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工评审条件?

Ⅰ 评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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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如下:

1、中专毕业工作满5年,或大专毕业工作满3年,或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或硕士毕业经考核合格者可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

2、大专或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含5年),或硕士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或博士毕业经考核合格者可申报中级工程师职称;

3、本科毕业或硕士毕业从事工程师工作满5年以上,或博士毕业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4、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受聘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含5年)可申报教授级高工;

5、本科毕业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其中从事经济工作满3年),或硕士毕业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其中从事经济工作满2年),或博士毕业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其中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可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

(1)山东省高工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业绩能力要求: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相应的成果奖励。

2、主持或为主完成过二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成果奖励。

3、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经成果验收与鉴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相关奖励。

4、主持或为主承担过本行业技术发展规划,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在全行业推广应用。

5、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项目,并有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肯定。

6、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7、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及省(部)级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该标准或规范已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

Ⅱ 山东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专业有哪些

山东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专业分为:工程建筑类,机械电气工程类,计算机类,水利能源类等;代评资料齐全,永久可查。

招生办: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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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山东济南评定副高级工程师的条件是什么

关我吊事

Ⅳ 山东省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

山东省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

1.助理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Ⅳ 正高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条件:1、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

2、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中专以上学历,20岁以上。中级工程师:5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大专以上学历,25岁以上。高级工程师:8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大本以上学历,30岁以上。

拓展资料: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之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Ⅵ 副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工程师职称评定学历条件:

①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②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③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取得3个科目(模块)合格证书;

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取得4个科目(模块)合格证书;

外语条件:参加A级考试 必须提前考了计算机和职称英语,发表过论文。

Ⅶ 参加山东高级职称评定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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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类:土木建筑、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土岩方等

园林类: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等高级职称评定河北高级职称评定

建筑类:工民建、工民建安装、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装饰、测量、工程测量等

电子电气类:电子、电子信息、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等高级职称评定河北高级职称评定

机械类:热能动力、机电、机电工程、化工、机械、机械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设备安装高级职称评定河北高级职称评定

水电类:水利、水利水电、水电安装、水电工程等

路桥类:路桥、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等

市政类: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等

医学类:临床医学专业

、预防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医学影像学专业、法医学专业、药学专业、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专业、护理学专业、医学检验专业、临床医学、麻醉医学

其他类:制冷与空调维护、暖通、腐蚀与防护、给排水、锅炉、窑炉、概预算、结构、安全等

联系单位:北京乐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郭老师

Ⅷ 山东省最新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从聘工程师开始五年,取得本科学历至少三年!

Ⅸ 山东省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有哪些规定

2012年山东省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一、申报条件

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

(一)中学高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二)中学一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评审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料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七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三)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六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九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小学(幼儿园)一级教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三、破格申报条件

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县(市)级以上同行的公认,并获得一次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

2.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3.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厅)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公开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交流或推广,或因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

四、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在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人员,在近两年年度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

五、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对外语、计算机的要求和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第五条 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水平

1、中学高级教师: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一定浓度的相关学科知识,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循环教学,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动态。

2、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教学基本功扎实,具有本学科牢固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教学原则和教学 *** ,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态。

二、业绩条件积极投身教育改革,较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注重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造和实践能力。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必须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备课、讲课,批改讲解作业,从事学生学习成绩的命题、分析工作、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承担班主任工作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指导、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能结合教学实践写出一定水平的教(科)研文章,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取得一定的工作实绩。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研究,交流或发表有一定水平的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一篇.

三、继续教育中小学教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相就的学分(具体学分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四、工作能力与实践经验(一)中学高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2.承担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3.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4.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至少发表一篇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在市(城)级交流或推广。(二)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

1.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好,能形成自己的教育特色,所教班级学生合格率、先进生转化率较高,受到校级以上表彰;

2.承担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一次以上,且教学效果好;

3.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三年以上,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被学校授予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

4.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研究,交流或发表有一定水平的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一篇.

Ⅹ 请问山东省晋升高级工程师的条件是什么,如何进行打分评定,对论文、成果的要求是什么

2005年度申报晋升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暂行办法》的规定,凡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可申请参加晋升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呈报评审材料的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1份;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简表》一式3份;

3.《推荐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20份(为便于整理,请打印并用A3纸复制);

4.学历证明、奖励证书、论文、著作以及其他能证明本人资历、能力、水平的材料原件;

5.外语考试成绩;

6.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

7.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原件;

8.改系列评审的,须填写《改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并提交原《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

9.《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六公开”监督卡》一式1份;

10.《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及软盘。

二、呈报程序及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者,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报有关材料,经民主评议、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印鉴,负责人签字后,送呈报部门。

2.呈报部门(各市人事局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省直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符合要求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表》的“呈报部门意见”栏内签署呈报意见并加盖印鉴,负责人签字后,连同其他有关评审材料按时呈报高级评审委员会。

3.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各项表格的填写要符合“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打印要正规、整洁,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应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经审查认为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有问题及手续不全的评审材料,呈报部门有权决定“不予呈报”。

4.报送评审材料时,需交纳评审费360元/人。

三、呈报时间

2005年10月25日至11月8日

四、呈报地点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人事处(济南市历山路146-6号)

联系人:姚伯祥

联系 *** :82679052

青岛市卫生晋升副高支农地点怎么选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青岛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5〕159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5年山东职称推荐排序表我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呈报的程序

青岛市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相结合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学术宣读。送审的论文、论著、科研立项及成果按要求在本人所在科室全体人员会议上进行公开宣读,接受不少于本科室人员总数90%人员的评价医学.全在.线搜.集 . ,评价情况作为职称推荐的参考依据,学术真实性达不到60分的,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四)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按规定公开专业技术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等情况,事业单位应一并公布岗位名称及空岗数量,要严格程序,严密组织,按要求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五)单位组织填报人填写有关申报材料。要根据申报人的书面材料,单位人事部门辅助申报人使用“青岛市职称评审系统( *** 版)”填录相关信息资料,并进行数据审核,打印申报系统生成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将《一览表》返回申报人认真审核,由申报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不得代签。

(六)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所在单位将晋升卫生专业高级申报系统生成的《一览表》在明显位置张贴公示5个工作日。专业技术人员要实事求是填写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语:“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聘用年限、学历、科研成果、论文、著作、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内容格式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凡存在误填、漏填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一律不得上报。单位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照要求签字、盖章。其中,所在单位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由审核人、负责人分别签字确认。申报材料上报后一律不得更换、补充,材料应由各单位负责上报,评审材料不得由评审对象本人报送,否则不予受理。公务员及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外,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八)组织填写《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九)组织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单位内部推荐申报人员情况表》。

(十)申报材料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同意推荐晋升ххх职务任职资格)后,按规定时限报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二、应呈报的有关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须使用统一规范的印刷表格,不得使用单页自行装订的表格)。

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原件一式3份。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由系统生成,A3纸型打印)原件一式3份,正、副高级申报统一使用《青岛市职称评审系统( *** 版)》,需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此次申报正、副高级需使用不同的申报路径,若没有所需路径可按照《使用说明》进行申报(填报前请务必认真阅读该网站“业务指南”版块的《使用说明》文档)。

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经单位审核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000字以内,A4纸打印)。

5.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论文需复印封面页、目录页、论文全文和封底页,著作需复印封面页、编委会页、目录页和封底页,每篇分别装订)。著作、论文、作品原件现场审核后由单位带回。中文杂志须具有CN/R刊号医学.全在.线搜.集 . ,提交时须同时提供在中国知网、维普数据库或万方数据库等主要 *** 数据平台的论文在线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内容应包含论文题目、作者名称、作者所在单位、发表期刊名称、发表时间等信息。打印页面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山东职称推荐排序表;经SCI收录的文章需提交具备查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非中文版的还需同时提交论文的中文译本;

其中:《一览表》中“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以下简称“论文、著作、作品”)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

《一览表》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以下简称“成果及受奖”)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项。

在研科研课题须为省部级以上立项,并须提供立项文件;通过鉴定的须提交项目鉴定表原件,且项目鉴定表课题承担人一页应有鉴定部门的公章。科研成果获奖的应同时提交项目鉴定表、获奖证书及获奖公报(或光荣册)原件。任现职以来获得的行政奖励、荣誉称号及专业学术团体 *** 等证书、证明原件。其中,申报副高级的除《一览表》中填报的“成果及受奖”外,可另行提报其他“成果及受奖”原件,每项不超过3项。

6.有效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2002年(含)以后取得的学历须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认证后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证明文件。遗失者,可提交本人档案中“学籍登记表”或“毕业生登记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由人事部门按“三龄一历”规定审核后,由审核人、单位主管人事的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对登记表全部页面加盖骑缝章,上报材料时须同时携带呈报人的人事档案备查。

7.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有效的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申报类别为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和护理专业的申报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且执业范围应与申报评审的专业相一致。申报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医.学.全,在.线搜.集 ,申报护理专业的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人员填报“所从事专业”,须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按《山东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目录》选择申报,对未列入的专业,选择相近或上一级专业申报。各类执业证书所登记的现执业地点须与所在申报单位相一致。

8.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有效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职称外语考试选择英语的,报考的英语类型必须是“卫生英语”;已办理职称外语免试、成绩放宽资格的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3年内有效,职称外语放宽成绩审核表当年有效。

10.申报卫生正高须提交符合条件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报卫生副高需提交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条件的《青岛市晋升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办理计算机免试的人员须提交符合要求的《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或《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3年内有效。

11.凡被推荐参加评审人员的材料中,均须报《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原件2份,否则,各级评委会不予受理。专业技术人员认为本单位已实行“六公开”后签字。填卡时,专业技术人员少的单位,尽量都签字;人员多的单位,尽量选参加评审的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2.《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专家委员会推荐表》1份(附件1)。

13.《2015年度青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情况统计表》(附件2,各单位一份)。

14.《青岛市事业单位现有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3,各单位一份)。

1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送审论文、著作宣读审定表》1份(附件6)。

16.《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单位内部推荐情况表》(附件7,各单位一份).

17.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原件。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在参加职称评审时作为参评要素予以综合考虑。根据《关于在青岛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强化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青人社办字〔2013〕125号)文件规定,自2013年起,青岛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必须每年取得继续教育学分25分。2013年至2015年继续教育学分合计不足75分的,不得申报2015年度卫生系列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18.申报卫生系列临床学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还需提交反映个人学识水平的原始病历2份,不得拆装,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19.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需要到农村服务累计达1 年以上的,须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0.有关援外、 *** 、援疆、支援四川灾区等证明材料原件。

21.改系列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4份均要求认真手写,复印无效,A4)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2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期内,担任行政职务者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任职文件复印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位上工作,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 *** 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提供《青岛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在两类岗位任职审批表》原件。

23.卫生人机对话考试合格证书,且与申报评审的专业相一致。

24.卫生高级报送的材料、证件等按照以下顺序整理。所有复印件要求使用A4纸型清晰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相同顺序另行装订成册。

之一册顺序:学历学位证、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职称计算机合格证、聘书、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第二册顺序:成果、奖励证书、发表论文、著作(注:按照代表的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排列,并在复印件上按相同的顺序编号,须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填报的内容和顺序一致);

其他材料整理顺序:《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表》、《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单位内部推荐申报人员情况表》、各年度考核登记表、工作总结等。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履行的手续及要求

1.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印鉴;同时汇总 *** 《2015年度申报评审××系列×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数量、专业特点和需求,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推荐工作。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和尚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除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外,不再推荐评审。

3.根据鲁人社字〔2015〕297号规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4.受组织派遣参加援外、援川、援疆、 *** 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推荐。

5.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报告1份,并由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加盖印鉴。

6.呈报的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尽量采用打印,按要求装入统一印制的材料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评审材料袋封面上要清晰注明各种材料名称及数量、呈报部门、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拟晋升职务、二级专业名称、材料分类(正常晋升、破年晋升、破学晋升 、改系列平转)。

7.评审收费仍按照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0〕235 号)的规定执行。

三、填报说明

(一)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 “ 无 ”,不能置空。

(二)申报材料中的“单位”、“呈报单位”一律使用法定全称(即与公章相同),并填写至所在具体工作单位。“所从事专业”须按《山东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目录》(附件4)规定的专业名称填写,如在目录中无完全对应专业,可按相近或上一级专业名称填写。

(三)“学历”应填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应填报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历(后学历须满三年)。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分别填写为“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党校学历填写“中央(省、市委)党校研究生、大学、大专”;1993-1997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填写“省业余大学、大专”。

(四)评审表中“任现职后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须填写语,统一规范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由本人签字。没有和签字的材料不予受理。

(五)“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填写: × 年 × 月, × 校 × 专业。

(六)“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之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 。采取时间/年限的填法,例:1998年10月连续聘任至今, 累计聘任5年, 填1998.10/5,中间有间断, 累计聘任3年, 填1998.10/3。

(七)“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栏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八)“科研课题、成果”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课题、成果和奖项。

2.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奖项。

3.“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 年 ×月。

4.“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 “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 ,依此类推,为第2位的,填:2/3 (申报表格中的“位次”栏均依此法填写)。

(九)“论文、著作、作品”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作品;

2.要填写发表在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 、ISSN)的报刊上的论文、作品,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

3.“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 × 年 × 月;

4.“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 × 药物治疗 × 病的临床效果分析》”;

5.“报社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十)“成果及受奖”和“论文、著作、作品”栏,要有选择性的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均不超过3件。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并在刊物封面上依此顺序编号排列。一项内容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上述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呈报日期,超期的不予认可,不予受理。

四、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内不得申报

1.年度考核合格以下等次者;

2.出现严重差错受单位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者;

3.负三级以上医疗事故次要责任者医学.全在.线搜.集 . ,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之日起1年内不得申报;

4.年度医德医风考评被定为不合格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两年内不得申报

1.因医德医风、责任心、服务态度等方面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2.负三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之日起);

3.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经查属实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三年内不得申报

1.一、二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之日起);

2.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自查实起五年);

(四)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五)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报送材料时间

卫生副高(含市卫生计生委委属单位正高)材料报送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11月20日下午4点之前(报送时间安排见附件7),卫生正高材料报送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11月14日下午4点之前,过期不再收审。

各区(市)人社局及有关单位报送卫生正高申报材料地点: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安路891号三楼309房间),联系 *** :66711930、66711933。

青岛市卫生计生委委属单位报送卫生正高材料以及全市卫生副高申报材料报送地点: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栖霞路16号),联系人:关月梅 吴小梦,联系 *** :82892013。

山东省建设工程2022年副高级职称结果

职称一年一评!一定要把握时间准备好材料山东职称推荐排序表,还需要论文,业绩等内容,这些都需要提前准备,为山东职称推荐排序表了材料齐全提高通过率,通过的人才很多都是提前半年至1年开始准备,我们看一下大体流程。

2022年职称申报条件:

1.助理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022年工程类职称专业分类如下:(助理、中级、高级)

1.建筑: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安全管理,建筑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建筑给排水,土木工程,土建工程。

2.结构:建筑结构,结构工程,结构设计,钢结构。

3.装饰:装饰装修,建筑安装,水电安装,消防水电,建筑水电安装。

4.市政:市政道路,市政工程,市政给排水,城市规划,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

5.园林: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园林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园林建筑,风景园林,景观设计。

6.路桥:道路与桥梁,市政桥梁。

7.机电:机电设备,机电工程,机电设备安装,机电一体化。

8.机械:机械工程,机械设计与制造,建筑设备机械,机械加工,化工机械制造,水利机械,热能动力机械与装置,汽车维修。

9.电子:电子计算机,电子仪表,电子仪器与测量、电子工程,电子信息,电子材料、计算机科学。

10.化工:化工工艺,化工分析,化工机械,化学工程,无机化工,有机化工。

11.电气:建筑电气,建筑电器,电气工程,工业电气自动化,电气技术,电气自动化,电力安装,电力工程。

12.环境: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保护,环境艺术设计。

13.概预算:概算预算,建筑预算,工程预算。

14.采矿工程,水利工程,水利水电,船舶工程,自动化工程,暖通工程。

资格评审后,分别由相关省山东职称推荐排序表;市(部分市区)人事职称部门或职称办授权的人事 *** 部门负责办理及发放。

申报评审优势:

1、直属资源取得指标后申办操作,同时申报材料方面做针对性完善处理山东职称推荐排序表

2、放宽流动人才的限制,各地毕业生、工作人员均可以评审,证-书全国有效山东职称推荐排序表

3、减少了申报者在申报过程中的各种麻烦,由本机构全权负责申报。

4、申报不通过者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报流程:申报人按要求将申报材料准备完毕,报送我单位人员审核,由经办人员对申报人的申报内容及资料进行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评审机构评审。

[山东省]山东职称推荐排序表,山东职称对应

山东职称评什么专业的比较好啊

山东方面经济师比较热门 工资都有提 好像私企都能涨不少 你朋友在编么 在编山东职称推荐排序表的话评经济师待遇特别高山东职称推荐排序表的 其实还得看主要工作方面山东职称推荐排序表的专业 工程师的话虽然能招标什么的 但是能干预算造价什么的话

还是偏向经济师这类比较好

山东省济南市2011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具体赋分标准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呀?

(一)定性评价量化赋分内容

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工作业绩、贡献等。

(二)定量评价量化赋分内容

教育教学年限,现资格年限或任现职年限,教学工作量、教案、教学业绩,班主任工作年限,综合荣誉、专业奖励、论文著作,学历,年度考核结果等。

四、量化赋分推荐的办法

(一) 定性评价办法

1、教师职业道德评议:主要由教师(单位教师较多的,可由本学科教师和其他部门业务相关人员)进行投票评议,原则上同意票数超过三分之二以上方可推荐。同时,还要适当听取学生及家长的意见。

2、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工作业绩、贡献评议:主要由专家评议小组对申报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工作业绩和贡献,进行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主要根据平时教学效果、工作量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量化赋分。论文著作的量化评价要区别对待,对高校教师,要作为必要条件,制定量化考核标准,适度提高其质量要求;对中小学教师不作硬性要求,可作参考。

(二)量化赋分及权重(满分130分)

1、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业绩、贡献评价赋分(50分):

由专家评议小组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常规工作检查情况,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业绩、贡献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教师职业道德10分;近两年来课堂教学、教案、作业批改、学生管理、教学成绩、学生评教、教育教学工作量和年度考核等30分;教育教学 *** 10分。

2、年限、学历赋分(38分):

教学年限20分、聘任年限10分、学历8分。

3、任现职以来奖励赋分 (37分):

综合奖励10分、教学奖励8分、班主任奖励6分、教学成果奖励13分。

4、其他赋分(5分)。

五、量化赋分推荐的程序

(一)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专家评议小组、民主监督小组。

(二)召开专业技术人员(或教职工)大会,公开空缺岗位、申报数额。

(三)制定量化赋分推荐办法。

(四)个人申报,组织审核。

(五)个人述职,民主推荐,专家评议,量化赋分,名次公示;

(六)根据综合量化赋分名次,领导小组确定推荐人选。

(七)填报材料,单位将个人申报材料中的《山东省中小学、中专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A3纸型),在本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八)报送材料。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关于干部兼课问题

申报教师职称的中层以上干部,要有一定量的教学课时。

(二)关于小学超高教师的量化赋分推荐问题

小学超高教师的量化赋分推荐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参照本指导意见制定具体的量化赋分推荐办法,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区为单位组织实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人员;

3、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4、近两年未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

5、近两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以上的人员(正常产假除外);

6、从事有偿补习或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谋利益的人员;

7、不符合省市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的人员。

(四)量化赋分推荐办法的制定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教师特点和教学实际,参照本指导意见,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民主集中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评审高、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的推荐办法。

本指导意见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推荐高、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细则

附件: 推荐高、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量化赋分细则

一、学历赋分

1、硕士8分、本科6分,专科4分、中专2分。

(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其学历赋分在相应学历分值上再增加1分;

(2)后学历不满3年不赋分;

(3)党校、干函大学历,结业证、课程班毕业证不赋分。

二、年限赋分

教学年限:教学工作年限,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任现职年限: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10分。取得职称资格未聘年限,每年0.5分(学校自行掌握)。

*** 年限:任现职以来的班主任、兼课的年级组长及中层以上干部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10分;学科组长、备课组长每年0.5分,累计不超过5分。以上各种 *** ,同年度不累计赋分。

支教年限:任现职以来,市区教师在边远地区或薄弱学校任教年限,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2分;由城镇学校调到农村学校5分,由省市规范化学校调到普通学校3分,援疆、 *** 、援边一年以上教师3分。不累计赋分。

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每年赋1分,累计不超过5分。

三、综合表彰奖励赋分

(一)综合奖励名称

优秀教师、十佳教师、百佳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拔尖人才,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记三等功,先进工作者等。

(二)按表彰奖励等级赋分

1、省 *** 表彰或省人事厅与省教育厅联合表彰10 分;

2、省教育厅、市 *** 表彰或市人事局与市教育局联合表彰8 分;

3、市拔尖人才、市级五一劳动奖章赋6分,记二等功赋6分、三等功赋4分;

4、市教育局、县区 *** 赋4分;

5、县区教育局赋2分;

6、镇 *** 、办事处赋1分;

7、教育办、学校赋0.5分,累计不超过1分。

综合表彰奖励赋分,限更高一项,不累计赋分。

四、教学奖励赋分

(一)奖励名称

教学能手、优质课(精品课)、说课、课件等。

(二)按奖励等级赋分

1、教学能手:

省级8分、地市级6分、县区级4分、乡镇2分、直属学校1分。

2、优质课:

省教研室一等5分、二等4分、三等3分;

市教研室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

县区教研室一等1分、二等0.5分;

乡镇、直属学校一等0.5分。

注:(1)在全国、省、市级公开课分别按2分、1分、1分赋分,相应等级的课题组课题研究中的优质课,分别按1分、0.5分、0.5分赋分。

(2)高校精品课负责人赋4分,参与者赋2分;

(3)高校教学团队成员:国家级3分、省级2分、校级1分。

3、说课、课件、录像课、优秀教案:

国家级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

省级一等1分、二等0.5分、;

市级一等1分、二等0.5分;

县区级一等0.5分;

各级电教优质课、课件按同级教研室标准折半赋分。

教学奖励赋分,限更高一项,不累计赋分。

五、班主任奖励赋分

(一)奖励名称

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大队、中队),先进班集体,走青春路、做育花人。

(二)按奖励等级赋分

1、优秀班主任:

(1)省级赋6分、市级赋4分;

(2)市教育局赋3分、县区教育局赋1分;

(3)乡镇、直属学校赋0.5分,累计不超过1分;

2、优秀辅导员(大队、中队):按优秀班主任标准折半赋分。

3、走青春路、做育花人:

市 级: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

县区级:一等2分、二等1分、三等0.5分。

4、先进班集体:

省级赋4分、市级赋2分、县区级赋1 分。

班主任奖励赋分,限更高一项,不累计赋分。

六、教学成果赋分

(一)奖励名称

教师素质大赛、优秀辅导(指导)奖、课题研究、论著。

(二)按奖励等级赋分

1、教师素质大赛:

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区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镇教育办、县区直属学校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

2、优秀辅导(指导)教师奖:

国家级一、二等2分;省级一、二等1分;市级一、二等0.5分。

注:(1)仅限数、理、化、生、信息等奥赛及英语、技能、创新设计大赛辅导奖,累计不超过2分。

(2)其他市级以上辅导奖赋0.5分,不累计赋分。

(3)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辅导教师奖,国家级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省级一等2分、二等1分、三等0.5分。

3、课题研究、论文、著作、教科研成果:

(1)课题研究先进个人、优质课论文获奖0.5分,累计不超过1分。

(2)参加课题研究,经专家鉴定(由规划办或社科办组织鉴定的)揭题有结果的,主持人及其他人:

国家级课题4分、2分;省级课题3分、1分;市级课题2分、1分;县区级及其它市级以上各级教育行政业务部门鉴定揭题有结果的课题1分。

(3)公开发表论文(同时具有ISSN和CN刊号,主要刊物名称: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山东教育、现代教育导报(省级)、济南教育,大学学报,中小学各科有关教学杂志等,限之一位)

国家级赋4分、省级赋3分、市级2分;

《济南教育》赋1分;《现代教育》按市级赋分。

注:发表在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汇集上的不赋分。

(4)获奖论文(限之一位)

中国教育学会学科委员会:

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省教研室、国家教科所:

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市教研室(市教科所、省教科所、省教育社):

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

县区教研室:一等奖0.5分;

省市级教育学会:按省市级教研室论文折半赋分。

(5)著作

与学科教学有关的著作:主编5分、副主编4分、编委2分。

参编教材:

部级统一审定教材,主编5分、副主编4分、编委参编者2分;

省级统一审定教材,主编4分、副主编2分、编委参编者1分;

市级、校内公开出版教材,主编3分、副主编2分、编委或参编者1分;

正在使用的未公开出版的地方教材、校本教材,主编、副主编1分、编委或参编者0.5分。

教辅用书:

省、市教研室组织参编者每本1分,总分不超过2分。

(6)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

省级:一等4分,二等3分,三等2分(省教育厅颁发的);

市级: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市教育局颁发的);

区级:一等1分,二等0.5分;

教科研部门、其他教育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折半赋分,累计不超过1分。

注: 教学成果赋分,其中教师素质大赛奖、优秀辅导奖各限1项;课题研究、论文、著作、教科研成果,中小学(中专)教师限1项,高校教师限3项。

七、其他赋分

1.学科带头人:市级赋3分、县区级赋2分。

2.学科中心组成员:市级赋2分、县区级赋0.5分。

3.济南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赋2分。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简述

之一章、总则

1、之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山东职称推荐排序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山东职称推荐排序表,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能力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山东职称推荐排序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1] 是指对参加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岗位竞聘人选的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专业水平是否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综合评价,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3、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4、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5、第五条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 [2] 。正高级教师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组织评审,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备案;其他等级教师职称评审的组织管理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申报

6、第六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必须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中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

7、第七条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须个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等,并如实提供相关申报评审材料。

8、第八条 经拟聘学校(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可以跨校竞聘、申报,并根据推荐、评审情况,由该学校(单位)按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有关规定予以聘用。

第三章、推荐

9、第九条学校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数量、等级和工作需要,确定竞争推荐人数,并组织竞争推荐。

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均可参加竞争推荐。通过竞争推荐,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由学校(单位)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职称评审,通过评审的,由学校(单位)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

10、第十条学校(单位)成立由专家和一线教师组成的推荐委员会(7人以上),对参加竞争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11、第十一条 学校(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学校(单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在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12、第十二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及时送呈报部门。

13、第十三条正高级教师的推荐,由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按相关规定统一组织。将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呈报。

第四章、呈报

14、第十四条 申报材料须由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报送,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方可受理。

其中,报上级职称主管部门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须逐级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审核同意。

15、第十五条 呈报部门应对评审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按照规定的评审材料的类别和数量及时呈报到相应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16、第十六条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应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逐一进行认真审查,符合规定要求后,再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第五章、评审编辑

17、第十七条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根据要求受理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制定评审工作方案,经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18、第十八条中小学教师职称实行评审委员会评审制度。根据评审的需要分别组建高级(含正高级)、中级、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高级(含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一般不少于17人,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一般不少于10人,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一般不少于7人。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须由现聘为相应及以上职称等级的教师组成。

高级(含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由长期在中小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正高级教师和高等院校基础教育教授岗位、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研究员岗位上任职且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家组成,其中,中小学教师应不少于60%。

19、第十九条 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注重教书育人业绩和一线教学实践经历。乡村中小学教师和城镇中小学教师分开评审,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予以适当倾斜。

评审委员会实行评审专家责任制。

20、第二十条 评审工作的基本程序山东职称推荐排序表

(一)、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简要汇报准备工作情况。

(二)、专业(学科)评议组成员或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分组审阅评审材料,集体评议讨论,提出初步评议意见。

(三)、专业(学科)评议组向评审委员会汇报评议情况。

(四)、评审委员会全体执行委员审议,进行综合评价,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21、第二十一条 对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实行公示制度。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原呈报部门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2、第二十二条 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写出工作总结、会议纪要等,对评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按要求整理好有关评审材料,公示期结束后及时报送核准。

第六章、核准公布

23、第二十三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经调查核实符合条件和评审程序的,由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核准并正式行文公布。

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当年度不再重新召开评审会议对其进行复议,也不得再改报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

24、第二十四条 经核准公布的,颁发统一制式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水平评价证书,其《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七章、附则

25、第二十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规定执行。

26、第二十六条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职称改革的有关规定,改革后的中小学教师,不再适用原人事部《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中“关于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即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问题”的规定,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3] 。

27、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