销注册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有关材料告知注册机关。

第二十七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失效:

(一)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未被其他单位聘用的;

(二)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三)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四)对不具备注册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注册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第三十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其聘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注册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

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造价工程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造价工程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

第三十二条 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注册而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所签署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注册许可决定的;

(二)对符合注册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注册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注册许可决定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

(四) 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 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按照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00年1月21日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5号)同时废止。

山东省2021中级工程师公示了吗

截止到2022年1月山东工程造价职称公示,已经公示山东工程造价职称公示了。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工程师职称评审已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山东工程造价职称公示,对各呈报单位申报工程师职称人员山东工程造价职称公示的全部材料进行了评审。

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山东工程造价职称公示,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和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确定以下申报人员已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名单见附件)。

为进一步增强评审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32号)规定,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为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科技教育处(不受理口头、 *** 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问题)。

[山东省]山东工程造价职称公示,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山东省职称系统公示状态通过了怎么显示

发布红头文件。山东省职称系统公示状态通过了以后山东工程造价职称公示,会发布红头文件山东工程造价职称公示,宣布职称通过了,专业技术资格又称为职称,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

注册造价工程师公示到公告几天

注册造价工程师公示到公告要求:

公示结束以后,还需要公告15天。

公告结束以后,约一个月发证章。

注册造价工程师:指由国家授予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专门接受某个部门或某个单位的指定、委托或聘请,负责并协助其进行工程造价的计价、定价及管理业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程经济专业人员。国家在工程造价领域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套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有《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等。

谁有2013年度潍坊市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程副高级通过人员名单编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文化程度从事专业原专业技术职务拟公布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1王斌之男67.02潍坊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大学环保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马希元男69.02潍坊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大学环保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3王江梅女74.03潍坊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大学环保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4任照龙男72.11潍坊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大学勘察设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5隋晓华女75.10山东省汇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学工程造价工程师高级工程师6王英杰女70.01潍坊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大学建筑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7张继明男75.03山东恒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大学工程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8葛建波男73.06山东恒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大学工程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9步立芳女65.04潍坊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学建筑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0李素华女69.11潍坊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学建筑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1李立春男76.06潍坊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学建筑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2朱江华男74.05潍坊市牟山水库管理局大学水利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3王传柱男76.12潍坊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处大学水利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4季伟波男72.11潍坊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学建设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5王爱芳女70.06山东宏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大学工程造价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6刘迪生男77.04山东宏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大学工程造价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7范曰刚男75.01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学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8王小燕女76.11山东威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学工程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9于松江男62.08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大学机械电气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胡廷正男71.07青州市仁河水库管理局大学水利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1胡友道男65.09青州市人民 *** 云门山街道办事处大学林业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2王秀桂女63.06青州市人民 *** 益都街道办事处大学林业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3刘素珍女70.04青州市世安市政建设养护有限公司省党校大学建筑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4李钦男71.01高密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大学建筑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5潘强叶男75.04山东高密市广安之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党校大学建筑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6王宇英女77.11潍坊恒盛源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大学勘察设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7程德强男78.12潍坊恒盛源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党校大学勘察设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8冯晓慧女74.06高密市园林管理处大学园林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9管莉萍女67.09高密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大学建筑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30王彦秀男73.01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学设备管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31单宝广男71.11高密市县乡公路管理处大学道路与桥梁工程师高级工程师32李学元男66.11高密市马旺水库管理站省业余大学水利管理(生产运行)工程师高级工程师33周全祥男73.08高密市水利工程管理站大学水利管理(生产运行)工程师高级工程师34张守本男63.08潍坊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大学水产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35杨晓鸿男69.10潍坊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大学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师高级工程师36王权男63.03潍坊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大学渔业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37马海涛男78.11潍坊威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大学建筑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38于维丽女66.03汇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学制浆造纸工程师高级工程师39曹仁广男76.07山东俊富非织造材料有限公司大学化工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40邱慧云女70.05潍坊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大学结构设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41王丽影女76.07潍坊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大学工程咨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42毛世秀女69.05潍坊凯信机械有限公司大学造纸机械产品设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43张淑燕女69.10盛瑞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产品设计研发工程师高级工程师44王少军男70.07潍坊市热力有限公司大学热能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45李宪峰女74.09潍坊市园林管理处党校大学园林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46张元华男76.05潍坊市园林管理处大学园林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47孙旭财男70.10潍坊市园林管理处硕士研究生园林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48隋 *** 男75.12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运行部大学节能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49李蕊女76.03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大学无机化工工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50唐祖泉男72.01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纯碱厂大学机械电气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51郭亮男76.09潍坊海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大学机械电气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52张馨女73.01潍坊海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大学电力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53王增亭男66.04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大学建筑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54孙金江男71.12滨海开发区农林水利局硕士研究生园林绿化工程师高级工程师55李建光男77.12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滨海经济开发区分局硕士环保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56刘恩光男78.12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大学电气工程师高级工程师57董良军男73.05寿光富康制药有限公司博士研究生有机合成工程师高级工程师58崔永英女78.10寿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大学风景园林工程师高级工程师59王爱英女73.07寿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大学园林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60李素英女67.03寿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学食品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61张文男74.03山东寿光之一建筑有限公司大学建筑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62范黎明男62.02寿光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办公室大学环境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63李菊平女74.09寿光富康制药有限公司大学医药化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64宋成刚男66.06寿光富康制药有限公司大学医药化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65朱德芳女72.01诸城市交通运输局辛兴交管所大学公路工程与管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66王海明男69.12诸城市常山生态林场管理委员会大学林业调查规划工程师高级工程师67宋心文男67.09山东精典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学建筑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68孙纯锐男78.04诸城兴贸玉米开发有限公司大学化工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69郭伟男77.01山东阳光金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学建筑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70鞠文刚男76.11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汽车厂大学汽车车身造型设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71王克明男73.02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汽车厂大学产品设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72王培刚男77.09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汽车厂大学车身设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73张玉女78.01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大学车身设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74徐廷香女76.09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汽车厂大学汽车设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75仲伟坤男75.04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汽车厂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工程师高级工程师76梁启龙男72.10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汽车厂大学车辆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77李兆峰男74.04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汽车厂大学产品设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78朱炳江男74.01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大学化工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79高传善男71.09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大学化工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80孙建东男70.12潍坊齐荣纺织有限公司大学纺织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81祖威男77.01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大学电器设计研发工程师高级工程师82张丽艳女76.01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大学产品研发工程师高级工程师83赵建奎男70.11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大学总装工艺与工装设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84吴宗江男75.02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大学机械设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85李传成男72.07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大学产品研发工程师高级工程师86闫正富男69.12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大学机械设计及制造工程师高级工程师87曲会玲女76.01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大学机械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88任其信男66.01潍坊市峡山水库管理局大学淡水养殖和增殖工程师高级工程师89李国强男73.02潍坊市峡山水库管理局大学水利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90齐世杰男72.11潍坊市峡山水库管理局大学水利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91刘勇男67.01潍坊市城区供水处硕士研究生水利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92闫金华男62.11安丘市广播影视中心大学电视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93杨国勇男75.07山东上冶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大学建筑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94张建华女76.04山东景芝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大学建筑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95葛建民男68.02山东科灵空调工程有限公司大学制冷与空调工程师高级工程师96韩世亮男75.01安丘市水利局大学工程管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97王学洲男74.08安丘市水利建筑安装公司大学水利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98吴光群男67.10安丘市渔业办公室大学建设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99刘世磊男73.09安丘市水利局水利站大学水利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00李楠女73.12安丘市恒日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大学建筑材料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01薛校森男74.10安丘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大学道路与桥梁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02李庆国男66.11安丘市联运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大学汽车运用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103李金峰男72.01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学产品检验、计量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04王森堂男72.05潍坊市寒亭区公路局大学公路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05高松山男63.01昌邑市公路局大学公路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06姜晓冬男72.03昌邑市公路局大学公路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07王爱军男72.01青州市公路局大学公路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08田永涛男77.05潍坊市潍城区公路局硕士研究生交通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09邹雪松男72.07潍坊市公路路桥工程建设开发中心大学公路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10王东武男74.09潍坊市路桥工程建设二处大学交通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11秦振祥男72.11荣乌高速公路潍坊管理处大学交通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12刘国山男76.09荣乌高速公路潍坊管理处大学交通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13张常太男69.11荣乌高速公路潍坊管理处大学交通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14李超男70.03荣乌高速公路潍坊管理处大学交通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15李超芳女70.03荣乌高速公路潍坊管理处大学交通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16李兴林男77.09荣乌高速公路潍坊管理处大学交通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17付亭泉男67.01潍坊市公路工程监理处大学土木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18张海龙男77.02潍坊市公路工程监理处大学土木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19陈海峰男79.09临朐县公路局大学交通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20祝海燕女77.10临朐县公路局大学交通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21王建余男71.08青莱高速公路诸城管理处大学交通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22徐光亭男72.01青莱高速公路诸城管理处大学交通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23李海生男76.04潍坊市公路管理局硕士研究生信息化工程 高级工程师124邱国亮男79.07山东恒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大学工程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25宗培勋男66.11山东恒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大学工程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26曲伟芳男75.03山东恒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硕士研究生工程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27陆保军男72.01山东恒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大学工程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28秦相江男74.01昌乐县水利局大学水利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29王鹏翔男67.11昌乐县水利局大学水利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30孟庆安男62.09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学机械设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31高光启男63.05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学焊接工艺及设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32王明艳女74.10潍坊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学建筑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33李国刚男76.01潍坊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学工程管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34张立恒男75.03潍坊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学建筑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35王晓琳女80.01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大学园林设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36郭红梅女75.04山东华安集团有限公司大学建筑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37李佳梅女70.03山东华安集团有限公司大学建筑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38张存德男70.01潍坊市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硕士学位建筑工程高级教师高级工程师139刘玉胜男62.11临朐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党校大学建筑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40高继宝男69.10山东临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大学市政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41李锡川男76.03临朐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大学建筑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42刘金华男74.12临朐县国土资源局辛寨分局大学地质勘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43王风荣女73.09临朐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大学土木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44赵军男77.01临朐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大学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45孙海霞女73.10临朐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大学工民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46于延凤女68.02临朐县水资源委员会办公室大学水文水资源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47张如春男71.07潍坊市土地整理中心大学工程技术管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48郭丽娟女77.12潍坊市寒亭区建筑工程管理处大学建筑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49孙刚毅男73.02潍坊华光精工设备有限公司大学机械电气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50宋淑红女75.03寒亭区科技信息中心大学科技信息服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51孙振民男77.01潍坊滨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大学化工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52裴勇男68.01安丘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大学农机技术推广培训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53齐富平男62.07潍坊恒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学建筑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54刘悦军男69.12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大学设备动力 高级工程师155孟晓宁女75.09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硕士研究生电子信息技术 高级工程师156张宗文男61.12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硕士建筑工程 高级工程师157曾凡良男80.01山东润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学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58贾旺兴男60.07山起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大专机械设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59房师平男72.04山起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大专机械设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60宋永良男69.02山东大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大专化学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61李延昭男79.03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学发动机涡轮增压技术产品研发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62吴亚红女80.1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大学化学工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63谭润民男66.09临朐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大学水土保持工程师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