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转评最新规定
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领域从业的在职(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
以下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委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间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二)专业范围
建筑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岩土工程与测量、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经济、城市燃气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建材工程:硅酸盐工程、非金属矿及制品、无机非金属新材料;
生态环境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生物、环境化学、环境物理、生态环境监测;
水利工程:水文及水资源、水土保持、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标准条件
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三、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及任职年限条件
技术员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见习期满1年。
助理工程师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见习期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聘任技术员满2年;
4.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满4年。
5.对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且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学历可放宽至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
事业单位申报人须在岗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事业单位以工资表聘任时间为准,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以聘任文件或证书时间为准,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以取得相关资格时间为准。
专业技术人才调整工作岗位后跨系列(专业)申报职称评审的,须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级职称后,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评审,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申报人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专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所学专业为设计学类(专业为: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包装设计)并从事建筑和风景园林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建筑学和风景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为林学类(专业为:林学、园林、森林保护、经济林)并从事风景园林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风景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
(二)能力与业绩条件
助理工程师评审,需要提供一篇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或聘任技术员期间参与本单位建设工程方面的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等1000字以上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三)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申报人均须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和公需课程要求。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包括能力建设、职业道德、心理健康调试、知识产权和日常安全教育等相关内容的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需提交近一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四)考核要求
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且任期内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年限须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当年任职年限不做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其他要求
1.高技能人才申报要求:
在生产一线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参加评审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5号)执行。
2.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要求: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专字[2020]25号)执行。
3.从机关流转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要求:
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评审可比照同等学历、资历、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四、申报程序
1.坚持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民主评议、逐级申报审核原则。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标准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
2.申报材料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逐级审核上报。申报人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签字确认。
3.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评审办法
评审采取专业答辩和能力业绩评判相结合,实行百分量化制,其中,专业答辩实行命题匿名制、现场公开答辩的办法,满分60分;能力与业绩评价满分40分。实行末位淘汰,综合淘汰率不低于20%。
六、材料报送及评审安排
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材料报送采取 *** 预约形式。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做好材料报送工作(详见附件),并安排专人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报送的方式进行。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后退回。
参加上年度评审答辩未通过者,申报参评时须提交符合要求新的能体现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与业绩的材料。上年度综合评议未通过者,若无较明显的专业工作新业绩,本年度一般不予受理申报。
企业员工是否可以报研究员职称
可以的
近年来,民营企业涌现出大量专业技术人才。图为江苏省海安市白甸镇一家装备制造企业生产车间内,工人加紧生产建材设备。翟慧勇摄(人民视觉)
“评职称吗?”“不太了解”“没关注”“想评不知道怎么评”。在许多民营企业,科研、项目、业绩一个不差,但说起职称,许多员工仍然“没啥概念”。
作为提供了中国70%以上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企业数量的重要主体,民营企业不乏各领域的高端人才。与此同时,工程、卫生、农业、经济、会计、统计、科学研究等领域的职称评定由来已久。为啥一些企业对职称“无感”?民企评职称有哪些“绊脚石”?
近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做出安排。本报记者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采访。
顺应人才发展大趋势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3800多万,占全国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一半以上
王振勇是民营500强企业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副总裁,也是企业的技术“大咖”。早在2011年,他就曾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但是若要论职称,则一度有些“尴尬”。
“我的同学都是正高职称,我们都是博士,但我初级职称都没有。”王振勇道出了原委,“因为我们是民营企业,看重的还是你开发多少新产品、申请多少专利、销售增长率多少,不考核是什么职称,以前在职称申报上没有太大的动力。另外我们原来也不知道怎么报,不知道找谁。”
现实中,这样的情况的确不少。禾丰牧业技术经理封伟杰告诉记者,技术人员往往更关注产品在市场的实际竞争力,在职称投入上,更重要的是获取信息的渠道上相对有限。“禾丰成立20多年来,获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较少,技术人员队伍的实际能力水平与获得的职称不匹配。”
职称影响的不仅仅是员工的个人荣誉。据了解,因为没有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企业在申报项目、为技术专家申评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学术带头人的时候也屡屡受挫。在一次当地 *** 组织的活动中,禾丰牧业负责人曾向对接部门和盘托出自己的“烦恼”:民营企业技术职称谁来过问?
随后,当地 *** 派专门的工作队赶到禾丰牧业,就职称问题提供解决方案。近年来,全国不少地区在民营企业职称评定上也纷纷大力尝试。在汇总各地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日前,人社部正式印发《通知》,要求更好地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充分激发和释放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3800多万,占全国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一半以上。加强民营企业职称工作对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稳定就业等具有重要意义。
在中国企业联合会首席研究员缪荣看来,此举可以说是“因时而动”。“现在许多优秀人才进入民企工作,从企业发展趋势来讲,增强人才储备、促进人才梯度发展是非常关键的。过去民企评职称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进一步推进职称工作,对于人才成长、企业进一步发展都有好处,是顺应当前企业发展形势的。”缪荣对本报记者表示。
破解职称评审堵点痛点
——进一步打破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等限制,为民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创造便利条件
职称评审究竟怎么操作?有关部门给禾丰牧业的建议是走“自主评审”的路子。据了解,目前禾丰牧业的职称自主评审有了初步的方向,从去年起已有 *** 专人对接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立项并协调后续落实。
封伟杰介绍,企业自主评审职称,就是把评定职称的主动权交到企业手里。企业作为评价主体,多维度考核技术人员,自己决定职称如何评定。这一办法,也成为《通知》给出的举措之一。
“民营企业职称申报评审渠道不够畅通一直是大家反映的主要问题,也是《通知》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说,要破解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的堵点痛点问题。
——在职称申报方面,进一步打破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等限制,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创造便利条件。
对中小民营企业密集的地区,鼓励各地在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专门设立职称申报服务点,或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受理职称申报,提高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的便捷化程度等。
“各地人社部门对民营企业职称申报进行兜底,通过其他渠道不能申报或不方便申报的,最后由人社部门解决职称申报问题,不得再出现‘申报无门’现象。”该负责人说。
——在职称评审方面,确保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享有平等待遇。
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支持中小企业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工作。也可以依托具备专业优势、服务能力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开展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可以看到,从职称申报到评审,《通知》对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都有所兼顾。“许多中小企业业务导向强,更强调做出业务成绩。但不可忽视的是,中小企业是创新的重要主体,在专业技能方面有很强的钻研动力。做好职称评定,对完善创新型高端人才的评价、促进人才成长是有益的。”缪荣说。
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性
——紧贴民企用人需求,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引导职称与薪酬挂钩
过去,一些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积极性不高,也反映出以往的评审标准与民营企业实际需求衔接不够,一定程度上存在“用的评不上、评的用不上”等问题。
对此,《通知》把完善评价标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例如,紧贴民营企业用人需求,充分考虑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评审标准,防止评价和使用“两张皮”。同时突出市场评价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为调动企业和职工参与职称工作的积极性,《通知》也有所安排。一方面推广在线评审,进一步简化申报评审程序,精简申报材料;另一方面,促进职称评审结果与民营企业人才培养、使用相衔接,引导民营企业将职称评审结果作为确定岗位、考核、晋升、绩效、薪酬等的依据。
在前期一些企业的探索实践中,相关举措已经收到不错的效果。禾丰牧业方面反映,自推动职称自主评审以来,员工积极性很高。过去一年里提报论文的技术人员比例提升,行业核心期刊发稿人数超过20人。在申报专利等领域,员工也有积极性,去年禾丰牧业还荣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
在封伟杰看来,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规划、研发热情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研发实力和产品竞争力。如果把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与职业晋升有机结合,就能直接带动专利、科研项目的申报。将职称与工资、福利、职务升迁等挂钩,对人才的吸引力也会增强。
“有关领导和部门深入企业,为我们建立职称自主评审机制出主意、想办法,让我们在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方面如虎添翼。”禾丰牧业董事长金卫东说。目前,禾丰牧业研发团队总计400余人,其中博士14名,硕士百余名,集团研发中心科研实力不断攀升。
在缪荣看来,推进民企职称工作,积极影响还不仅仅在企业与个人层面。他说,民企有许多业绩突出的高端人才,但是过去由于职称渠道不畅通等原因,在不同平台横向交流的时候可能会错失许多机会。而现在逐步打破过去的局限、破除制度安排上的不对等,对于整个人才体系的沟通交流、国家人才队伍的壮大、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都有好处。
山东省副高级职称有哪些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农业(畜牧、兽医)专业副高级、中(初)级和基层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5日 16:53 阅读次数:382来源: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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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工作部、科技创新局,南海新区农业海洋局、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的通知》(鲁农人字〔2020〕36号)和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将报送2022年度农业(畜牧、兽医)专业副高级、中(初)级和基层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1.农业(畜牧、兽医)专业副高级、中(初)级职称: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农业(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农业(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其中,副高级、中级职称申报范围是全市从事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培训、科技管理等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初级职称申报范围是市直从事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培训、科技管理等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基层农业(畜牧、兽医)正高级、副高级职称:在我市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从事农业技术、研究、推广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实行“双通道”,可自主选择基层职称或全省统一的职称。
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农业(畜牧、兽医)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我市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外地民营企业被派驻我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条件的技能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4.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可以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农业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鲁农人字〔2021〕48号)参加农业技术职称评审。
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由所在单位通过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或者通过人事 *** 机构申报;自由职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由人事 *** 机构或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6.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标准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
1.按照《山东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农人字〔2020〕35号)、《山东省基层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鲁农人字〔2020〕36号)等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2.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对申报人员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进行综合评价,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3.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 *** ( *** )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4.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证明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书自愿提交。
5.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继续教育数据。
6.其他有关政策及要求按照《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
三、申报程序
申报评审职称,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核呈报的申报程序。采用 *** 化申报方式,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均须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信息填报、审查审核、信息呈报等。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技术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称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申报人员网上填写申报信息及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诚信承诺书”栏目签署本人姓名,严禁他人代签。填报要求见附件5。
同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上传材料按照“时间+内容”的格式命名,便于评审专家审核查看。如:“2010年高级农艺师资格证书”“2002年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等。
2.“获得资格时间”指生效时间。2021年5月1日前,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公布之日起算,2021年5月1日后,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生效时间)起算;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
3.“等级”栏,按照成果或表彰荣誉发证机关的等级填写,如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等,不能明确发证机关等级的,可以不填写;“其他”项“等级”栏,根据所填内容,填写国家标准、省级标准等,不能明确的可以不填。
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还应上传《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
(二)单位审查、民主评议推荐、公示
落实用人单位审查材料的主体责任,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要按“六公开”要求组织民主评议推荐,填写《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人数较少的单位,可由主管部门统一成立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从业行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民主评议推荐办法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事业单位申报推荐的审核监督(非事业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报提交《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附件3)。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 *** 机构或所在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等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填写《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4)。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网上填报材料规范、完整、清晰。呈报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呈报部门呈报
1.申报农业(畜牧、兽医)专业副高级、中(初)级职称,按照职称分级管理要求,呈报部门及其权限为:
市直单位范围的,由主管部门呈报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区市所属单位范围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呈报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劳务派遣人员、人事 *** 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 *** 机构会同申报人员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2.申报基层农业技术职称,按照职称分级管理要求,呈报部门及其权限为:
基层农业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农业部门组建相应的评委委员会组织实施;基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由各区市主管部门会同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呈报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各呈报部门请及时与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对应的“农业专业”系列申报路径。
(五)补充完善材料
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通过申报平台直接退回申报人并告知修改意见。申报人员应及时登录申报平台查收,不再单独提醒,并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后再次逐级报送。因申报人员未按时修改、修改不全面等个人原因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四、评审结果核准公布及发证
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威海市农业农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按程序确认或核准备案、及时行文公布,职称取得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个人账户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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