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龄41付高职称,退休金是多少
2425元。根据查询相关 *** 息显示,按照山东省的6573元计算,每月可以领取2425元的基础养老金。退休金是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工作人员退休后一次、分次支付给职工的服务酬劳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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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退休教师工资标准表
1、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山东职称退休金,正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490元山东职称退休金,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290元。
2、1949年1月1 日至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当地人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员山东职称退休金,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3、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同岁和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40元、70元和140元。其中,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提高150元、70元和130元。
4、企业退休 *** 干部,每人每月再提高5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 *** 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七十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莱阳市中级职称23年教龄的退休工资是多少
6800元。莱阳市中级职称退休工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23年教龄退休工资为6800元。莱阳市一般指莱阳。莱阳市,山东省辖县级市,由烟台市代管。位于山东省东部。
山东省三级专业技术退休工资
每人每月增发50元。
对于退休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 *** 资格的退休人员可适当增发养老金。其中,教授级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其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 *** 每人每月增发50元。
山东省工龄25年,个人帐户57000元领多少退休金
山东省工龄25年,个人帐户57000元领取的退休金与退休前工作及职位有关,有一定职称的、参加过革命工作的、达到一定年龄的会有所提高。
根据山东省2021年退休金调整 *** ,普遍调整中调整系数乘160元增加,适当倾斜部分则依据退休前职称、参加过革命工作、达到一定年龄的多加退休金,例如正高级职称每月多加300元,参加过革命工作每月提高16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提高30元。
退休金定义为: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
山东济南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相信大家最近都在关注山东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的情况,其实大家看了之后又什么感想呢?和以往的又有多大的差别呢?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山东济南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情况吧,
山东济南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两部分相结合,增加的养老金将在1月26日(农历小年)发放到位,特殊调整中按职称、退休年龄等分四类提高养老金。
这次调整待遇所需资金,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未参加社会统筹的,从原渠道列支。据介绍,四类特殊调整的人群为:
1、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
1999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正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260元,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220元;2000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正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70元,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50元。
2、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提高40元。其中,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当地人民 *** 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提高160元。
3、年龄较大的退休人员
继续对年满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予以倾斜。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分别提高60元、80元和130元。其中,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90元、50元和80元。同时具备上述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的退休人员,可重复享受。
4、原工商业者
原工商业者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提高40元。符合特殊调整条件的原工商业者(包括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的身份认定工作由市委统战部统一负责。
12月31日前已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养老金的增加标准为: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90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80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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